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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促进发展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企业、工商促进和发展委员会
(2007年2月19日至23日,日内瓦)
导言
1.本说明的目的在于提交企业、工商促进和发展委员会贸发会议审议最近在信通技术、电子商务和发展领域工作的部分主要成果。这项工作是在《圣保罗共识》和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06年2月21日至24日)提出的具体建议所列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的。
2.委员会请贸发会议秘书处“确保《信息经济报告》从发展角度看问题,并将它作为委员会议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以推动建立共识为目标,做出适时的审议”。为了落实这项任务,第十届会议指出,可取的是将贸发会议《信息经济报告》的发布日期尽可能接近委员会举行届会的通常日期。由于组织安排和后勤方面的原因,2006年版未能做到。然而为了支持审议《2006年信息经济报告》的主要内容,本说明概述了报告在四个领域中的主要结论,即发展中国家的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政策审评对于监督进展和评估影响的作用、涉及减贫战略的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政策,以及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与创新政策之间的关系,其中特别涉及发展中国家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3.本说明中介绍的采用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量化资料,如同《2006年信息经济报告》一样,若无计量促进发展的信通技术伙伴机构的工作是不可能获得的,这些伙伴包括电联、经合组织、贸发会议、教科文组织统计学会、联合国信通技术突击队、世界银行、联合国若干区域委员会(非洲经委会、拉美经委会、亚太经社会和西亚经委会)和欧洲统计局。[2]
4.本说明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介绍了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趋势的量化资料及其对发展的影响。第二部分审视了审评国家促进发展的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政策的重要性,其中包括作为有待审查的政策的一个环节,扼要提到评估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政策对减贫贡献的可行框架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载有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感兴趣的政策问题的简要介绍,它涉及信通技术和电子商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在于查明需要进一步开展工作的领域。
一、信通技术促进发展的指标:趋势和影响
5.以下各段总的勾画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获取和使用信通技术的状况,观察了移动电话、互联网、宽带、电子商业和其他电子商务活动。这一资料所基于的是各国统计部门和其他来源的数据,包括电联、经合组织和欧洲统计局以及贸发会议。在诠释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时,应当考虑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全国信通技术普查尚未达到全面国际可比程度。请读者参考《2006年信息经济报告》以便获得进一步的数据和对本文所概述问题的深入分析,以及详细了解统计资料来源和系统方法。[3]
A.移动电话
6.发展中国家的移动电话用户(2005年为11.75亿)现已超过发达国家(8.1亿),使该技术成为发展中国家在用户人数上唯一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此外,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用户来说,移动电话除了作为个人通信手段的价值外,常常具有经济上的重要作用。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用户来说,移动电话是经商,特别是对于微小企业主来说是促成工具。可从享有移动电话中得到的直接经济收益是发展中国家用户数目增长的一个因素。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基于电联世界电信指标数据库(2006年)计算得出。
图9.4
按发展水平列出的移动电话用户(单位:10亿)
7. 2005年全世界范围内移动电话用户超过了20亿这一标志,而亚洲占其中的40%以上。私人研究统计,到2006年底,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数目约为26亿。按照地区划分,2004至2005年用户增长最快的为非洲(67.4%),随后为大洋洲(58.8%),拉丁美洲和加勒比(37%)和亚洲(25.2%)。
8. 2005年发展中国家经济体中的渗透率平均为22.8%,远低于发达国家2005年平均为83%的渗透率。在某些发达国家,渗透率超过100%,而数十个发展中国家的渗透率则低于10%。然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移动电话渗透方面的鸿沟随着时间而缩小。2004至2005年的渗透率增长非洲最快(63.9%),随后是大洋洲(56.2%),拉美和加勒比(35.2%)和亚洲(23.7%)。
B.互联网
(一)个人用户
9.全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数量和互联网渗透率继续增长,发展中国家经济体与发达国家经济体之间互联网渗透方面的数字鸿沟继续存在(2005年为8.5%比54.4%)。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经济体的渗透率低于5%。
10. 2005年,亚洲几乎占全部互联网用户的40%,其中中国大陆几乎占三分之一。就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数量而言,中国仅次于美国。虽然中国大陆的渗透率仅为8.6%,澳门(中国)和香港(中国)的渗透率分别为36.9%和50.1%,而中国台湾省则达到58.1%。渗透率方面的区域带头国家为大韩民国(69%)和日本(66.6%)。
11.在拉美和加勒比,巴西和墨西哥2005年占互联网用户的60%以上。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秘鲁和委内瑞拉的用户占另外25%。然而,加勒比岛国和中美洲的增长率很高。就渗透率而言,2005年平均为15.5%,加勒比诸岛屿显示出的增长率最高。巴西在该地区大国中渗透率最高,达19.5%。
12. 2005年,非洲就互联网用户数量而言增长率最高(52.5%),因为许多国家的起点水平很低,但它的渗透率最低(3.6%)在大洋洲之后(3.5%)。南非、埃及和尼日利亚各占非洲用户的约14%。至于渗透率,南非(占10.8%)和埃及(占6.8%)均处于该地区的平均值以上。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根据电联世界电信指标数据库(2006年)的计算得出。
图9.5
按发展水平划分的互联网用户(单位:百万)
(二)企业接入情况
13.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企业几乎普遍接入了互联网。尤其是象金融服务、大宗贸易和不动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部门的渗透率特别高。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则参差不齐。在具备互联网接入的企业中,互联网渗透和拥有网站之间存在系数为0.54的正相关关系。这意味着,经济中信通技术知识水平也是企业使用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因为设立网站要求的不只是基本的计算机技能。
C.宽带
14.互联网宽带接入对于国家发展信息社会来说日益重要。宽带的连接速度快、时时存在、一向连通、灵活、成本低而且更可靠。个人能够从互联网中获得更多的服务和更丰富的经验,而且更方便;企业则能够增加它们与顾客和供应商的网上互动,使互动更有效率;而政府能够增强针对民众的电子政府经验。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的宽带日益增加(2004年占全部互联网用户的38%)。[4]
15.在经合组织国家,2005年下半年,宽带用户达到1.58亿,几乎增加了15%。就宽带渗透而言,领先的国家为冰岛和韩国,两者的渗透率都在25%以上。在标尺的另一端,斯洛伐克、墨西哥、土耳其和希腊各自的渗透率不到3%。
16.拥有宽带数据的所有非经合组织成员发展中国家经济体所显示的渗透率很低,增长率也各不相同。亚洲是唯一的例外。中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以及中国台湾省用户基础较小,但渗透率分别为23.6%、14.8%和20.2%。这同中国大陆的情况相反,它在发展中国家拥有最大的宽带用户数量,但渗透率极低(2.9%)。韩国和新加坡2005年继续成为局外者,渗透率分别为25.5%和15.4%。
17.宽带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与成本下降有关,原因在于竞争增加和技术进步。然而,基础设施的备有情况也有关系。例如,欧盟中通过开发已有网络发展宽带决定了DSL占优势,而美国已有的基础设施造成电缆占主导地位(占宽带连接的65%)。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规模经济和基础设施,将宽带拓展到城市地区以外的动力不大。无线技术和卫星连接有助于绕过偏远地区或农村地区,或缺乏大量集中用户地区基础设施成本高的问题。
18.政府通过基础设施和政策可在改善宽带接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府政策可鼓励竞争或抑制竞争,因此对拥有情况和价格产生影响。例如,大韩民国政府的愿景是通过信通技术部门和信通技术带动的服务实现发展,它依赖宽带布设,强制规定竞争并鼓励新的商家加入电信市场。其结果造成消费者的选择和宽带接入条件都十分广泛。
·企业宽带接入情况
19.发达国家的企业越来越多地采用宽带与互联网连接。欧盟中63%的企业拥有宽带接入,由于持续增长的前景,宽带对某些经济活动具有积极影响,特别是商务流程外包。企业宽带连接有了大幅度增长(由2004年的53%上升到2005年的63%)。
20.在发展中国家国家经济体中,大韩民国是企业宽带渗透的一个突出例子。2005年,它成为全世界的佼佼者,有92%的企业拥有宽带连接。新加坡是另一个异数,其企业宽带互联网接入已超过窄带:全部企业达到55%,而10名雇员以上的企业的百分比上升到占77%。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体来说,宽带以外的互联网接入方式仍为主流,尤其是拨号式调制调节器,企业中宽带增长率尚无清晰全景。
21.宽带提高了企业通过互联网创造和提供价值的能力,其中包括使内部商务流程最佳化。宽带使得能够采用或加强采用某些提高企业生产率的应用程序。随着宽带接入的增长,可望会继续出现新的应用程序和商业模式。网络语音传输(VoIP)就是一个宽带服务节省成本潜力越来越大的例子。在信通技术带动的服务中,中小企业将明显依赖宽带。但在其他部门,中等规模企业比小企业更有可能实施依赖宽带的电子商务应用程序。
D.电子商业
22.定义为在网上下单和接单的电子商业继续增长。全世界范围内大多数电子商业是在企业之间发生的(B2B),而发达国家的企业与顾客交易(B2C)也在稳固增长。例如,美国的B2B占2004年全部电子商业的93%。[5]
欧洲的B2B网上交易额也增加了,网上采购几乎占到公司采购的一半。[6]
23.网上销售和采购现已在所有发达经济体中司空见惯,但在不同行业和国家则表现不一。经合组织的数据显示,在经合国家中,20%到60%的企业在网上采购,10%到20%的企业在网上销售。在不动产、租赁和商务活动以及批发和零售部门,网上采购更为突出,而网上销售一般在制造、批发和零售贸易以及旅游业中最为流行。
24.发展中国家的网上采购和销售水平千差万别。与发达经济体的通常模式相反――其中网上采购的企业多于网上销售的企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国家的数据显示的情况正相反。某些部门在这一调查中过于突出可对之做出部分解释。关于制造业部门,网上采购数目较少的原因是需要对不同价值链阶段的电子商业做进一步研究,有可能是在某些新兴市场中,中间产品的B2B不如终端产品的B2B。
表9.6
部分经济体* (2005年或有数据的最近年份)电子商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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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占全部企业的百分比 |
网上采购占全部企业的百分比 |
网上供货占全部企业的百分比 |
|
阿根廷(2004)
a |
37.4 |
36.5 |
4.5 |
|
巴
西 |
27.1 |
28.5 |
- |
|
保加利亚(2004) |
2.9 |
7.0 |
1.1 |
|
喀麦隆 |
- |
- |
1.7 |
|
智利(2003)
b |
1.2 |
1.8 |
- |
|
中
国
b |
9.1 |
8.1 |
7.2 |
|
哈萨克斯坦 |
13.1 |
13.7 |
- |
|
吉尔吉斯斯坦c |
- |
- |
1.6 |
|
澳门(中国)(2003) |
7.4 |
8.9 |
- |
|
摩洛哥 |
5.2 |
9.0 |
9.0 |
|
巴拿马d |
23.1 |
29.7 |
- |
|
卡塔尔 |
34.9 |
28.3 |
- |
|
大韩民国(2004) |
6.8 |
23.9 |
- |
|
罗马尼亚(2004) |
5.4 |
2.6 |
1.9 |
|
俄罗斯联邦(2004)
e |
20.2 |
23.2 |
- |
|
新加坡 |
13.5 |
30.8 |
- |
|
泰
国
f |
7.2 |
8.7 |
- |
注:*雇员为10人或10人以上的企业。a
只对制造部门的调查。b
没有提供细分的雇员人数,因此数字可能包括9名雇员以下的特小企业。c
拥有计算机的企业。d
暂定数字。e 拥有50名以上雇员的企业。f
拥有15名以上雇员的企业。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电子商务数据库,2006年。
E.其他电子商务
25.其他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开展内部商务流程和与政府部门互动(电子政府)。此外,通过互联网的远程工作和利用互联网开发人力资源,以及常被称之为电子函授和通过信通技术构建提供培训,是企业使用互联网所感兴趣的。
26. 2003年,以协作方式共享和编辑文件是发达国家最为重要的电子商务活动(占企业的30%-40%,其次为支持人力资源管理的网上应用程序(占企业的15%-30%)。发展中国家缺少此类电子商务的活动的数据。因此,以是否存在内部网作为替代,以便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目前情况下是指欧盟)作出比较。2005年,34%的欧盟企业(金融部门除外)拥有内部网。如图9.6所显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千差万别。对数据作出进一步细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每个行业部门的企业规模和信通密度决定了内部网使用的水平不同,在比较数据时应当予以考虑。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电子商务数据库(2006年)和欧洲统计局(2006年)。
图9.6
2005年或拥有数据的最近年份企业使用内部网的情况
27.使用外部网可表明具备更先进的电子商务能力,因为使用它能够与外部用户进行互动。复杂性的增加意味着通常采用外部网的企业比采用内部网的企业要少。中小企业构成发展中国家企业和就业聘用的绝大多数。因此它们获得和使用信通技术值得特别关注。互联网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和贸易信息,并减少与顾客和供应商的通信费用。中小企业还可以利用信通技术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但它们采用信通技术的能力不如大的企业,通常是由于信通技术投入资金少,而且还因为获得电子商务的专门知识差。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在使用电子商务应用程序方面与大企业存在差距,这一差距随着应用程序复杂性的提高而扩大。尽管其中的原因因不同经济部门和国家而各不相同,中小企业可能认为用于内部业务流程的电子商务应用程序不适宜其规模,或支付不起,仅9%拥有10名到49名雇员的欧盟企业使用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相反,拥有250名以上雇员的企业则为59%。[8]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电子商务数据库(2006年)和欧洲统计局(2006年)。
图9.7
2005年或有数据的最近年份使用外部网企业的情况
28.关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作为内部业务流程使用电子商务的信息极为有限,但作为业务应用程序使用互联网的数据似乎证明,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存在鸿沟的趋势,表9.7列出了某些例外。应注意到,不像大多数发达国家那样,一些发展中国家收集了有关微小企业(9名雇员以下)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数据,而这些企业是其经济和社会的重要角色。
表9.7
公司按规模划分使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情况(2005年或可获得数据的最近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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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银行 |
电子政府 |
网上顾客服务 |
网上供应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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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
企业 |
中小
企业 |
大
企业 |
微小
企业 |
中小
企业 |
大
企业 |
微小
企业 |
中小
企业 |
大
企业 |
微小
企业 |
中小
企业 |
大
企业 |
|
(0-9名雇员) |
(10-249名雇员) |
(250或250以上雇员) |
(0-9名雇员) |
(10-249名雇员) |
(250或250以上雇员) |
(0-9名雇员) |
(10-249名雇员) |
(250或250以上雇员) |
(0-9名雇员) |
(10-249名雇员) |
(250或250以上雇员) |
|
阿根廷(2004)a |
25.0 |
67.0 |
82.6 |
12.5 |
44.6 |
59.6 |
19.4 |
35.3 |
36.6 |
2.8 |
4.5 |
4.2 |
|
保加利亚(2004) |
- |
25.6 |
56.8 |
- |
31.4 |
65.2 |
- |
3.5 |
8.4 |
- |
1.1 |
2.7 |
|
哈萨克斯坦 |
- |
- |
- |
- |
- |
- |
10.0 |
17.8 |
31.7 |
- |
- |
- |
|
吉尔吉斯斯坦b |
- |
- |
- |
- |
- |
- |
- |
- |
- |
0.4 |
1.4 |
4.2 |
|
摩洛哥c |
8.1 |
33.0 |
50.0 |
- |
- |
- |
- |
- |
- |
- |
- |
- |
|
罗马尼亚 |
5.2 |
24.4 |
58.9 |
0.3 |
10.0 |
21.8 |
- |
- |
- |
0.4 |
1.9 |
2.4 |
|
俄罗斯联邦(2004)d |
- |
- |
- |
- |
- |
- |
1.0 |
3.0 |
5.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