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

根据国家“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从中医药事业的实际出发,编制和实施好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对于圆满完成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分析

(一)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算机在中医药行业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结合不同时期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发展,中医药工作者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尝试性、开拓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信息化技术在中医药行业内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中医药现代化的进程,为中医药事业的跨世纪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取得一定进展

早在七十年代末,就开展了中医专家系统和中医药文献检索系统的研制、开发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在中医药古籍文献、现代书刊文献、医疗统计、远程教育等信息资源的建设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中医药数据库的建设及文献检索系统的研制与开发也取得了较大进展,到“九五”期末,已建成现代中医药文献检索系统、中医药文献数据库、中国中成药商品数据库、中药方剂信息数据库、全国中草药名鉴数据库等一批在行业具有权威性的中医药数据库,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个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2、标准化研究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信息处理的标准化是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八十年代初,我国中医药信息工作者就开始了中医药信息的标准化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对中医药信息处理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并得到广泛应用。九十年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如《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全国主要产品(中药部分)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病案规范》等,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中医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

中医药行业的计算机应用普及率及办公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各个领域初步建立起了基于国家公众信息网、与国家信息网络建设技术水平相适应、不断更新与完善、与因特网互联的局域网络和网站,促进了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发利用。随着中国中医药信息网的建立,1996年诞生了中医药行业第一个WWW主页。199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了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的政府网站。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大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建立了校园网络,近百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院信息系统,中医药中文信息网站目前已达七百余家。

4、中医药信息产业初见雏型

中医药行业适应信息产业化的发展趋势,积极加强与信息技术企业之间各种形式的合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结合中医药行业的特点,研制、开发、生产了多种形式的中医药信息产品,并积极促进其在中医药行业中的推广应用,使中医药行业的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文献检索系统、中医医院信息系统、中医病案统计信息系统、中医辅助诊疗系统、中药信息咨询系统、中医辅助教学系统等软件的市场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医药信息咨询服务业广泛进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中医药行业的重大战略决策、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咨询服务。

中医药信息网络服务业得到初步发展。通过国际互联网向国内外用户提供中医药文献联机检索服务,中医药网络学校面向海内外开展中医药网络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对中医药远程医疗、远程学术交流及电子商务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5、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国家及社会各界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引进和培养了一批中医药信息专业人才,并不断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成立了相关的组织管理机构,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差距与不足

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水平相比较,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虽然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中医药行业对于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中医药信息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利用率不高;中医药信息化基础性建设还很薄弱,网络结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在中医药各个领域覆盖范围相对较窄,地区发展也不平衡;中医药学特有的软件知识产品的研制、开发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信息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低水平重复开发现象普遍存在,信息产品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未能形成产业化;中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标准与规范尚待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信息专业人才匮乏,对中医药人员的信息技术普及培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十五”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中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本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引进和充分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设备,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中医药信息化技术、设备的研制与开发,促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发展目标: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覆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管理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较为全面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构建中医药信息网络,使中医药行业信息基础资源建设、信息技术水平和信息产业化进程迈上一个新台阶,初步形成中医药信息化技术、设备的研制、开发体系,使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实际应用上取得创新性进展,并进一步做好全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普及、培训工作,以信息化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医药信息资源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中医药信息网络结构,制定中医药信息标准和规范,提高中医药信息技术水平,扩大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覆盖范围,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产业化进程。

(一)中医药信息标准和资源建设

中医药信息标准和信息资源建设是信息领域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应大力加强,优先发展。

1、中医药信息标准建设

“十五”期间,要重点加强中医药信息化标准建设。根据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制定一批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中医药行业各类信息标准和规范,并在全行业加以推广应用,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中医药信息资源建设

“十五”期间,继续加强中医药信息资源建设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结合中医药事业“十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广泛收集、整理中医药信息资源,加速信息资源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研究。重点建设一批适合网络化运行、种类齐全、能基本满足中医药行业各个领域信息需求的中医药基础数据库,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十大中医药信息骨干数据库,即中医药统计信息数据库、中医药文献数据库、中医药专业技术标准与规范数据库、中医药机构数据库、中医药专业人才数据库、中医药政策法规数据库、中医药科研数据库、中医药教育数据库、中药数据库、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数据库,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形成全国中医药信息资源中心,并在地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优势,建设形成省级中医药信息资源采集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信息通畅的全国一体化中医药信息资源交流与服务网络体系。

十大中医药信息骨干数据库建库工作是“十五”期间中医药信息资源建设的核心任务。通过拟建的全国中医药信息资源中心和各省中医药信息资源采集服务中心,对中医药信息基础数据进行广泛的收集、整理、筛选与分析,为数据库提供大量可靠的数据来源,保证建库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中医药信息网络建设

在中医药信息基础资源建设的基础上,依托国家多媒体公共数据网,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卫星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各种信息技术形成计算机网络传输系统,构建八大中医药信息骨干网络,实现连接国家、省、地(市)、县(市区)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机构的多向数字信息传输网,组成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初步形成中医药信息网络系统。

1、中医药统计信息网络

中医药统计信息网络是国家掌握中医药信息的常规渠道。建立中医药统计信息的指标体系,编制《中医药统计报表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统一的中医药统计信息管理软件,完善中医药统计信息网络,逐步达到统计资料超级汇总的目标。建立中医药信息决策分析系统,提高中医药管理决策分析水平。

2、中医药文献检索网络

加强中医药文献整理计算机专用平台的研究工作,开展中医药文献检索系统的研制开发,按统一标准完成5000余种古籍的分类与建库工作,充实中医药文献资源数据库,并在共享平台上运行,完善中医药文献的网上联机检索服务,实现文献图书的电子出版、中医药文献产业和附属产品的开发,建立中医药文献检索网络。

3、中医药科研信息网络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信息系统的研制工作,完成中医药科技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建立完整的中医药学科数据体系,完善科技信息查新工作,提高科研成果数据库的使用率。建立基于国际互联网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宣传制度,加速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科研成果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4、中医药教育信息网络

加强中医药学历教育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网络教育的学历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教学点的管理,注重课件制作的质量,提高网络教育的水平。

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网络,制定中医药网络继续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推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在中医药网络继续教育中的运用,实施“政府主管、企业主办、单位联办、多方协作”的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设施和网络教育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中医药网络继续教育体系,满足各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需要。

5、中医药行政管理信息网络

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快行政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建设步伐,研制中医药管理业务运行信息系统,以网络和数据库技术为依托,形成与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互联的应用网络,具备数据收集与处理、资源共享、信息发布、综合信息分析等功能,实现政府信息服务职能,提高中医药行政管理效率和科学化决策水平。

6、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网络

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规范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网的管理,通过局域网、广域网、全球网的互联,实现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信息交流的网络化,提高服务网络的使用效率,及时迅捷地提供医学信息、医药产品、中医药养生保健以及新技术、新方法的查询和网络服务。开展网络挂号预约、远程医疗会诊、医疗药物咨询等中医药医疗网络服务,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通过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7、中药信息网络

加强中药信息系统建设,制定中药信息管理规范,以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中药部分)分类与代码》为纲,建立中成药、中草药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特别注重野生中药材、濒危和珍稀药材数据库资料的建立。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时跟踪中药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剂型研究的最新成果,促进其推广应用。在全国中药分布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中药的网络信息查询系统。

8、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网络

加强与世界各国政府卫生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网络互通机制。加强对外中医药网络培训教育,建立境外中医药院校(系)网络教学点。通过国际互联网联合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建立境外合作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的互联网络。

(三)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应用与研究

逐步改变中医药领域信息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局面,鼓励信息技术在中医药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应用与研究,实现中医药信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1、中医医院信息系统(HIS)的研制与开发

制定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规范和标准,建立中医医疗信息网络体系。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和实施计划,制定《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管理项目指标体系标准》以及信息系统开发技术标准、数据库结构标准、开发及运行平台标准。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护信息平台自动化为目的,以人、财、物、业务为基础,能够满足中医药和医疗保险管理要求,具有中医药管理特色的通用医院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在全国中医院范围内建立30个样板工程,在地市级以上和条件较好的县级中医院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化信息系统的管理。探讨开发适合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特点的医疗管理软件系统。

着重研制和开发十个方面的内容:标准化通用软件、功能完善的局域网络、医药咨询服务系统、多媒体电子病案系统、电子医疗卡及远程挂号预约系统、计算机医疗查房系统、电子收费系统、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医疗质量控制自动化系统、医学影像系统(PACS)。

2、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系统

进一步加大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系统项目的管理力度,加快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省级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完善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系统管理体系,加速医疗质量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换代,改进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数据库原始资料的数据质量和统计资料的分析水平,定期上报并及时交流医疗质量监测结果,在现有监测点基础上逐步进行扩充,每年新增50家,力争“十五”期末达到300个监测点,实现监测数据库上报的传输网络化,达到监测中心与监测点信息网络互联的目标。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及办公自动化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构成国家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国家中医药信息资源中心和网络通讯枢纽的作用。建设实施分三个阶段:网络基础建设阶段,办公协同应用阶段和综合信息应用阶段。主要任务包括: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局机关局域网的基础上,分别建立与国务院、各省(区、市)中医管理部门以及与国际互联的网络渠道,开发局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建设政府网站以及统计和各类信息数据库。到“十五”期末,形成一个具有数据收集处理、资源共享、信息发布以及信息综合分析和利用等功能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信息系统。

4、中医药院校校园网建设

引进先进的现代化教学方法,改革中医药院校传统教学模式,大力倡导中医药院校校园网建设,促进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科学技术有机结合。以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对中医药院校的教师、学生、总务等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办公、学生、人事、教务、财务、总务、图书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多媒体课件制作平台的软件开发,实现网络化的多媒体教学。建立教学素材库、课件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源库,开发功能齐全、使用方便的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通过校园网及时发布信息,快速查找资料,发表学术论文。

5、中医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系统

加快中医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组建成本核算中心和协作单位之间的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十五”期间,重点做好中医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开发出成本核算报表系统,加强对成本核算中心和协作单位的协调和管理,在现有的成本核算协作单位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协作单位,力争“十五”期末达到100家。加快成本核算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大对成本核算工作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构成一个以计算机远程通讯为主、覆盖成本核算中心和协作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6、中医药科研课题招标系统的研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加大研制中医药科研课题招标系统的力度,完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过程的功能模块,加强中医药科研课题招标全过程信息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招标过程规范、准确、快捷、公平。在网络安全机制建立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中医药科研课题招标过程管理的网络化。

7、建立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系统

建立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系统,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建立城市社区医疗数据平台的基础上,挂接中医药社区服务子系统,提供标准统一、内容全面、接口灵活的模块,开发具有中医药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等功能的软件系统。在城市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中,建立中医药服务的子数据库,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和社区医疗网络系统,与城市中医医院信息系统互联。

8、中医药数字化图书馆

制定符合国家标准、与国际主流技术接轨、能够反映中医药文献信息资源特点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鼓励具有一定技术和资源优势的相关机构共同合作,共建共享,分期分批地对现有中医药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整理和加工,为建设中医药数字化图书馆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立可扩展的中医药数字化图书馆信息资源编辑、加工、存贮、检索系统和馆际互借平台,逐步组建一个基于国家公众信息网、覆盖全国的大型中医药图书馆信息网络及中医药电子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共同开发中医药馆藏资源,提供中医药文献信息资源的网络服务,提高中医药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加速中医药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四)中医药信息产业化建设

与市场相结合,加大中医药信息资源的研究、开发力度,对建设成熟的项目适时地促进其产业化发展,形成产业化的规模效应,促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1、中医药信息计算机软件产业

信息产业是国家发展的一个支柱产业,计算机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技术力量。“十五”期间,要进一步规范中医药计算机软件产业市场管理,孵化一批具有软件研发能力的中医药信息研究机构走向市场,吸引一大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软件企业投入到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来,适时地培植部分重点软件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信息计算机软件产业。根据中医药学科的发展,开发中医药信息挖掘系统、名老中医诊疗系统、中医医师计算机辅助诊疗系统和与中医药现代化进展相适应的软件工程。利用新技术,开发建立虚拟中医药开发研究系统、虚拟研究院,更好地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服务。

2、中医药信息服务产业化

大力推动中医药服务网站、电子商务、中医药文献检索、远程医疗会诊、中医药网络教育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信息服务行业的知识含量。深化体制改革,为信息服务产业化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适时地促进信息服务业向产业化发展,强化中医药服务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力争“十五”期末形成一批既具有高科技水平,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信息服务企业,逐步形成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化。

3、中医药信息化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

认真分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仪器设备的特点,重点加强中医现代诊断、治疗、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系统及医护人员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方面的信息化研制、开发,借助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开发五至十个能够直接为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服务的信息产品,推向市场,形成产业化规模效应。

四、规划落实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规划各项任务

围绕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在认真研究、分析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的各项任务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逐一落实,制定阶段发展目标,分步实施,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保障措施

1、加强中医药信息化管理机构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信息化管理体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对中医药行政、医疗、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领域信息工作进行规划,加强政府对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正确导向。

地方中医药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地方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要重视和加强地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应建立信息中心,条件不足的要有专人负责本地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信息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国家和各地中医药信息学术团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导学术团体参与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发挥中医药信息学术团体对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加快信息化政策法规建设和行业信息标准化建设,逐步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初步建立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准入制度。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建设,确保中医药网络信息安全。

2、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重点领域的管理

运用政策、经济、市场、规章制度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政府行政职能,下大力做好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工作。通过对行业急需、投入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重点领域的管理,尽快改变重复投入,标准混乱,竞争无序,投入产出比较差的局面,把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成为政府职责明确、投资渠道多样、市场运作规范的示范工程。

3、加快中医药信息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和培养中医药行业的信息主管人才(CIO),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行业的CIO制度,不断加强和提高CIO在中医药行业中的决策作用,保证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十五”期间,力争培育造就出一批涉及中医药管理、医疗、教育、科研等领域的CIO人才。

鼓励和引导中医药院校培养中医药行业急需的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人才,对已设立信息类专业的中医药院校要加强引导,做好人才市场监测和信息反馈,不断提高中医药信息人才的培养质量。对未设立信息类专业的中医药院校,要结合当地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多渠道培养中医药信息人才。

以适用为原则,积极从学校、社会引进信息技术人才,满足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需求。逐步规范中医药行业信息人才的使用制度,适当提高其待遇,使引进的信息技术人才用得上、留得住,不断巩固和扩大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队伍。

4、开展中医药信息化基础教育

加速中医药信息化基础教育,整体提高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在职培训,使中医药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岗位信息技术。鼓励和引导中医药从业人员参加计算机普及教育,提倡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制定和实施中医药信息化基础教育计划,把中医药信息化基础教育列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加强中医药信息化继续教育的建设和管理,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中医药信息化基础教育。支持和鼓励各省开展中医医院院长信息化知识培训工作,“十五”期间,力争使培训的中医医院院长达到2000名。

重点加强西部地区中医药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基础知识的教育,重视农村中医药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技术普及教育。

5、增加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

增加国家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争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十五”期间,重点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在一些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基础建设领域,采取政府引导,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进行建设。

6、保护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知识产权

在国家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下,对自主研制开发的中医药信息产品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对中医药信息化的建设和开发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应无偿使用和占有。对国家投入的建设和开发项目,原则上归国家所有和支配。

7、规范和强化市场运营

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引进市场机制,边建设边开发。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的市场分析,对确需政府投入而市场又无能为力的建设项目,要保证政府投入到位;对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市场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建设项目,政府适当投入,同时向市场筹措风险资金;对市场已存在或事实上已市场化的建设项目,政府要加强管理,引导其向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前进。

(20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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