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信息化“十五”规划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一、序言

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重要舆论工具,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在贯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等方面,具有其它任何媒体无法替代的作用,广播影视已成为人民日常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广播影视产业化的性质日益突出。

1.1 广播影视信息化背景

1997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了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计算机网是构成国家信息网络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确立了广播影视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广播影视系统是由丰富的信息资源、完善的传输网络和庞大的受众群体构成的特殊信息行业,是国家信息化建设中主要的信息源提供者和重要的信息传送渠道,其庞大的受众群体是我国消费电子工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广播影视系统拥有生产高品质节目的能力和星网结合、天地交融的现代传输覆盖体系。截至2000年6月,全国共有电台299座,电视台352座,县级广播电视台1543座,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发射台738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47306座;卫星上行站31座,卫星地面接收站278792座;专用微波线路85792公里,微波站2659座;有线电视传输网络300多万公里,其中光缆网络40多万公里;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近8000万户;广播和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0.77%和91.93%;电影制片厂36家,县级以上发行放映公司2723个,各类电影放映点51066个;电影系统每年生产100余部故事影片及一定数量的美术片、科教片。完善的广播影视体系使绝大多数受众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信息服务。同时,广播影视丰富的频谱资源也为深层次的信息服务提供了充裕的发展空间。

广播影视系统拥有国内最为庞大的用户消费群体。全国共有电视接收机3.2亿台,收音机3.5亿台,近10亿人可以通过无线、卫星、有线电视等渠道获取广播影视信息。随着广播影视信息化发展,受众对数字信息家电产品的需求将形成新一轮消费热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必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2 广播影视信息化的任务

广播影视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是:

(1)采取各种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优质高效的节目源和信息源,满足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对信息的需求;

(2)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最基本信息服务的权益;

(3)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电视的频谱资源,提供宽带、高效的信息传输通道,开展各类信息服务,促进国家信息化发展;

(4)广泛采用高新技术,不断提高广播影视自身的信息化装备水平,引导受众积极采用新的接收方式,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工业昌盛。

1.3 广播影视在我国信息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国内最大的信息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广播影视系统拥有遍及世界的节目采访队伍,有每天提供数万小时节目的编播机构。这些信息通过广播影视网络辐射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在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升民族传统文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播影视系统在每天推出大量新节目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广播影视节目资源。通过分析、整理、加工,可以使这些宝贵的资源获得再生利用,为广播影视的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的开展,为信息新媒体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络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影视系统拥有中波、短波、调频资源,这些频率资源除可用于传送常规的广播电视节目,还可开展调频多工(SCA)、数据广播(RDS)等多功能业务。8万公里广播电视专用微波干线,部分已进行数字化改造。微波干线是我国边远地区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手段,也是光缆干线的备用手段,在地震、洪灾及人为灾害时具有重要作用。中央及各省广播影视部门已广泛采用卫星C波段、Ku波段传送广播影视节目,作为国际卫星技术的最新发展,即将使用Ka波段开展卫星交互式业务。在完成广播电视国家级基础干线网规划的基础上,大多数省份已建立省级广播电视光缆干线传输网,并连通大部分地、市、县;分配网的升级改造已全面展开。中国有线电视网正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技术先进的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数据、语音、图像业务的融合正在有线电视网上变成现实。

广播影视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改革开放以来,广播影视业的发展牵动了我国电子工业、视听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电子工业的总产值中有60%是视听产品。我国的电视由黑白到彩色,广播由单声到立体声,电视节目的录制从磁带到光盘等各个环节,都对我国电子工业产生巨大影响。当前,广播电视正向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这无疑对数字卫星接收机、数字标准电视接收机、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机、高速因特网使用的新一代计算机及调制解调器,数字光盘等产品的研究、生产和开发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也将推动中国的电子工业向数字电子产品和数字家电产品领域进军。无疑,广播影视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1.4 制定广播影视信息化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制定广播影视信息化规划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改革广播影视现有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机制;加强广播影视节目资源和信息资源建设,通过对现有资源的分析、整理、加工,实现节目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广播影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广播影视丰富的频谱资源,传送各类专业信息,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对不同层次信息的需要;加快广播影视高新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增强自身实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制定广播影视信息化规划无论是对广播影视本身的信息化建设,还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信息化发展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广播影视信息化发展现状和趋势

2.1 国际广播影视信息化发展现状和趋势

2.1.1国际广播影视技术发展趋势

1、数字风暴席卷全球

数字技术的普及堪称现代信息领域最大的一次技术革命,这场革命的浪潮在二十世纪末的最后几年迅速席卷全球。所到之处,不仅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更改变了人类的信息传播方式。随着数字处理技术、存储技术、传输技术等新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设备正进一步向小型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为牵动市场和推动广播影视业自身的发展,世界发达国家都在实施数字电视广播计划。目前,美国的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欧洲的DVB(数字视频广播)组织、日本制定ISDB(综合业务数字广播)的机构,都在极力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各自的制式。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密切关注新一代电视技术发展的同时,对数字电视广播制式的选择都非常慎重。

在声音广播方面,欧洲、美国、日本都相继提出了自已的数字声音广播标准或方案(如欧洲的DAB),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实验网和单频网。美国的广播企业已建立数字卫星广播系统(DSB),力图实现数字声音广播的全球覆盖。此外,传统的中、短波广播也在开始采用数字调幅技术进行改造。

在电影技术方面,数字技术与电影的结合,使电影的制作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自九十年代初起,数字技术已在电影拍摄、特技制作、编辑、录音、发行、放映等各个环节被推广应用。数字技术的发展还使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电信等业务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2、网络媒体咄咄逼人

随着因特网在全球经济、文化等领域迅速扩张,多维渗透,传统的广播影视业正面临严峻考验。目前,第二代因特网正在迅速发展,宽带高速交互网络正在形成新一轮的冲击波。密集波分复用(DWDM)技术大量应用,光交换技术日趋成熟,光节点逐步向用户端靠近,全光网络已成为今后全球基础网络建设发展的方向。大容量存储技术的成熟和商业化的实现,将使用户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多媒体服务。

3、卫星应用方兴未艾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卫星广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利用卫星直接传送和接收广播影视节目不仅经济、便捷、清晰,而且覆盖范围广,因而受到很多国家和媒介组织的青睐。目前,卫星广播的发展趋势是建立Ku-BSS(广播卫星业务)频段专用直播卫星系统(DBS)和数据传输系统。日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对发展广播影视直播卫星系统都相当重视,并分别拥有自已的Ku频段直播卫星。

4、无线接入前景广阔

利用无线技术实现高速数据服务及双向传递的无线宽带接入业务正在全球蓬勃兴起。1997年3月,美国率先确定采用无线宽带接入技术,如LMDS(Local Multipoint Distribution Service,本地多点分配业务)。无线宽带技术具有双向、宽带、高速传输特点,投资省、接收灵活、维护方便,应用范围广泛,可以给广播影视业务带来新的发展空间。目前,除美国以外,加拿大、日本、韩国、英国、德国、法国等50多个国家都已相继开展无线宽带接入业务。

5、智能技术日渐成熟

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人们已不满足于由人分析、判断,由设备实施、执行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如何使设备逐步具有越来越多的智能,让工作和生活更加简便和高效,已成为人类的新理念和科技发展的新方向。目前,世界许多发达国家都加大投入,开展具有分析和判断能力的智能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在广播影视领域,具有状态分析、自动调整、故障处理、按需分配等功能特点的智能化系统在节目制播、传输、用户接入等各个环节上也已开始应用。

6 、信息革命翻天覆地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正在发生一场深刻的信息化变革。这场变革正对产业结构、竞争格局、经营模式、经济周期、管理体制和思维方式等产生着广泛的影响。信息化已渗透到广播影视的各个环节,使广播影视的影响范围、节目质量向全新高度迈进。

2.1.2 国际广播影视信息资源开发状况

传统的广播影视节目是采用广播或播放的形式提供给观众和听众,这些单向传播的新闻、娱乐和多种专题节目是公众获取信息最主要的形式之一。随着信息价值取向在现代社会中的变化以及公众对信息需求的不断提高,传统单向信息传播方式已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多样化的要求。信息技术的进步为个人高速、双向、高质量地获取所需信息提供了技术保障,并促进了信息需求的成倍增长。

国外广播影视业通过信息基础设施为民用和商业用户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只有具备一个完善的信息资源收集、编辑、加工制作群体,才能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产品,以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发达国家的政府为使其国家的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应用,对于从事信息服务行业,特别是信息资源开发者给予较优惠的条件,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发信息资源,如:将图书馆、博物馆的书籍、图片、音视频馆藏品通过采集、录入、加工处理,再通过广播、电视或因特网为公众提供服务。

2.2 我国广播影视信息化发展现状和趋势

2.2.1我国广播影视信息化发展现状

“九五”期间,我国广播影视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取得了很大进展,在数字化与网络化方面,缩小了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采集和对信息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广播电台、电视台已开始采用数字卫星新闻采集系统(DSNG)、综合业务数字网等各种先进技术手段进行重大事件的报道,在保证新闻时效性的同时,大大提高了节目信号质量。部分电台、电视台配备了全数字转播车和现场制作系统,增强了现场节目制作与传送能力。

我国省级以上广播电台已基本具备数字录音技术手段,音频工作站已在许多电台得到应用,数字调音台、全自动播出系统已开始在部分电台推广使用。中央和部分省级电台已建立了全数字编播系统及数字直播机房,实现了音频工作站和自动播出系统的联网。

中央及省级电视台已基本实现节目制作数字化,播出自动化;非线性编辑系统已在省级台和部分地市级台广泛应用。硬盘自动播出系统、虚拟演播室技术和以非线性编辑系统为核心,全面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节目制作/播出的系统已开始使用。

高清晰度电视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在我国多年研究跟踪高清晰度电视与数字电视的基础上,建立了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数字地面电视试验系统,并自主研究开发出了体现高清晰度电视关键技术的编码器、复用器、调制器及解码器。在1999年10月,成功地运用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技术对国庆50周年庆典活动进行了转播试验。当前我国数字电视的全面推进已到了关键阶段。

颁布实施了《广播电视数字传输技术体制》,提出了我国广播电视数字标准体系,完成了运动图像数字压缩标准、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与调制规范、广播电视干线网接口协议标准等一系列重要数字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中央各套节目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广播电视节目均已实现卫星传送,其中多数省份采用了数字压缩技术。提出了我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总体规划及总体技术方案,为下一步发展我国Ku-BSS频段广播电视直播卫星(DBS)系统进行了充分的、必要的技术准备。

我国已于1999年元月开始进行Ku-FSS(固定卫星业务)频段的数字压缩卫星直播(DTH)技术试验。目前播出中央电视台8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7套、中国国际广播电台1套及部分省级台节目,有力地促进了“村村通”目标的实现。

有线电视网络在实现图像、声音和数据等综合业务的融合研究方面,引起国际广泛关注。至2000年底,国家光缆干线网已联通23个省(市、区),光缆里程达2万多公里。大多数省份已建立省级广播电视光缆干线传输网,并联通部分地、市、县。同步数字系列(SDH)、数字视频广播(DVB)等技术已在光缆干线网中广泛采用;密集波分复用(DWDM)技术开始在广播电视国家级基础干线网中开始试验;部分省、地、市有线广播电视网已开始采用异步转移模式(ATM)、因特网协议(IP)等技术建立数据交换平台。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业务数字终端(机顶盒)的体制、标准研究及样机系统的研制开发也已初步完成。

数据广播和广播电视多工技术应用已有较长历史,并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应用与试验,如图文电视、调频多工、电视多声道/立体声广播、NICAM-728传输技术等。对数据广播在数字广播电视环境中的应用,也在进行积极的研究、开发。

广播影视系统除使用传统的传播方式之外,已出现了以网络为载体的新的广播、电影和电视传播方式。我国的广播影视业纷纷建立因特网站。网上音视频广播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手段,已经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

 2.2.2我国广播影视信息化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新的媒体将会以传统媒体为基础,结合网络传输技术,派生出新的服务形式,如:音视频点播、网络电视等等。广播影视将迎来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首先,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将全面数字化。电脑特技、虚拟演播室、非线性编辑系统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使制作的节目更加精致、更具观赏性和娱乐性。高清晰度电视节目的制作量将不断加大,受众将可以在家中享受到电影级的图像质量。台内节目的传送、播出将全面网络化、智能化。广播电视节目的存储将逐步告别模拟录音带、录像带时代,实现全数字化存储。

其次,广播影视节目的传送将逐步完成向数字传输方式的转变。继卫星传送数字化以后,有线电视网络将实现传输数字化。

第三,广播影视传输网在提供的服务内容方面将发生重大变化,除提供传统的单向广播电视节目外,数据、语音、音视频点播、因特网接入等综合性业务将得到广泛开展。无线频率资源将得到深度开发和利用,成为移动接收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卫星频道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量将达到数百套。

第四,广播影视系统自身的发展变化将带给受众接收信息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受众不再只被动地收看广播电视节目,而是可以通过数字电视机、机顶盒、电脑等家用信息工具,从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上获得数据、语音、音视频点播等多种信息服务。

信息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快广播影视的信息化进程,广播影视事业的高速发展又将刺激专用软件、芯片、设备、器材的生产和消费电子的更新换代。广播影视信息化将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2.3  我国广播影视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广播影视实行政企分开、企业化运营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和方法。

(2)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3)科研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尚未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研机制。

(4)发展战略研究薄弱。

(5)人才缺乏,尤其缺少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缺少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措施和机制。对在职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培训不够。

三、广播影视信息化的指导方针和发展战略

3.1 指导方针

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紧跟国家信息化发展步伐,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的巨大社会影响力,通过广播影视的自身发展变化,为科教兴国、文化和知识的传播、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广播影视信息化体系,在充分发挥广播影视信息社会效益的同时,积极利用广播影视在信息化建设中蕴含的巨大的市场机遇,推动民族工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增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和信息处理加工能力,完善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提高广播影视系统整体水平。

进一步扩大我国广播影视在国际信息业的影响。

3.2 发展战略

 加快广播影视信息源建设;继续扩大和巩固“村村通广播电视”成果;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加速广播影视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频谱资源,开发深层次的各类信息服务;加快广播影视系统的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四、广播影视信息化“十五”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

4.1 “十五”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广播影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第一、加快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及传输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确定HDTV/SDTV节目制作、传输的体制和标准;制定从模拟向数字过渡的方案、政策措施及实施时间表;建立HDTV/SDTV试验示范台和测试台,为推广应用提供经验;推动HDTV在电影系统的应用,通过卫星传送在全国建立电视影院;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DTV/SDTV系统和设备,大力推动相应产业化进程,推动设备的国产化进程。

确定数字音频广播的技术体制和标准;制定数字音频广播的发展规划;开展数字音频广播的频率规划、多媒体技术的研究;开展卫星数字音频广播的试点工作;自主开发具有较好性能/价格比的接收设备;进行数字音频广播的试验播出。

使广播电视中心达到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节目传输、交换网络化,大幅度提高广播电视中心的节目制作水平、制作能力和播出质量;到2005年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上实现采、编、播全数字化,节目传输、交换的网络化。

加快数字视音频节目存储技术、存储方式的研究,积极采用大容量存储技术,建立广播影视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国节目源的管理体制。加快全国广电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基础建设,完成系统内部、与各部委之间以及国际间的联网。实现广播影视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

大力开展电台、电视台的音视频节目网上广播;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网上广播电视发展的总体规划;开发各种专业频道;研究向“镜像站点”传送节目的技术手段、“IP多点”广播技术、接收方式和设备,使我国的广播影视节目能够进入更多的国家,尤其是进入发达国家的主流社会,扩大我国广播影视在世界范围的影响,提高对外宣传的效果。

实施电影数字制作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电影数字制作的产业化开发;通过试点和试验,组建规模化的数字电影基地;建立中国电影网站,开展网上电影节目点播。密切跟踪国际电子影院的技术发展,研究开发适合中国特点的电子影院传播系统。

第二、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

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广播电视覆盖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混合覆盖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扩大老、少、边、穷地区的有效覆盖。“十五”期间,在全国要建立起一个技术先进、布局合理、行之有效的广播电视覆盖网。

加强“村村通广播电视”的技术管理工作。编制“村村通广播电视”技术规范和维护规程,继续巩固和扩大“村村通广播电视”覆盖成果。

力争到2005年,我国广播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达到95%和96%以上;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到1.5亿户,入户率达到46%以上。

第三、加速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网的建设

加快有线广播电视国家级干线SDH/DWDM传输网的建设,实现全国联网;推动有线广播电视省级干线SDH传输网的建设,实现全省/市联网;构建国家级和省级的多功能综合业务数据平台;逐步完成城域网的双向改造;建立数字多功能机顶盒的体制和标准,完成数字多功能机顶盒的开发、试验和大规模应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线广播电视SDH/DWDM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和有条件接收系统;制定并建立有线广播电视网运行管理体制;全面开展数字有线广播电视和因特网接入、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多功能综合信息服务业务,使有线广播电视网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带动我国基础软件、芯片技术、电子产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第四、推进卫星广播电视的应用

继续做好卫星直播试验平台工作,建立Ku-BSS频段专用广播影视直播卫星系统(DBS)。“十五”初期,制定我国广播影视直播卫星系统方案。2003年系统建设完成,并开展直播卫星业务。2005年直播卫星接收用户争取达到3000万户。

4.2 重点项目

项目1  广播影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体系的建立

(1)组建广播影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机构,落实研究人员和研究经费;

(2)选择发展战略研究的课题(如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广播影视高新技术的应用、广播影视与现代传媒的关系等);

(3)制订发展战略课题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广播影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资料数据库。 

项目2、广播影视信息源数字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1)广播电视数字制作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包括信源采集、视音频工作站、虚拟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网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网络化技术等。

(2)电影数字制作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包括以全三维或二维与三维结合的动画片制作为突破口,在国际数字制作领域树立中国制造的大旗,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3)音像资料、电影资料、新闻资料等各类多媒体信息数据库,包括:电视节目数字化存储方式的研究;节目检索、说明及背景材料的编辑制作;全国节目库的联网。 

项目3、数字电视研究、试验与推广

(1)制定我国电视广播系统模拟向数字过渡的规划和数字电视(含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清晰度电视)地面广播规划。

(2)建立中央、北京、上海、深圳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示范工程研究中心。

(3)建立有线、卫星数字电视试验与播出系统。

(4)建立数字电视测试系统。

(5)加强地面数字电视移动接收的研究,确定地面数字电视系统传输技术标准和频率规划。

(6)建立数字电视广播试验与试播系统。

项目4、数字广播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1)继续进行数字广播(含数字声音广播、数字多媒体广播、数字调幅广播、卫星数字声音广播等)的应用研究、试验。

(2)确定我国技术标准,制定广播数字化过渡方案以及全国的频率规划,提出我国数字广播技术政策并组织落实。

(3)在“九五”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数字声音广播先导网试验的基础上,研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与设备,建立数字广播试播台。

项目5、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

(1)制订并实施我国直播卫星计划,建立直播卫星系统。

(2)准备各种专业频道节目、综合业务信息,开展直播卫星业务。  

项目6、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完善及综合业务开发

(1)建立和完善有线电视传输网的技术体制和标准。

(2)实现全国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联网,完成国家、省级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的互联互通,开展广播电视和综合业务。

(3)完成数据网络的域名分配方案和IP地址规划,并在系统内组织实施。

(4)建立国家级的数字电视传输平台、交互式综合业务传输平台。

项目7、广播电视网络运营管理系统软件的研究

(1)开发国家、省级广播电视干线网的管理系统( 如SDH、DWDM传输设备管理系统),力争实现干线网传输设备的维护、设置、业务管理一体化。

(2)开发分配网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对分配网络设备配置、状态(故障、性能)的监测,保障分配网络正常运行。

(3)开发用户管理系统,提高对用户信息和运营管理信息处理的效率。

(4)开发适用于卫星、有线、无线电视传输的、分级的有条件接收系统和电子节目指南。

项目8、广播电视综合覆盖政策研究

(1)根据有线、卫星、无线广播电视实际覆盖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制定新世纪的全国广播电视综合覆盖政策。

(2)根据国际广播电视监测的实际效果,调整国际广播电视的播出任务,制定新世纪的国际广播电视覆盖技术政策。

五、2010年远景目标展望

广播影视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时的主要目标是:

(1)广泛采用广播电视节目采集、制作、传送、播出及存储新技术,实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节目传输、交换网络化,使我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

(2)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DTV/SDTV系统和设备产品,形成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3)在电影制作、洗印、发行(传输)、放映等方面,广泛采用数字技术,主要领域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到2010年力争年产30部左右国产数字影片。

(4)广播电视的人口混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7%、98%以上,基本实现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有线广播电视的入户率达到60%以上,用户达到2亿户以上。直播卫星用户达到6000万户以上。

(5)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更趋完善,成为国家信息传输的主要渠道之一。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光缆入户,综合业务广泛开展。

(6)数字多功能机顶盒在有线广播电视用户中得到广泛应用,形成大规模的机顶盒信息家电产品市场。

(7)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和有条件接收系统等软件产品,为我国软件产业高技术产品的开发提供具有相当规模的市场支撑。

(8)直播卫星业务全面推广应用。

六、实施保障

6.1 管理政策

1、推进科技体制创新,促进事业发展。

体制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播影视科技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广播影视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从观念、制度和组织系统三个层面入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事业自身发展规律,充分运用行政和市场“两只手”,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技术政策的导向作用,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广播影视科技创新的发展环境。

2、加大科研投入,广辟融资渠道。

广播影视事业是高科技、高投入行业。多年来,由于经济能量没有得到充分释放,行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十分薄弱,科研投入一直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十五”期间,必须大幅度增加科研投入,努力开辟多重融资渠道。各级电台、电视台及企业化管理单位每年应按照营业收入提取一定比例数量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在投入的问题上必须建立全新的投资理念,采取各种方式筹集资金,将资本运作和事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国家财政主要支持带有全局性意义的高新技术研究、发展战略研究、技术政策、规划、标准的制订。

3、推动机制创新,理顺内部关系。

机制创新包括内部组织机构创新、用人机制创新和科研开发机制创新等内容。通过机制创新理顺内部关系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

一定的战略需要一定的战略组织配套。在组织机构创新方面,要成立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研究机构,尤其要重视科技发展的战略研究及相关政策研究,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重视战略规划实施状况的反馈研究和评估工作。

领导是事业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广播影视事业未来五至十年,科技发展会更加迅速,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各级领导要自觉学习新技术、新观念、新知识,自觉地定期更新知识,以确保领导的决策能力。同时各级均应建立科技咨询体制,形成相对健全和稳定的专家顾问班子,以提高决策能力。领导要对关键科研项目抓住不放,掌握事业发展的主动权。

在用人机制方面,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广播影视技术人才结构体系,全面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胆使用,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广播影视科技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在科研开发机制方面,要加强系统调控和重大项目的协同攻关能力以及成果的市场转化能力。要完善科研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同时建立一个灵活配套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充分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提供良好的环境。

4、加强重点项目在西部地区的组织实施。

西部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对全国乃至中亚地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由于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与东部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以尽快解决当地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特别是广播电视的覆盖问题。因此,西部亟需中央和东部发达地区的通力扶持。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的倾斜以及增加重点项目在西部地区的组织实施与试点,可以有力地推动西部广播影视科技事业的发展。

5、实施联盟经营战略。

在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的今天,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行业,闭关自守就意味着落后和被抛弃。在行业资金、人才和技术能力都还有限的情况下,中国广播影视要努力与国内一批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建立科技发展战略伙伴关系,争取国内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的广泛支持,实现社会资源行业化和广播影视科技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在“于我有利”、“为我所用”的前提下,不排除与国外先进的广播影视企业或机构组成某种形式的国际市场联盟,以加快我国广播影视科技发展的

6.2 倾斜政策

广播影视有别于一般的文化行业,也有别于一般的信息产业,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和重要宣传工具,是重装备、高消耗、大投入的部门,技术更新换代越来越快,高新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对外宣传越来越重,对外竞争越来越激烈和直接。据测算,全面发展HDTV/SDTV,全国广电系统就需投入近千亿元,同时也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上万亿乃至几万亿的产值。因此,发展广播影视信息事业,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在国家财政扶持的同时,还必须依靠广播影视自身的积累和发展来实现。为此,建议国家给予广播影视信息化以优惠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

(1)国家投资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发挥。把对外广播、实验工作、以新闻为主的中央广播电视第一套节目及覆盖的经费纳入公共支出范围,全额保证其经费供给。除正常的经费外,还应设立专项经费供给,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正常维护,确保政令畅通。

(2)保证具有战略意义的HDTV/SDTV的节目制作、传输体制、标准的制定工作、网上音视频广播、广播电视频谱资源规划、数字音像信息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攻关工作,将其纳入国家重点科技项目中,保证全额经费。

(3)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的事业收入,继续免征所得税;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全额用于广电事业发展;对广播电视传输分配网部分的收入,实行流转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按实际上交数返还的原则;广播影视企业继续执行现行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电影优惠政策;继续支持“电影数字制作产业化示范工程”;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国产动画片的创作和生产。

(4)鼓励利用广播电视传输网开展除基本业务以外的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支持收取一定的新增业务费用,并享受一定期间的减免税政策。

(5)通过政府协调,为广播影视传输网提供一定带宽的国际出口,以利于广播电视网数据宣传业务的开展。

(200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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