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信息化工作“十五”规划

国家海洋局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成为沿海国家解决陆地资源日渐枯竭的主要出路之一。而开发利用海洋的历史证明,对海洋进行开发利用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建立在全面深入了解海洋状况基础上的科学技术水平。我国是个海洋大国,拥有辽阔的海域面积和丰富的海洋资源,只要我们能正确认识、全面了解并科学管理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的前景将十分广阔。21世纪也是信息时代,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源动力之一。信息资源已被世界公认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从而成为各国争夺的焦点。海洋信息服务作为人们了解海洋的重要技术途径,已经在海洋管理、生产、科研和国防等多个领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全球性的海洋开发利用热潮必将推动我国研究、利用和开发海洋的步伐,由此带来的对高质量海洋信息的需求也将变得更加广泛和迫切。海洋信息化工作不仅是推动海洋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撑。

海洋信息化的主要内涵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洋信息的数字化,主要任务是将历史与现实的、不同信息源的、不同载体的各类海洋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以海洋基础地理、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经济、海洋管理等为主题的、统一的、标准的、易于理解和使用的海洋基础数据库。二是海洋信息的网络化。主要任务是建设海洋实时信息采集与传输网络、统计信息网络和海洋行政管理信息网络。三是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的业务化。主要任务是开发和整合支撑海洋管理、执法监察和国家安全决策的信息系统和信息产品,并实现业务化运行。四是海洋基础信息服务的社会化。主要任务是开发海洋基础性、公益性信息资源,研制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海洋信息产品,促进海洋信息产业化进程,实现社会共享。

海洋信息化是在国家信息化统一规划和国家海洋局的组织领导下,通过中国“数字海洋”工程的实施,逐步建立起由海洋信息源、信息传输与服务网络、信息技术、信息标准与政策、信息管理机制、信息人才等构成的国家海洋信息化体系;利用日趋成熟的海洋信息采集技术、管理技术、处理分析技术、产品制作和服务技术等,建立以海洋信息应用为驱动的海洋信息流通体系和更新体系。使海洋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和服务业务走向一条健康、顺畅、正规的发展道路,实现国家海洋信息资源的科学化管理与应用。

一、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随着“数字地球”的提出,信息技术和网络化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目前各主要海洋国家在调整国家经济结构的同时,都在大力提高与国家利益和海域管理直接相关的信息获取能力,加快相关领域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步伐。海洋信息的获取、处理、管理和服务能力随着空间技术、GIS技术、可视化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正在发生着根本性变化;海洋信息及先进的信息技术正在国家海洋管理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世界主要海洋国家在大力推进国家信息化工程的过程中,都将海洋信息化作为国家信息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实施海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各种海洋专业的信息网络。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我国政府也十分重视海洋信息化工作,在国家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国家海洋局和一些主要沿海省市在海洋信息化方面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中国海洋信息网、辽宁省海岸带管理信息示范系统、沿海省市信息港工程等等。但目前所做的工作在信息量、更新周期、数据通讯与网络能力、面向管理的业务化运行系统等方面还远远满足不了海洋管理、执法监察和维护国家安全等决策的需求。

(二)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国家海洋局作为国家对海洋的综合管理部门,有长期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开发、海洋管理经验和海洋监测(观测)、海洋科学调查的资料积累。海洋站、海洋调查船、海上浮标、海监船与海监飞机、卫星遥感以及海洋环境监测网、海洋统计网、海洋站和志愿船观测系统数据通信网等,保证了海洋基础数据和管理信息的来源。

——在海洋空间数据获取、处理、存储和管理的技术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1:100万和1:50万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初步建立了中小比例尺的海洋基础数据库群和综合性的海洋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经济、海洋灾害和海洋情报文献等海洋信息的搜集、传输、处理、存储、管理等功能。

——海洋信息产品制作与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海洋信息可视化产品制作、三维海底地形模拟和WebGIS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一批支撑海洋管理、执法和权益保障等的专题信息产品和信息系统。

——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和中国海洋信息网已投入业务运行,海洋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初具规模。

——在信息技术开发创新、跟踪引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应用,特别是在海洋遥感、多元数据复合与同化、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在海洋发展战略、政策与规划、海洋管理、海洋开发、执法监察、国家安全与权益维护等方面,对海洋信息技术和服务支撑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使得目前我国海洋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对海洋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海洋信息化工程尚未真正列入我国海洋工作的发展规划;海洋信息化工作的投入不够,进展缓慢;信息技术应用形不成流程;忽视了信息化工作的技术难度。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维护、重设施轻数据的倾向,“有路无车”、“有车无货”现象突出。

——缺乏完善的海洋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海洋信息资源管理法律和法规,涉海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海洋信息资源管理协调机制,导致海洋信息资源现状不清、信息共享程度低、海洋信息服务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海洋信息资源散失现象严重,一些宝贵的海洋调查资料、专项研究资料、档案资料等面临流失或湮没的危险;信息化安全保密技术应用的滞后,也制约着海洋信息资源的共享。

——海洋信息为海洋经济开发、海洋管理、执法和国家安全服务的业务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海洋信息为政府管理服务的职能尚未到位,没有充分体现和发挥现有海洋信息资源、信息技术的管理支撑作用。

——海洋信息服务需继续向地方海洋管理工作延伸。中央、省(市)、市县三级海洋信息业务体系尚未建成,地方海洋管理工作对信息服务的巨大需求尚难以满足。

——海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已建立的各类海洋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实时性不足;网络化、空间化的海洋信息资源比重较低;海洋信息产品种类较少,产品开发和服务在数量、质量等方面尚不能满足需求。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国家海洋管理的需要,在国家信息化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统一组织、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建设方针,开展国家海洋信息化工程建设,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海洋管理、海上执法和海洋权益维护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1.统一组织、统筹规划

为保证海洋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必须对我国海洋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海洋信息化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信息工程,涉及的部门多、层面广,必须统一规划、统一安排。

2.统一标准、资源共享

标准是信息化工作的生命线,是信息化建设共同遵守的原则,是信息共享的基础。海洋信息化标准应首先执行国家标准并与国际标准相衔接,其次是制定并执行海洋行业标准。海洋信息化工作的规程、规范是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的依据,与标准共同组成海洋信息化标准体系;资源共享必须打破部门间技术、数据的封锁和垄断,畅通信息渠道,在信息系统和网络支持下实现海洋信息和信息技术的共享。

3.服务管理、面向社会

为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是国家海洋信息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国家海洋信息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准确、快速、高效地为我国海洋管理和海洋经济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同时,要逐步提高海洋信息的利用率,扩大利用面,面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多项内容的信息服务。

(二)建设原则

国家海洋信息化工作坚持“分步实施、优化集成;先进可靠、整体实用;引进技术、开发创新;服务为本、安全保密”的建设原则。

1.分步实施、优化集成

海洋信息化建设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解决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并根据技术、人力、财力、时间等条件以及项目的重视程度,分步实施。部门之间、国家与地方之间相互协作,优化集成。

2.先进可靠、整体实用

海洋信息化建设应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发展,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紧跟国际水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应用应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保持海洋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管理方式的先进性。海洋信息化是为国家海洋管理服务的,因此,必须同时兼顾信息化建设的可靠性、整体性与实用性。

3.引进技术、开发创新

引进国外先进的硬软件开发平台和网络技术构筑自己的应用系统是我国近年来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方法。海洋信息化集高新技术于一体,系统复杂、难度大,引进国外先进的、成熟的技术是必要的。引进技术主要是指硬软件开发平台和网络技术,而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工程建设则必须由自己完成,要有创新。

4.服务为本、安全保密

海洋信息化建设要坚持服务为本的原则,边建设、边服务、边完善。系统开放在信息技术上要同时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技术,二是系统安全和数据保密技术。海洋信息化建设必须在保障国家海洋信息产权、信息安全和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对外开放,为社会提供实用方便、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十五”建设的主要目标

通过海洋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初步建立一个体系完整、技术先进并适合我国海洋管理与服务要求的分布式业务化海洋信息系统。建立海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海洋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和海洋信息标准化体系;建成面向主题的国家(1:100万)、省市(1:25万)和区县(1:5万或更大)三级信息平台;建设多功能国家海洋信息网络,为海洋信息化提供快速、高效、共享的支撑环境,实现海洋信息的共享;开发和整合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海上执法管理、海权维护和安全保障的业务化决策支持系统;加强沿海省市海洋信息化体系建设;培养、建设一支海洋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全面提高我国的海洋信息化水平。

(二)“十五”主要任务

1.加强海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奠定海洋信息化工作基础。

——加强海洋信息获取基础设施建设,开拓海洋信息获取的途径,提高海洋信息处理水平,提高理解海洋信息的手段,为海洋管理、国家安全和科技发展提供基本海洋信息。

——引进和开发先进、实用的信息技术和装备,构造先进、可靠的多级海洋数据交换中心,形成多级海洋信息交换体系,为国家和地方省市海洋管理部门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交换平台。

——开展海洋信息化总体规划与框架研究,建立、健全海洋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和信息服务体系,研究海洋信息共享政策和机制,建立国家海洋信息质量管理和资质认证体系。

——加强海洋信息化标准的研制、贯彻与应用,建立海洋信息化标准体系。

——建设“国家海洋局数字海洋实验室”,开展海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研究;建立海洋空间数据转换、空间数据交换等信息交互体系和海洋空间数据协调、管理与分发体系,完成海洋信息元数据网络服务工程建设。

2.建立权威性、系列性的海洋基础数据库群,构筑海洋信息化数据平台。

——基本建成我国全海域中小比例尺和海岸、近岸海域和海岛大比例尺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系列比例尺海洋基础地理信息平台体系。

——建设海洋生态与环境信息数据库。重点完成海洋环境基础数据库、海洋生态数据库和海洋灾害数据库等。   

——建设海洋资源与经济数据库。重点完成海洋开发利用热点地区的海洋资源、海洋产业、社会经济和人口等数据库。

——建设海洋管理信息数据库。重点建设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区划、规划信息数据库,完成海域使用、海洋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执法监察等管理信息数据库。

——建设海洋权益数据库。重点完成支持海洋划界的海洋法律法规数据库、相关案例数据库和划界背景信息库等。

——建设国家极地考察数据库。重点完成极地有关的国际公约、管理规定数据库,完成极地资源、环境保护和科研调查数据库。

——建设国家专项和国家重大项目信息数据库。重点完成大洋勘探、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科研项目等数据库。

——建设国家海洋档案信息库。

——建设国家海洋人才数据库。

3.加强海洋信息业务化系统建设,提升海洋信息化应用能力。

——开展海洋管理业务化系统建设。根据政府海洋管理工作的整体需要,统筹规划国家、省、市、县各级海洋管理业务系统的整体框架与结构,切实提高海洋管理业务系统中各类评价分析、决策分析模型的实用性和可靠性,满足海洋权益维护、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开发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执法监察等海洋管理工作的决策支持需要。

——加强海洋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以公文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管理综合事务处理系统,改善海洋管理部门处理日常事务的技术手段,提高办公效率。

——开展海洋基础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在保证国家安全前提下,实现1:100万、1:50万或者更大比例尺海洋基础信息的共享,并实时提供信息查询、统计等多种服务,满足海洋管理、生产、科研教育与国防等多方面的需要。

——开展海洋信息产品服务系统建设。按照专业要求和社会需求,研制开发一系列标准化的海洋信息产品,建立海洋信息产品数据库,构架海洋信息产品的网络服务体系,实现海洋信息产品的网上分发与社会化服务。

4.加强多级海洋信息化体系建设,推动地方海洋信息化进程。

——设计规划地方海洋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框架,通过国家与地方联合建设等方式,建设地方海洋信息中心,为海洋信息服务长入地方政府海洋管理工作创造技术和装备条件。

——开展地方海洋信息中心的海洋信息服务能力建设,通过逐级的信息与技术支持,实现业务化运行,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切实起到为地方政府海洋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的作用。

——建立各级海洋信息中心间的海洋信息流通业务化机制,实现海洋信息的有序流通,形成统一协调机制下的多级海洋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

5.加强海洋信息网络化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海洋信息化网络支持环境。

——建立完善国家、地方海洋政府网站和中国海洋信息网,建立统一、权威的海洋信息对外服务窗口。

——强化国家海洋统计信息网络的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海洋工作的基本数据,为国家准确把握海洋工作脉搏,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构造高速、宽带、多功能的海洋行政管理信息网络,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执法监察和海洋权益维护等业务化运行系统提供网络支持环境,提高海洋信息快速更新能力。

——建设国家海洋行政管理视频会议网络系统,提升国家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形象,提高海洋决策、管理的办公效率,并有效地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情况监控等实时反应与应急处理服务。

6.强化信息化技术开发与创新,为海洋信息化提供技术保障。

——开展海洋信息三维可视化技术、虚拟现实技术、3S技术、WebGIS技术等的研发工作,提高海洋信息产品的可视化程度。

——开展海量数据存储技术、海洋信息数据仓库构建技术和面向海洋应用的数据挖掘技术研究,提高信息处理与管理能力和信息综合分析能力。

——开展多元数据复合、数据同化、遥感信息提取和质量控制等技术方法研究。

——开展面向海洋管理的评价分析方法研究,重点开展海洋资源环境分析评价方法和技术研究,如海洋资源资产化评估、海域价值估算、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洋环境利用价值评估等。

——开展海洋信息在线发布技术、安全与保密技术研究,提高海洋信息分发服务能力。

——加快海洋国产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开发工作,争取列入科学技术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国产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示范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机构保障

全国海洋信息化工作在国家海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整个海洋信息化工作作宏观指导与决策;审议国家海洋信息化工作方针与政策,确定海洋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裁决;监督、检查海洋信息化进程,归口管理国家海洋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

国家海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国家海洋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实施管理。

在国家海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牵头具体实施国家海洋信息化工程,协调有关力量,开展国家海洋信息化的建设工作。

(二)人才与队伍保障

加速海洋信息化建设所需各种人才的培养。国家海洋信息化集高新技术于一体,技术含量高、难度大,要重点培养一批既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又有海洋信息处理分析和服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稳定的的高、中、初级相结合的技术队伍,开展技术研究、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工程建设、系统运行、维护和信息服务;建立合理的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吸引多方面人才从事海洋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重视并妥善解决海洋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安排、使用和分配政策等问题;开展送出去、请进来,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提高海洋信息化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三)政策与措施保障

建立有效的、高层次的海洋基础信息管理体制,建立海洋信息共享、信息安全和保密有关制度,建立海洋信息化标准体系以及国家海洋信息质量管理和资质认证体系,提高国家海洋信息化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建立健全海洋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200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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