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
(报批稿)
一、水利信息化现状与形势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是我国水利发展和改革实现重大跨越的五年,也是水利信息化从全面启动到初步形成规模的五年。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的治水新思路,不断提高对水利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为目标,逐年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使水利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十一五”水利信息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水利信息化发展思路得以明确。信息技术在水利行业的应用已开展多年,“十五”期间,为适应水利现代化的新要求,推进全国水利信息化建设科学有序地进行,2001年11月,水利部印发《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纲要》,2003年4月,编制完成了《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并由水利部以水规计[2003]456号文印发全国。该规划不但阐明了规划期内水利信息化的目标与任务,而且详细阐述了水利信息化的内涵和外延,分析了水利信息化对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义与作用,理清了有关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多个概念与对象的相互关系,确立了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的核心地位与作用,明确了“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平台公用,资源共享;急用先建,务求实效”的全国水利信息化发展思路。实践证明,《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已成为规范和指导全国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在水利信息采集方面,全国雨量观测全部实现自记,其中54%
实现了自动测报或固态存储,约占总数51%
的水文站实现了水位自动测报或固态存储,其中中央报汛站约有75%实现了自动测报或故态存储,流量和其它要素的自动测验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在重点防洪地区和大中型水库建立了一定数量的自动测报系统。随着水文基础设施、水质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资源实时监控等建设的不断加强,水利信息采集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自动化水平有所提高;在水利信息传输方面,全国已累计建成防汛专用微波通信干线支线15000多千米,微波站500多个,初步建立了26个重要蓄滞洪区的县、乡(镇)级洪水预警反馈系统,在公众电信网覆盖不足的地区,配备了大量的短波和超短波电台,部分地区配置了专用卫星通信设施,建成了覆盖全国的实时水情计算机广域网,实现了大部分重要防汛水雨情监测信息在网上的实时交换,提高了防汛信息传输的时效性,使水雨情等防汛信息测报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依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全国水利信息骨干网,实现了水利部与七大流域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宽带互联,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实现了与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互联,从中央到省、地市的水利信息传输网络正在逐渐形成;在数据库建设方面,实施了水文数据库、水利基础空间数据库、水利政策法规数据库、水利数字图书馆建设试点等为代表的专业数据库建设,为水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其它专业性的水利数据库也正在规划或建设之中。
水利业务应用开发不断深入。经过近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的努力,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防汛工作为信息化工作的切入点,率先开展了防汛业务信息化应用,在汛情监视、防汛会商支持、综合信息查询、防汛业务管理等不同业务环节积极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并在应用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在近几年的防汛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历经多年的反复论证,不断完善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得到国家批准,先期实施的试点项目和应急工程,已在近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以黄河、海河、太湖、塔河、黑河、辽宁、江苏等流域和省为代表的流域和区域性水资源实时监控与调度为目标的信息化试点建设取得了初步的经验和成果;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后,目前已完成;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目标的灌区信息化建设已经规划,并进行了试点建设,在山西运城、甘肃景泰、四川都江堰等示范区取得积极成果;信息技术在各级水利行政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利电子政务建设正在水利部和七个流域机构全面启动;通过各级政府水利部门的网站和专业网站的建设,加强了水利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和宣传力度,促进了政务公开。
新技术应用覆盖面逐渐扩大。“十五”期间,水文信息自动采集、水利工程可视化远程自动监控、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信息采集与自动控制技术在水利行业的应用明显加快。遥感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旱灾害的监测业务;以GIS技术为支撑的水利空间数据建设、管理和业务应用开始起步;在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水下地形及部分河道、蓄滞洪区以及大比例尺地形测量中GPS技术得到实际应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间业务信息的网络传输已十分普遍;在与重点防汛现场进行远程会商和指挥过程中,视频会议系统得到初步应用;在水利业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越来越多的数学模型、分析软件投入日常应用;以虚拟现实为代表的可视化技术正逐步应用于流域和水利对象的跟踪、模拟展示与管理。这些新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丰富了水利业务的工作手段,提高了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效率,展现了水利信息化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
水利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2003年,水利部正式印发了《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和《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一)》。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列入指南拟制定的72项新的水利信息化标准已颁布的有11项,正在报批的有3项,正在立项和编制的有22项。在颁布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部分单位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了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为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随着各项信息化工作的逐步展开,水利信息化队伍建设也得到加强,初步培养了一支既懂水利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专业队伍,为水利信息化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总结“十五”期间水利信息化发展与改革的经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信息化的正确认识与高度重视是水利信息化得以发展的关键,确立并落实全国水利信息化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前提,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水利效能与效率是基础,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是动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发展思路是支撑,将水利信息化建设列入水利工作的重点之一并重点投入是保障。
专栏1 “十五”水利信息化建设主要成就
Ø 基础设施
(1)信息采集建设:全国雨量观测全部实现自记,其中54%
实现了自动测报或固态存储,约占总数51%
的水文站实现了水位自动测报或固态存储,其中中央报汛站约75%实现了水位自动测报或固态存储,在重点防洪地区和大中型水库建立了信息自动测报系统。
(2)通信设施建设:建成防汛专用微波通信干线支线15000多千米,微波站500多个,初步建立了26个重要蓄滞洪区的县、乡(镇)级洪水预警反馈系统。
(3)网络设施建设:建成了覆盖全国的实时水情计算机广域网;基本建成全国水利信息骨干网,实现了水利部与七大流域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宽带互联,14个省(区、市)已经实现了与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互联。
(4)数据库建设:全国80%以上的历史水文整编资料已经入库并能够提供初步的查询服务;建设完成了1954北京坐标系1/25万水利基础空间数据库、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并投产使用;历史大洪水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库、历史洪灾数据库、旱情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建立了中外文图书库、中外文期刊库、特种文献库等4类13种试验型资源数据库;由8个专题信息库、8个专题信息产品和16个综合信息子库的国家水利资源数据分中心建设已经展开。
Ø 业务应用
(1)防汛抗旱: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通过水利部批复,其概算也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核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先期实施的试点项目和应急工程,完成了23个地市级水情分中心示范区和4个工情分中心试点以及永定河流域微波系统建设,基本建成全国水利信息骨干网、视频会议、水情信息采集与传输、气象水情会商、信息查询和汛情监视等系统,为防汛抗旱调度管理及时准确的提供了水文情报预报服务,已成为各级防汛部门防洪减灾决策的重要支撑。
(2)水资源管理决策:以黄河、海河、太湖、辽宁、江苏等为试点的流域和区域性水资源实时监控与调度系统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首都、塔里木河、黑河流域水量调度系统等一批水资源调配工程开工建设;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务管理能力,保证城市供水安全,统一调度城市与农村、地表与地下、区内与区外水资源,在全国18个城市启动了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试点建设。
(3)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基本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成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委、黄委监测中心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逐步实现了对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动态监测与预报,增强了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和国家生态建设的决策能力。
(4)水质监测与评价:全国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积极开展水质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仅中央投资的在线自动监测站已完成十个,《全国水资源质量监测能力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建议书》也已编制完成。
(5)水利行政资源管理:水利部已完成水利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建设,实施了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之间的物理隔离,实现了部机关与在京主要直属单位的内网互联,建成了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门户网站多次被评为优秀政府网站;流域机构、多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实现了以网上公文流转为主要内容的办公自动化,部分单位之间还实现了远程文件传输、公文和档案的联机管理;水利部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和七个流域机构电子政务系统(一期)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
(6)大型灌区信息化:结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和中日合作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启动了灌区信息化试点建设,确定全国30个大型灌区为信息化建设试点灌区。各试点单位基本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共建成自动信息采集点300处,水位监测418处,闸位监测138处,雨量监测7处,泵站流量监测488处;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发了相应的应用系统,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7)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完成《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信息系统专项应用规划》的编制;初步建成“全国农村水电及水利系统直属水电”和“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两个专用基本数据库;实施了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统计信息网上报送。
(8)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编制了《水利数字图书馆工程“十五”规划》,并进行了小规模的试点建设,选用了部分标准,引进和二次开发了相关软件,构建了系统平台,建立了中外文图书库、中外文期刊库、特种文献库等4类13种试验型资源数据库。
(9)水利信息公众服务: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省(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地(市)水利主管和业务部门的网站全部开通;水利部和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积极组织实施网上审批,通过公众网络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加强水利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与服务,促进了政务公开;水利部网站多次被评为优秀政府网站。
Ø 保障环境
(1)水利信息化行业管理:正式印发了《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信息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办法、规章制度等。
(2)标准编制:正式印发了《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一)》、列入指南拟制定的72项新水利信息化标准,已颁布的11项,正在报批的有3项,正在立项和编制的有22项。
(3)资金筹措:信息化投资力度逐步加强,“十五”期间,仅重点水利信息化工程(电子政务、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灌区信息化)投入达14.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达10.6亿元,地方配套3.7亿元。
(二)面临的形势
相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历史而言,水利信息化的建设才刚刚起步,尽管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面对水利现代化发展的形势,特别是距离全面建设小康,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人水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照“十一五”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要求,水利信息化发展仍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
水利信息化发展的有利条件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信息化建设,把大力推进信息化作为我国在新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发展和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由于水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资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已将“金水”工程列入国家信息化建设优先实施的12个重要业务系统启动建设;水利部党组提出了“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的发展思路,强调“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
二是水利信息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基础。已建设完成的一批水文自动测报和其它相关信息采集系统,使水利信息采集基础设施已具雏形,覆盖全国的水利信息网络框架初步形成,数据库的建设、更新、运行管理等方面也积累了初步经验。已开发的一批专用业务应用,经过应用于实际工作的检验,也积累了一定的使用经验,为进一步开发、完善其功能和进行系统整合与集成奠定了基础。一批国家和水利部确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之中,为全国各级水利信息化工作提供了示范和经验。
三是水利信息化的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水利部和部分单位分别出台并落实一系列与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行业标准和规章制度,使得水利信息化的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从整体上看,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突出表现为信息资源不足,信息共享困难,已有信息资源的综合共享服务能力较弱,支持综合应用和信息共享的数据中心尚未建设,基于统一架构的多业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亟待建立;支撑水利主要业务的全局性业务应用的建设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等已开始启动,而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等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业务应用仍处于项目建议书等立项前期,各类水利业务应用的建设进度很不平衡;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运行管理体制尚不够健全,与水利信息化的发展不相适应。由于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系统地实施《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的难度仍然较大。“服务目标单一,导致条块分割;标准规范不全,形成数字鸿沟;共享机制缺乏,产生信息壁垒;基础设施不足,阻碍信息交流”和“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体制与发展不相适应”仍然是“十一五”期间水利信息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
一是信息化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现有的信息采集体系还很不完善,信息的时效较差、种类不全、内容不丰富、基准不同以及时空搭配不合理,信息的数字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水利工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水利通信网在覆盖范围和容量上还远远满足不了需要,水利通信网络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小型水库普遍缺乏通信保障,大部分蓄滞洪区通信手段十分落后,各流域机构普遍缺乏应急抢险通信能力;山区防御山洪灾害的通信手段严重不足;水利信息网还没有覆盖全部地市级单位,网络应用缺乏,能够提供网络共享的信息较少,安全保障不够,网络利用效率不高;特别是支撑水利各类业务应用的综合性支撑平台和提供综合信息共享服务的数据中心建设尚未启动,系统及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薄弱,严重制约了水利信息化的发展和整体效益的发挥。
二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规范性依然较弱。由于水利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与统一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脱节,各级水利业务部门按照业务需要分别开发的应用系统标准化程度较低、功能相对单一、系统协调性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层次较低,导致系统开发与应用的不规范和多样化,难以构成系统化的综合性应用成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程度低,业务系统相互分割的现象依然存在,限制了系统能力的发挥,增加了建设与运行管理和维护的难度。相当多的水利业务数学模型还难以直接投入实际应用,制约了业务应用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面向公众服务、协同监管和决策支持的应用水平不高,特别是为全社会提供水利信息服务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是技术标准和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依然滞后。由于技术标准的编制与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与实践的积累,加之限制信息资源实现共享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致使技术标准和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远跟不上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加上前期研究力度较小,更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是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体制仍需改进。现行的各级水利部门信息化领导工作方式存在一定的不适应,部门间协调工作量大,难度高,行政管理难以到位、建设与运行维护脱节,建设分散无序,盲目建设导致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重建设轻应用”现象严重。对信息化工程建设与运用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关键性认识不足,导致投资难以筹措,运行管理费用不落实,维护与更新没有保障。
二、水利信息化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信息化工作全局,按照水利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围绕水利发展与改革的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大力推进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和全面共享,努力为解决洪涝灾害频繁、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和水土流失严重等水问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保障水利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
水利信息化建设要在国家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大政方针指导下,遵循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以支撑可持续发展水利为目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以建设和完善水利信息采集、传输网络及数据中心为基础,以水利信息资源开发为核心,以健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管理和人才培训为保障,构建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按信息技术应用的特点,强调信息化综合体系的整体推进,推动水利信息化从部门分散建设向整体协同建设转变,以保证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强化信息系统对各部门核心职能和业务的支撑能力,达到提高水利工作能力与效益的目标;另一方面,根据国家项目管理和水利业务管理的要求与特点,以业务需求为牵引,组织项目的分期分批实施,突出重点,实现尽快投入生产应用的目的,促进全国范围内信息资源共享基础上整体能力的提高和信息化效益的充分发挥,推进各业务系统跨密级、跨安全等级的应用,加快信息系统从提高办公效率向提高业务效能的转变步伐。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信息源和信息存贮、共享、服务设施与机制的建设,丰富信息源,有效缓解业务应用中需求与信息资源不足、共享困难的矛盾,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按需协同互动。
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以重点项目为龙头,依托关键技术开发、试验和示范系统建设,集中力量解决一些业务应用中存在的关键性难题,将信息技术更广泛地应用于水利日常业务工作中,重点加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业务系统建设,促进水利系统的能力建设,提升水利行政效率,提高水利行政决策水平。
在保障环境建设方面。注重信息化保障环境的建设,完善标准、政策和管理体制,大力加强安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程代建制、外包和托管等多种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模式,逐步建立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拓宽信息化建设投资渠道,力求在投资体制上有所创新,加快水利信息化进程。
(三)基本原则
根据“十一五”期间水利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十一五”水利信息化发展仍然坚持“统一规划、各负其责;需求牵引,应用主导;平台公用、资源共享;急用先建、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各负其责。水利信息化建设必须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逐一落实,协调推进,尤其是关系全局的基础设施和重点业务应用的建设。建设工作的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各负其责,保证水利信息化有序推进。
需求牵引,应用主导。水利信息化建设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特别是紧紧围绕解决洪涝灾害频繁、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和水土流失严重等水问题来开展。
平台公用,资源共享。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和已建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在统一制定水利信息资源管理基础标准与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综合性共享业务平台的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配套政策法规,积极探索体制创新,以水利信息基础设施为支撑促进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
急用先建,务求实效。从业务应用需求的实际出发,在建设策略上区分轻重缓急,急用先建。优先建设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营造信息化保障环境,加快重点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提高水利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水利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水利信息化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及后十年水利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功能比较完备的水利业务应用、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安全可靠的保障体系,构建与水利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初步实现水利信息化,为国家、流域、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对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提供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支撑。至2020年,信息技术应用与水利业务需求紧密结合,使水利工作的效率和效能得到全面提高,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能力大大提升,技术水平与当时的国际先进水平相当,全面实现水利信息化。
“十一五”期间的具体建设目标是:
1、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公用、体系化综合应用原则,以水利信息采集、水利通信设施、水利信息网和水利数据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存贮、共享、服务设施与机制的建设,丰富信息源,有效缓解业务应用中需求与信息资源不足、共享困难的矛盾
2、业务应用开发。以重点项目为龙头,依托关键技术开发、试验和示范系统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开发模式、技术架构选型等关键性难题,基本完成防汛抗旱、水利行政资源管理与水利信息公众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灌区节水改造信息化配套工程等业务应用开发,大力开展水质监测与评价、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电及电气信息化管理、水利规划设计管理、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水文业务以及其它具有流域特色的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加大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秀软件应用推广力度,基本满足主要水利业务对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50%以上水利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处理的目标,提高水利行政决策的信息化水平。
3、保障环境建设。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标准规范、安全体系、规章制度、人才队伍为重点的信息化保障环境建设,使之与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的发展相适应,重点完成以系统规划、设计、开发、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基础性标准为主体的水利信息化标准的编制与实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适度地运用恰当的安全策略,建设与国家规定相一致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初步形成信息系统应急响应与灾难备份体系,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拓宽信息化建设投资渠道。实现主要技术环节有标准、信息安全达到国家要求、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科学有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的目标。
(二)总体布局
“十一五”期间,水利信息化建设将以全面启动实施“金水工程”为特点,完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营造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围绕重点业务应用开发,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十一五”是水利信息化建设系统推进时期,将以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大力推进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系统,构建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在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水利业务工作信息化,使信息化对水利工作的整体支撑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总体框架如图3.1所示。

图3.1
全国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总体框架
基础设施、业务应用、保障环境三者共同组成了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三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其中:
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水利信息采集、水利通信设施、水利信息网和水利数据中心,是水利业务应用的支撑平台,是水利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的基础。“十一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仍作为水利信息化工作重点,将加大建设力度,以缓解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与信息资源不足、共享困难的矛盾,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远程监控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
业务应用主要包括防汛抗旱业务、水利行政资源管理与水利信息公众服务、水资源管理决策、水质监测与评价、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电及电气信息化管理、水利规划设计管理、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水文业务、灌区信息化及其它具有流域特色的业务应用。为了促进水利管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变,必须根据水利业务需要,规划实施重点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以重点工程为龙头,依靠关键技术研究、试验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保障环境主要包括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政策法规、运行维护资金和人才队伍等要素,是水利信息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保障水利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水利信息化相关标准建设也是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之一。
根据发展目标,将水利信息化建设任务按续建、新建和储备以及中央、流域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类三级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类建设任务的基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范围,并突出“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建设任务(详见附录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表)。
四、水利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
实现“十一五”水利信息化发展目标,必须确保重点建设、充分利用资源、重视技术开发、强化保障措施、建设管理并重,着重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采集。继续依托各项业务建设专项规划,在对各项信息采集范围、内容做出统一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对现有系统进行充实整合的原则,推进综合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丰富信息采集内容、增强信息采集时效、提高系统利用效率,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综合信息采集体系,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应用的主要信息需求。在积极建设、完善常规信息采集设施的同时,结合水利工程远程监控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信息采集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与吸收,充分应用遥感、遥测、全球定位和其他实时自动采集与传输技术,逐步形成从微观到宏观多层次协同作业、结构相对完备的综合信息采集体系。
水利通信设施。围绕有效配置水利公共资源,提高政府在水利领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国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资源,结合水利应用特点,自下而上,建设从基层水利通信接入网、各流域水利通信干线网和全国水利通信骨干网三个层次的通信网络系统,全面提高水利通信网对水利事业各项工作的通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水利通信网作为一体化通信网络平台的建设进程。
水利信息网。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和水利电子政务一期工程等信息化先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改造和扩建水利信息网,完成连接水利行业各级、各部门的全国水利信息网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全国水利地市级业务部门(含水情分中心、工情分中心、旱情分中心、水保监测分中心)以上的水利信息网,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与要求,建设与国家政务骨干网相衔接的水利政务内网体系,实现中央通达地市级节点的宽带连接,为各级、各部门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传输提供载体和信道,满足数据交换、视频信息传输和语音通信等要求。全国各级水利信息网络均由水利部负责组织统一规划,连接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信息宽带骨干网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建设,并配置相应的网络管理设施进行管理。连接流域和下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的流域省区网应根据统一规划,由各流域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建设。各地区网络的建设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统一规划组织建设。
水利数据中心。利用现代的通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技术,建成先进实用、安全可靠,集基础性、全局性的水利信息资源存储管理、共享与交换、发布、应用服务、托管、安全管理、标准制订、技术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水利数据中心,逐步形成标准、开放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和水利信息资源的服务窗口,初步形成持续稳定的数据汇集、管理、维护的运行机制,具备为水利业务应用提供综合信息共享和应用支撑服务的能力,并作为国家基础数据共享体系的一部分,提供水利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水利数据中心由国家水利数据中心、流域分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管理节点共同构成,在水利信息汇集、存储、处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是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的核心,是构成完整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部分。
专栏2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
Ø 信息采集
(1)水雨情、工情、旱情信息采集:按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设计,在已完成的125个水情分中心及1884个中央报汛站(雨量、水位、流量站等)测验和报汛设施的更新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其余100多个水情分中心的测验和报汛设施建设;在对已完成工情采集试点建设(包括4个工情分中心及所辖23个工情采集点)进行更新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工情分中心及相应的工情采集点建设;建设墒情信息采集点、旱情信息站、旱情试验站(分中心),全面建成旱情采集系统。
(2)行政资源信息采集:依托行政资源管理与公众服务项目,继续补充、扩建行政资源信息采集基础设施,整合数据资源。
(3)水资源信息采集:建设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全国抗旱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水权转换水量监测系统,加强对灌区引(退)水口等的监测网络建设;建设水生态自动监测系统,包括三江源(长江、黄河、澜沧江)河源区水资源监及水生态测、海水入侵监测、湿地补水及调水水资源监测、全国重点水库泥沙淤积观测等。
(4)水质信息采集:建设移动监测系统、自动监测系统、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分中心。
(5)水土保持信息采集:在全国建设40个观测场,1065个监测点,配置水土流失观测和试验设施设备;建设松辽河、淮河、珠江和太湖等5个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和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西藏、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8个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以及与这些省级监测总站对应的75个监测分站。形成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及其所属监测点构成完整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
(6)工程信息采集:进行工程监控信息采集、工程基础信息采集与安全监测信息采集等。
(7)农村水电及电气信息采集:进行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采集。
(8)文献信息采集:进行文献数据采集,整合现有文献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基础上的采集数据,扩建信息采集系统。
Ø 水利通信设施
(1)列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重点建设内容:续建100座大型重点水库的语音数据传输系统,采用多种通信手段续建100多个水情分中心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移动工情信息采集、工程抢险、防汛现场指挥车;改造流域微波通信电路及通信设施;建设重点蓄滞洪区预警反馈通信系统。
(2)水利通信专项项目重点建设内容:水库通信:为全国422座重点大型水库增加网络带宽,实现一主一备两种通信手段,其中40座重点大型水库实现一主两备通信手段,733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实现一主一备两种通信手段,重点小型水库至少具备一种通信手段;蓄滞洪区通信:蓄滞洪区通信建设范围为国家划定的97个国家蓄滞洪区、部分流域和省防洪规划中列入的重点蓄滞洪区以及滩区;应急通信:建立应急机动通信系统,总规模为在7大流域共建设10套应急机动通信系统,每套系统主要包括流域指挥中心和应急通信车;应急抢险通信设备库,在流域机构和重点防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应急抢险通信设备库,配备便携式卫星通信设备、超短波移动通信设备、对讲机等,并建立山洪预警通信系统;异地会商系统:扩展建设以水利部机关(国家防总办公室)为中心,范围涵盖七大流域机构、水利水电规划总院等水利部在京直属单位和水利部直管的重要水利工程现场的异地会商系统。各流域以流域机构为中心,范围涵盖流域内各省级防汛主管部门、重要水利工程现场以及流域设计院及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设计院。有条件的流域要将系统延伸到流域内重点省的地市级防汛指挥部;水利通信网:完善水利通信网络体系,满足话音、数据、图像等综合业务传输的需求,进行七大流域通信干线数字微波建设及改造,并通过宽带无线接入、支线微波改造、公网光纤租用等方式完善七大流域接入网络及相关监测系统建设;水利卫星通信网:完善数据话音网,解决公网覆盖薄弱地区的通信问题;完善卫星云图广播系统的建设;完成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建设;完善主站及网管中心;完成卫星转发器更替。
Ø 水利信息网
(1)水利信息网(即政务外网)建设:水利信息网的建设范围包括: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备用网络中心、7大流域机构、4个重点工程管理单位、4个部属科研设计单位、461个地(市)水利局及直属单位、2839个县(区)水利局,共计一级节点2个、二级节点46个、三级节点461个、四级节点2839个。“十一五”期间,水利信息网建设将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全国骨干网为基础,扩展建设流域省区网、地区网、园区网和部门网,完善建设水利部机关、流域和省(区、市)等各级水利信息网络中心和分中心,完善建设网络管理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统一IP地址和路由协议,建立网络服务系统,建设各类信息采集分中心与网络分中心的接入系统。
(2)政务内网建设:政务内网建设范围包括: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七大流域机构、31个省(区、市)水利(务)厅(局),共计一级节点1个、二级节点38个。“十一五”期间,政务内网建设将在水利部至流域机构政务内网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扩展建设省(区。直辖市)政务内网,实现流域机构与所在省(区、直辖市)的政务内网互联;完善水利部机关、流域和省(区、市)政务内网网络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政务内网网络管理系统和网络安全系统;统一IP地址和路由协议,并建立网络服务系统。
Ø 水利数据中心
(1)水利系统全局性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库建设:包括水文、水质、水资源、水利工程基本信息、水利空间、水利技术标准和水利行政管理等基础数据库;
(2)推进防汛抗旱、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灌溉、水能资源调查、水利工程管理、农田水利、农村电气化信息、水利规划、水利经济、人才管理、水利科技管理等专业数据库的建设;
(3)建立水利元数据库系统和水利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建立基于元数据和水利信息目录系统的数据检索与发布系统;
(4)建立由数据共享与访问控制、空间分析、遥感信息处理和专业应用等服务中间件构成的应用支撑,构造信息共享服务技术平台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结合业务应用软件开发,建设和管理支撑应用;
(5)以数据安全为重点的数据中心安全体系建设;
(6)建设水利数据中心需要的信息技术标准;
(7)软硬件设备配置、机房建设和备份中心等运行环境建设;
(8)构造各专业应用数据库托管环境。
(二)加快业务应用建设
业务应用系统是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化手段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和水利行政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以业务应用加强水利信息化对水利现代化进程的带动作用。
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依托于水利信息基础设施,不同类型的业务系统对基础设施的要求差异很大,因此,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要和水利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相结合。且在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进标准化与规范化,积极促进水利行业业务应用系统的软件产品化开发与推广应用,尽可能减少重复开发,降低成本,提高综合应用水平。
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框架下各类水利业务急需的数学模型应用研究。力争在“十一五”后期,完成预测预警、优化调度和过程仿真三类数学模型的生产应用研究与开发,为信息化建设全面转向综合决策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防汛抗旱业务。在完成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及时开展二期工程建设,实施并初步完成覆盖全国的防汛抗旱业务应用建设,面向全国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及时地提供各类防汛抗旱信息,为防洪抗旱调度决策和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水资源管理决策。在流域或区域性的水资源实时监控与调度系统试点建设的基础上,适时启动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应用试点建设,以基础信息资源开发为基础、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政策法规与安全体系为保障,充分利用“3S”技术和水资源管理模型等手段,建成一个覆盖全国范围、提供多层次服务的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基本形成支持进行全国水资源监测与优化配置业务处理的能力。
水质监测与评价。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规范化的信息管理,实现全国水质监测数据的传输和共享,科学、高效地完成水质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日常业务,并促进信息资源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有效利用。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水土流失观测和试验设施、数据采集与处理设备、数据管理和传输系统、水土保持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建设,构建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及其所属监测点构成的完整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对我国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动态监测和评价,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行政资源管理与公众服务。在水利部和各流域机构电子政务(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建成水利行政资源管理及公众信息服务应用系统,其应用水平达到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目标的要求,全面支撑水利行政事务的处理,提高水利业务工作效率。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收集和整理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基础资料、历史沿革、现状情况,存储和管理在建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技术规范、移民方案以及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招标活动、技术专家库,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建设、施工、监理、咨询等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等动态信息,提高水利基本建设、运行维护的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结合水资源实时监测调度的需要,积极推进水利工程远程自动可视化监控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收集整理已建、在建和待建水电站的基本信息以及农村电气化县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信息,建立水电资源需求预测、分析、模拟优化等数学模型,逐步建成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四级水电及电气化管理机构的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信息系统,为编制水电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合理配置、流域或区域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及水电资源的宏观管理决策服务,提高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的决策管理水平。
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建设水利项目前期管理需要的综合数据库;建设水利水电各专业规划、流域规划、单项工程设计和规程规范的分类数据库;实现各类与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相关信息的共享;开展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
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水利文献信息资源进行联合编目,按统一标准进行数字化加工,逐步形成能够在网络上实现远程查询、异地阅览的水利文献信息服务系统,最终建成能够进行网上浏览、网上下载的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并作为国家数字图书馆的组成部分。
水文业务。采用先进实用的水情预测预报技术完成主要水系的水文预测、预警系统、各节点实时水情监控系统、汛情分析与发布系统建设,在全国各级节点形成先进、实用,能为水文预报、会商、防汛决策提供水文信息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
灌区信息化。加强灌区基础数据库、灌区电子地图平台软件修改完善;继续完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数据的整编、入库;借鉴国外先进的用水管理软件经验,结合韶山灌区研究开发用水管理应用系统;作好灌区水费计收系统修改完善和推广工作;加强灌区基础数据库管理平台、灌区电子地图管理平台推广应用。
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收集和整理各类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基础资料、历史沿革、现状情况,存储和管理在建水利工程的移民方案,提高移民安置的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四级移民管理机构的水利工程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移民工作的决策管理水平,妥善解决移民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
流域级特色业务应用。流域级特色业务应用主要包括长江河道采砂实时监控与管理、长江中下游河道三维交互式可视化系统、黄河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建设、珠江山洪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和珠江河口综合治理管理信息系统等。
专栏3 业务应用建设主要内容
Ø 防汛抗旱业务
(1)完善包括模型库服务、信息服务和知识服务应用的扩充服务系统,提升应用服务支撑的能力;
(2)全面开展包括中央系统、流域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和地(市)系统四级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完善水情应用系统、防洪调度应用系统、抗旱管理应用系统;
(3)进一步完善“两台一库”(数据汇集平台、数据库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按照二期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体系的变化需求,针对水雨情、工情、旱情、灾情和天气雷达等数据按规定汇集流程进行汇集的数据汇集平台软硬件系统进行升级。数据库系统主要存储和管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所需共享的数据,在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八大库组成的公共数据库(主要包括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历史大洪水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库、历史洪灾数据库、旱情数据库)的基础上,二期工程建设重点为扩大各数据库建设范围和规模,与实时工情采集系统的建设相配合启动实时工情库建设,并建设一期没有涉及的其他专用数据库。
Ø 行政资源管理与公众服务
(1)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扩充行政资源数据库存储系统,扩大存贮能力,完善政务资源数据库,建设水利系统完整的水利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及覆盖流域机构、省(市、区)的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各单位(包括流域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
(2)完善应用支撑平台、综合办公、规划计划管理、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国际合作与科技管理等业务应用,并基于平台实施财务管理及其它业务应用的改造;
(3)在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门户建设基础上,整合水利部机关、各直属单位、流域机构、省(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各类政务应用信息资源,建设集所有办公业务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水利政务内外网门户;
(4)建设在京直属单位行政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与部机关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同办公与信息共享;
(5)扩展水利部机关安全系统的功能,建设覆盖流域机构、省(市、区)水利业务主管部门的能够实施整体安全策略的水利政务安全体系。
Ø 水资源管理决策
(1)完善水资源调度及监控软件;
(2)完善城市供水水资源管理系统,增加除试点外城市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3)建设水资源评价系统:功能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等;
(4)建设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由信息服务子系统、信息维护子系统等;
(5)建设区域水循环虚拟仿真平台:开发基于流域水资源天然、人工二元转化模式理论的区域水循环模拟模型(包括河道系统模型、人工用水系统模型和地下水系统模型)实现虚拟仿真;
(6)建设水资源预测预报系统:水资源预测预报主要完成水资源供需分析和趋势预测,来水预报包括地表水资源(即河川径流)预报、地下水资源预报、水质预报等;需水预测包括生产(工业、农业)需水预测、生活(城镇、农村)需水预测、用水状况分析、生态需水预测等。
(7)建设水资源评估应用系统:对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合理配置指标、承载能力指标、管理指标、水资源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评价方法有评分迭加法、综合指数法(质量指标法)、聚类分析法等。
Ø 水质监测与评价
(1)建立水质数据库及水质信息交换系统;
(2)建设水质信息管理系统和建设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3)建设信息分析与评价系统:包括水质评价子系统、水质预测子系统、水功能区管理子系统、排污口监督管理子系统、水质信息发布子系统、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子系统和水质预警预报子系统等。
Ø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
(1)建设地面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2)建设水土保持治理监测与项目管理系统;
(3)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监测监督系统;
(4)建设地面监测信息管理库、人为水土流失监测监督库、水土保持治理监测与项目管理库等。
Ø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1)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包括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工程建设稽查管理。
(2)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程运行管理、工程管理单位及人员管理、工程管理目标考核管理、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工程遗留问题管理。
(3)资质资格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管理、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水利工程造价资格管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等有关建设与管理的资格管理。
(4)建设与管理专家系统:建立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各相关专业技术的专家人才库。
(5)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检索系统:有关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数据库的建立、管理与检索。
(6)建设水利工程数据库群,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数据库、运行管理数据库、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库、建设与管理资质与资格管理数据库、建设与管理专家库等。
Ø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
建设政策法规管理信息系统、农村水电管理信息系统、农村电气化管理信息系统、农村电网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电力工业基础信息、农村水电电源情况、农村电气化基础信息、农村电网基础信息、政策法规数据库、地理信息库、行业标准数据库、农村水电项目热点信息、咨询专家数据库、国际合作数据库、技术研发数据库、水电及电气化图形数据库、代码库与数据字典库等。
Ø 水利规划设计管理
重点进行中央和流域级构水利规划设计管理业务应用建设。
Ø 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
(1)建设水利文献信息服务系统,基本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能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式水利信息文献保障系统,使之成为国家重要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之一。
(2)建设图书管理系统,并成为国家数字图书馆的组成部分。
(3)建设文献资料光盘检索系统。
(4)建设多媒体点播系统。
(5)建设文献资源数据库,包括基础信息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及各种专业文献信息资源库。
Ø 水文业务
采用先进实用的水情预测预报技术完成主要水系的水文预测、预警系统、各节点实时水情监控系统、汛情分析与发布系统建设,在全国各级节点形成先进、实用,能为水文预报、会商、防汛决策提供水文信息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
Ø 灌区信息化
(1)在全国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建设30个大型灌区信息系统。
(2)加强信息采集的数字化手段,增加现代化管理所需的信息要素,在时间、空间、采集频度和精度等方面满足灌区管理决策工作的整体需求;提高信息传输能力,扩展网络覆盖面,建设覆盖灌区管理中心直到信息点的满足业务需求的高效网络。
(3)加强灌区基础数据库、灌区电子地图平台软件修改完善;继续完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数据的整编、入库,开发用水管理应用系统及灌区水费计收系统等,并做好优秀软件的推广工作。
(4)研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有关专业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库结构、信息采集等方面技术规范,促进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
Ø 水利工程移民管理
(1)建设水库移民信息系统,包括移民的基本资料、移民遗留问题、在建工程移民、移民生活评价、移民社会发展评估等内容。
(2)建设移民工作管理系统:包括移民统计报表、移民来信来访、移民工作经验交流等内容。
(3)建设办公和决策支持系统:包括各地移民情况及时传真、移民工程项目管理、移民资金管理等内容。
Ø 流域级特色业务应用
(1)长江河道采砂实时监控与管理: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雷达监控、数字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分阶段、分步骤建成覆盖长江重点采砂河道的现代化采砂管理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对长江河道采砂活动的智能化管理,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提供集监控、调度、管理以及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解决方案。系统由武汉监控中心、边界河段监控站,通信网络建设,信息采集及数据库建设,监控服务系统建设等组成;
(2)长江中下游河道三维交互式可视化系统:充分利用GIS、RS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发长江中下游河道大比例尺(1:1万以上)三维交互式可视化系统,在形象直观的三维场景中了解整个长江中下游的水系、水利工程、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分布情况,为防汛抗旱决策、水资源管理、水量优化调度与分配、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服务,提高水行政管理效率。建立长江中下游河道水上水下地形、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或航空影像、气候条件、水利工程及防洪现状、防汛物资、工情、血吸虫疫区、水文水质测站、蓄滞洪区、取水口、排污口、水功能区和水质和采砂方面等数据库;开发三维交互式可视化系统及其他相关业务应用系统;
(3)黄河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开展遥感中心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建成遥感中心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基本建成遥感图像处理及分析系统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满足遥感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理分析;初步建立遥感数据库,结合应用系统需求,开展流域和重点区域不同比例尺地理数据的采集与更新;
(4)珠江山洪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各种现有资源,初步建成一个以流域管理为中心的“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流域山洪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流域山洪灾害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和完善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包括气象、水文、泥石流和滑坡等的监测,对珠江流域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实现有效的预报预警,为提前预见山洪灾害的发生,有效减少和避免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重要支撑;
(5)珠江河口综合治理管理信息系统:以珠江河口管理办法为基础,以珠江水利信息网络为依托,以“3S”(GIS、GPS、RS)技术为手段,在充分利用其它信息系统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规划、管理等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水文水资源、地质、工程和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包括水利工程管理、河口的岸线滩涂开发利用管理、水质监测管理等进行动态监测、监督和管理,为规划、扩建、新建港口码头等涉水工程方案的审批提供决策支持,并配合工程措施,以满足珠江河口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珠江河口科学管理服务。
(三)推进保障环境建设
为保证水利信息基础设施与业务应用建设的顺利进行、运行的持续稳定和作用的有效发挥,保障环境的建设必须与之相结合、相协调,并适度超前。
保障环境的建设,不但包括各类标准、技术规范、政策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更主要的是建立水利信息化所涉及各类关系的协调机制。“十一五”期间,主要围绕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统一规划、全面启动系统建设等方面,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做好保障环境自身的建设工作,并逐步过渡到采取相应的行政和技术手段,预防和解决水利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水利信息分类、采集、存储、处理、交换和服务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实现以信息共享为核心,为信息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建设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提供保障;制定水利信息系统功能、性能和风险测评规范和技术准入规章,建立水利信息系统投产测评和水利信息化技术标准制度,建成一至两个国家级水利信息系统及技术标准专业测试与评估机构。
安全体系。依托重点信息化项目进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策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应急响应与灾备体系,基本保障网络、数据和应用等多层次的安全,逐步建成水利信息安全体系,达到国家的相关安全要求。“十一五”期间,将在已建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中央、流域及省(市、区)两级上下联动的安全平台,初步形成以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体系,确保水利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规章制度。通过研究与试点,进一步制定、完善并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使全国水利信息化建设基本上有章可循,管理有效,建设有序,不出现新的信息孤岛,不发生大规模资源浪费,不引发系统性失败。
人才队伍。根据水利信息化需要,做出人才需求分析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人才政策,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采用在职培训与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形成与水利信息化进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专栏4 保障环境建设主要内容
Ø 标准规范
(1)继续编制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所制定的标准,适当调整和增加急需的新标准,充实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初步建成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将编制标准的侧重点放在以下几类:①数据字典与数据结构标准,②水利信息资源的元数据标准,③水利信息化管理规范;
(2)制定水利信息系统功能、性能、风险测评规范和技术准入规章,建立水利信息系统投产测评和水利信息化技术准入制度,建成一至两个国家级水利信息系统及技术准入专业测试与评估机构,力争至2010年时,全国已投入生产使用的重要水利信息基本设施、主要水利业务应用系统从设施(模块)级到系统级专业测试与评估合格,从事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准入评估合格。
Ø 安全体系
(1)依托安全系统专项建设项目,建设包括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安全管理等建设内容的安全防范体系。其中,物理安全的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信道的安全,电缆布线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终端设备的物理环境安全,媒体(存储介质)安全,安防、消防和机房监视等;运行安全的建设内容是以“十五”期间已建防火墙系统、入侵检测等设备为基础,建设以网络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运行安全平台;信息安全建设涵盖水利政务内外网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系统,包括数字证书认证系统,数字签名及电子签章系统,时间戳系统,安全移动办公系统,桌面安全系统等;安全管理是建立安全组织,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2)依托水利行政资源管理项目,扩大和完善政务内网安全系统建设;
(3)依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在水利信息化安全体系框架中,主要建设系统内部信息安全;
(4)根据国家要求建设应急响应与灾备体系。
Ø 规章制度
(1)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水利信息化实际要求,不断完善各类水利信息化政策措施,探索与改革水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机制,建立良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进一步理顺水利信息化多层次、多角度的相互关系,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体系、规章和措施,在充分发挥水利信息系统作用的同时,确保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与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为全面发挥水利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3)积极改革和调整与信息化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业务流程重组和体制创新;
(4)编制并实施《水利信息化运行维护定额标准》、《水利信息网运行管理办法》、《水利部政务内网管理办法》和《推进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指导意见》等。
Ø 人才队伍
(1)以在职培训为重点,制定并实施“十一五”水利信息化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2)通过与高校合作,通过举办工程硕士班、短期培训班等形式,对水利专业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专业交叉培训,力争至2010年,全国各级水利部门的信息技术骨干具有工程硕士以上学历;
(3)结合运行管理体系改革,重点改进各级水利部门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单位的人事管理体制,促进人才流动,为引进、留住并发挥高级和急需人才的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水利信息化改革与管理主要任务
实现“十一五”水利信息化发展目标,要深化改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建全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为水利信息化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和制度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机制、健全机构
随着水利信息化各类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颁布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的雏形已经形成。“十一五”期间,需要根据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基本特点,参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成熟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信息化工作的行业管理体制;强化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完善水利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和验收与评估制度,强调水利系统网络的互连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协调信息化项目与新建、续建、改建与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的相互关系,保障以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建设为核心的水利能力建设的有效推进。同时,根据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完善现行的水利信息化行政和行业管理、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组织机构,做到责任明确,职能到位,避免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按国家行政管理和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定机构设置的方式和人才培养、引进与流动的策略与实施办法。
2.统一标准、各负其责
根据《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架构,科学划分和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的事权。特别是应充分考虑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系统化和全局化需求,以及信息化工程长期运行、维护和更新的实际需要,统一技术标准,努力避免建设的局部化和低水平重复,产生新的信息壁垒和不必要的浪费。水利信息化工作不但涉及水利行业内部的方方面面,还需要与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体系。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内外的协作,特别是行业内各级各部门间的协作,各负其责,关系到水利信息化目标能否实现,进而影响水利现代化的进程。
(二)深化体制改革
1.水利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与试点
在充分研究水利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包括行政行业管理、项目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基础上,选择一到两个合适的流域与省级单位,进行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国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
2.建立水利信息化质量保障体系和技术认证与准入制度
研究制定水利信息系统质量评估与管理规定和技术认证与准入规定,建立一至两个国家级水利信息系统与技术验收认证与评估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以模块和系统测评为基础的水利信息化验收评估与行业信息技术准入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规避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确定性引发水利业务关键应用产生失效或错误的风险。
3.建设水利信息化技术发展保障体系
制定水利信息化核心技术发展策略,建设一至两个水利信息系统产品化研究开发基地和核心与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对核心产品和前沿技术进行研究与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核心技术与产品系列,逐步建成信息化技术保障体系,支撑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
4.研究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研究各类水利业务应用运行维护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积极研究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为效益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费用资金来源、支付政策与管理体系,促进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落实,并研究制定在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前,已进入正常运行期的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的应急投入与管理措施。
六、投资规模
根据水利信息化发展的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将“十一五”时期水利信息化包括的基础设施、业务应用和保障环境三部分的建设内容划分为十八项建设工程(详见附录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表)。
(一)投资需求
根据需要与可能,经估算,“十一五”水利信息化建设中央总投资规模需求为483349万元(年均96670万元,地方配套建设及单独投资不计在内),约占同期水利建设规划投资(中央投资部分)的2.32%.其中,中央系统安排投资145539万元(约占30%)、流域机构安排176607万元(约占37%)、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161203万元(约占33%)。
(二)投资结构
在“十一五”总投资规模中,信息基础设施总投资334117万元,占69%(其中信息采集122783万元,水利通信设施90500万元,水利信息网44594万元,水利数据中心76285万元);业务应用123082万元,占25%(其中防汛抗旱业务
23850万元,水利行政资源管理与公众服务7725万元,水资源管理决策
40400万元,水质监测与评价 31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
370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5460万元,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690万元,水利规划设计管理1700万元,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3930万元,水文业务800万元,灌区信息化18000万元,水利工程移民管理3500万元,流域级特色业务应用10221万元);保障环境
26150万元,占6%(其中标准规范3990万元,安全体系13320万元,人才培养4540万元,改革与管理研究4300万元)。
详见表6.2.1--6.2.5。
表6.2.1 全国水利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总投资估算表 |
单位:万元 |
名称 |
建设任务 |
中央 |
流域 |
中央补助地方 |
总经费 |
1、信息基础设施 |
信息采集 |
32469 |
40169 |
50145 |
122783 |
水利通信基础设施 |
5500 |
49000 |
36000 |
90500 |
水利信息网络 |
9295 |
16126 |
19128 |
44549 |
水利数据中心 |
39985 |
23050 |
13250 |
76285 |
信息基础设施小计 |
87249 |
128345 |
118523 |
334117 |
2、
业务
应用 |
防汛抗旱 |
4800 |
8750 |
10300 |
23850 |
水资源管理决策 |
20500 |
8500 |
11400 |
40400 |
水质监测与评价 |
1500 |
1000 |
600 |
3100 |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 |
1000 |
516 |
2190 |
3706 |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
1800 |
2260 |
1400 |
5460 |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 |
600 |
0 |
90 |
690 |
水利行政资源管理 |
4500 |
2800 |
0 |
7300 |
水利信息公众服务 |
250 |
175 |
0 |
425 |
水利规划设计管理 |
1000 |
700 |
0 |
1700 |
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 |
3000 |
930 |
0 |
3930 |
水文业务应用 |
800 |
0 |
0 |
800 |
灌区信息化 |
5000 |
3000 |
10000 |
18000 |
水利工程移民管理 |
2000 |
0 |
1500 |
3500 |
流域级特色业务应用 |
0 |
10221 |
0 |
10221 |
业务应用小计 |
46750 |
38852 |
37480 |
123082 |
3、保障环境 |
标准规范 |
2140 |
1750 |
100 |
3990 |
安全体系 |
6100 |
4500 |
2720 |
13320 |
人才培养 |
1500 |
1560 |
1480 |
4540 |
改革与管理研究 |
1800 |
1600 |
900 |
4300 |
保障环境小计 |
11540 |
9410 |
5200 |
26150 |
投资估算总计 |
145539 |
176607 |
161203 |
483349 |
注:基础设施中:信息采集的投资是各重点工程、业务系统所包括的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总投资,信息网络的投资是水利信息网专项建设和各重点工程、业务系统所包括的信息网络建设的总投资,水利数据中心的投资是国家水利数据中心和各重点工程、业务系统所包括数据库建设的总投资。
七、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规划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成果切实有效,必须采取以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强化管理
为保障“十一五”期间水利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水利行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支持水利信息化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上下一心、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有利局面。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根据水利部“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规划,完善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行业管理的手段,注重协调,强化管理、务求实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积极推进各项信息化工程建设,确保“十一五”目标的实现。
(二)保障投入 注重效益
采取必要措施,积极争取建设资金的投入。一方面努力做好信息化建设单项的立项工作,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化投入比重,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水利信息化投入,保障规划实施必要的资金投入。注重投资效益的发挥,正确认识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现实效益和长远效益、局部效益和整体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投资项目严格按基建程序报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提高水平 与时俱进
信息技术是飞速发展的技术,各种新理念、新技术、新平台、新产品层出不穷。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把“与时俱进”的精神贯穿于水利信息化工作的每个环节,对建设目标与任务进行适时调整,才能使“十一五”水利信息化工作既紧跟信息时代的发展步伐,符合信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又紧贴水利实际,突出行业特色,从而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真正做到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以水利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类型(新、续、贮) |
体系
(基础、业务、保障) |
一 |
保障环境 |
|
|
|
保障环境 |
|
标准 |
标准规范 |
补充、修订、完善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 |
续建 |
标准 |
安全 |
物理安全 |
实施物理安全措施,保护数据信道、电缆布线系统、机房、终端设备的物理环境安全和媒体(存储介质)安全,并建设安防、消防和机房监视等。 |
续建 |
安全 |
运行安全 |
扩建、完善包括防火墙、入侵监测、漏洞扫描、防病毒等设施的运行安全系统。 |
续建 |
安全 |
建设以网络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运行安全平台。 |
新建 |
安全 |
信息安全 |
建设包括数字证书认证系统、数字签名及电子签章系统、时间戳系统、安全移动办公系统和桌面安全系统等内容的信息安全系统。 |
续建 |
安全 |
安全管理 |
建立安全组织,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等。 |
新建 |
安全 |
应急与灾备体系 |
依托重点信息化项目进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策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应急响应与灾备体系。 |
新建 |
安全 |
规章制度 |
通过研究与试点,制定、完善并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
续建 |
|
人才培训 |
根据水利信息化需要,做出人才需求分析与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规划,制定人才政策,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采用在职培训与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建设与水利信息化进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
续建 |
人才 |
二 |
水利信息网专项建设 |
|
|
|
|
|
水利信息网专项建设 |
在已建水利信息网的基础上,改造和扩建水利信息网,完成连接水利行业各级、各部门的全国水利信息网,初步形成覆盖全国地市级水利业务部门(含水情分中心、工情分中心、旱情分中心、水保监测分中心)以上的水利信息网。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与要求,建设与国家政务骨干网相衔接的水利政务内网体系,实现中央通达地市级节点的宽带连接,满足数据交换、视频信息传输和语音通信等要求。 |
续建 |
信息网络 |
基础设施 |
三 |
水利数据中心 |
|
|
|
|
|
运行环境 |
运行环境建设,包括高标准的数据中心机房、以SAN架构为基础的数据存贮、交换和服务系统和备份中心。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基础设施 |
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 |
进行水利数据资源整合,组织并承担水利系统全局性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库建设、运行和管理任务,包括国家水文基本数据库、水利空间数据库、水利工程基本信息库、水资源数据库、水利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水利行政管理基本信息库,并对水利基础信息资源进行规划,包括资源目录体系、指标体系、分类体系、信息来源及信息的更新、维护等。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数据管理及应用系统开发 |
建立元数据库系统、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以及基于元数据和水利信息目录系统的数据检索与发布系统。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
信息服务平台 |
由数据共享与访问控制、空间分析、遥感信息处理和专业应用等服务中间件构成。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标准研制 |
以国家、行业和国际标准为基础,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下,建设水利数据中心需要的信息技术标准。 |
新建 |
标准 |
保障环境 |
信息安全 |
以数据安全为重点的数据中心安全体系建设。 |
新建 |
标准 |
四 |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
|
|
|
|
|
水情采集 |
在一期水情分中心基础上,续建其它分中心。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水情分中心所辖中央报汛站(雨量、水位、流量站等)测验和报汛设施的更新。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工情采集 |
在已建工情分中心基础上,再建其它工情分中心。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在一期采集点基础上,续建。 |
续建 |
信息采集 |
旱情采集 |
在已建旱情采集试点基础上,续建。 |
续建 |
信息采集 |
遥感信息 |
洪水遥感监测、旱情遥感监测、水利灾情遥感实时监测。 |
续建 |
信息采集 |
网络建设 |
流域省区网 |
流域和省(区、市)与地市业务部门网络连接、与续建的水情分中心、旱情分中心、工情分中心网络连接。 |
续建 |
信息网络 |
部门网络 |
建设水情分中心、旱情分中心、工情分中心和重点工程管理局的局域网。 |
续建 |
信息网络 |
接入网 |
建设工程点与工情分中心的连接。 |
新建 |
信息网络 |
网络安全与管理 |
网络管理平台。 |
续建 |
信息网络 |
网络中心 |
扩建中央水利网络中心及流域网络中心。 |
贮备 |
信息网络 |
数据库系统 |
在一期工程建设的由八大库组成的公共数据库(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历史大洪水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库、历史洪灾数据库、旱情数据库)的基础上,扩大各数据库建设范围、规模,与实时工情采集系统的建设相配合启动实时工情库建设,并建设一期没有涉及的其他专用数据库。 |
续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水情应用系统 |
完善和扩建应用系统,提升应用支撑平台的服务能力,初步完成覆盖全国的防汛抗旱应用建设,面向全国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及时地提供各类防汛抗旱信息,为防洪抗旱调度决策和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防洪调度应用系统 |
续建 |
应用系统 |
抗旱管理应用系统 |
续建 |
应用系统 |
防汛决策支持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防凌应用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会商系统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五 |
水利行政资源管理与公众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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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资源信息采集 |
继续完善补充和扩建已有信息采集系统、基础设施,同时整合利用好现有的数据资源,扩大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网络建设 |
完善与扩容政务内网,依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计算机网络作为水利行政资源管理系统政务外网。 |
续建 |
信息网络 |
存储系统 |
完善与扩充现有存储系统,扩大存贮能力。 |
续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水利综合应用支撑平台 |
完善和扩建现有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综合办公系统 |
完善和扩建现有系统,扩大现有覆盖点。 |
续建 |
应用系统 |
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
完善和扩建现有系统,扩大覆盖面到全国省级。 |
续建 |
应用系统 |
财务管理应用系统 |
基于综合应用平台对进行改造,并延伸建设。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人事劳动教育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
完善和扩建现有系统,扩大覆盖面到全国省级。 |
续建 |
应用系统 |
国际合作与科技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
完善和扩建现有系统,扩大覆盖面到全国省级。 |
续建 |
应用系统 |
水利信息综合门户(水利公众服务) |
完善和扩建现有系统,新建网上行政审批,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宣传。实现政务办公的高效、透明,更好服务公众。 |
续建 |
应用系统 |
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资源管理系统 |
实现与部机关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
续建 |
应用系统 |
安全系统 |
扩展水利部机关安全系统的功能,建设覆盖流域机构、省(市、区)水利业务主管部门的能够实施整体安全策略的水利政务内网安全系统。 |
续建 |
安全 |
保障环境 |
标准和规范体系 |
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完善标准和规范,提升一些信息标准为部颁标准。 |
续建 |
标准 |
六 |
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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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信息采集 |
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 |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严防超采。 |
新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全国抗旱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
土壤墒情监测是水循环研究、农牧业灌溉、水资源合理利用及抗旱救灾基本信息收集的基础工作,墒情信息是水文水资源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抗旱救灾决策,特别是分析干旱的形成及分布发展和水资源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
新建 |
信息采集 |
水权转换水量监测系统建设 |
通过加强对灌区引(退)水口等的监测网络建设,对区域水资源以及相关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监测、开展用水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计算工程节约水量,为水权转换提供科学依据。 |
新建 |
信息采集 |
水生态自动监测系统 |
三江源(长江、黄河、澜沧江)河源区水资源监及水生态测分析研究、海水入侵监测与分析研究、湿地补水及调水水资源监测与分析研究、全国重点水库泥沙淤积观测等。 |
新建 |
信息采集 |
水资源调度及监控 |
通过制定的年度内水资源管理方案,确定水资源优化调度的规则和依据;根据各时段(月、旬)水资源的丰枯情况和污染态势,通过建立水资源优化调度模型,确定水资源调度方案。利用水资源预报结果等,通过水资源管理模型计算,结合专家的知识、经验以及分水协议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水资源的配置方案。对重点河道、水闸等工程的水资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城市供水水资源管理系统 |
增加除试点外城市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
续建 |
应用系统 |
水资源评价系统 |
国内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等。 |
新建 |
应用系统 |
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
由信息服务子系统、信息维护子系统组成。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区域水循环虚拟仿真平台 |
开发基于流域水资源天然、人工二元转化模式理论的区域水循环模拟模型(包括河道系统模型、人工用水系统模型和地下水系统模型
)实现虚拟仿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水资源预测预报系统 |
主要完成水资源供需分析和趋势预测,来水预报包括地表水资源(即河川径流)预报、地下水资源预报、水质预报等;需水预测包括生产(工业、农业)需水预测、生活(城镇、农村)需水预测、用水状况分析、生态需水预测等。 |
新建 |
应用系统 |
水资源评估应用系统 |
对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进行检验和评估。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七 |
水质监测与评价 |
0 |
|
|
|
|
水质信息采集 |
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分中心 |
建设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分中心。 |
新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移动监测系统 |
建设移动监测系统。 |
新建 |
信息采集 |
自动监测系统 |
建设自动监测站。 |
续建 |
信息采集 |
网络建设 |
流域省区网 |
建设水质监测中心与分中心的网络连接。 |
新建 |
信息网络 |
部门网 |
建设水质监测中心、分中心的局域网。 |
新建 |
信息网络 |
接入网 |
建设水质监测点与监测分中心的连接。 |
新建 |
信息网络 |
专业数据库 |
水质信息基础数据库 |
各级水质信息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水质数据库表结构进行数据录入与维护、数据处理、数据访问与数据交换。 |
续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运行环境 |
系统运行环境建设。 |
续建 |
水质信息管理系统 |
建立水质监测与评价信息指标体系;制定统一的信息交换格式标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信息管理与维护系统 |
包括信息录入、信息维护、信息处理、信息访问和交换等。 |
新建 |
信息分析与评价系统 |
包括水质评价子系统、水质预测子系统、水功能区管理子系统、排污口监督管理子系统、水质信息发布子系统、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子系统和水质预警预报子系统等。 |
新建 |
八 |
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二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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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土监测信息采集 |
监测信息 |
建设5个监测中心及18个监测总站、75个监测分站和1065个监测点等。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遥感信息 |
水保遥感。 |
续建 |
信息采集 |
网络建设 |
流域省区网 |
建设水保监测中心、监测总站和监测分站的网络连接。 |
新建 |
信息网络 |
部门网 |
建设水保监测中心、监测总站和监测分站的局域网。 |
新建 |
信息网络 |
接入网 |
建设水保监测点与水保监测分中心的连接。 |
新建 |
信息网络 |
专业数据库 |
水保信息基础数据库 |
完善和扩建基础水保信息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多媒体数据、参数、元数据)。 |
续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地面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
利用采集所获取的土壤侵蚀因子、小流域径流泥沙观测数据以及重点支流、全流域水文泥沙观测数据等,通过应用坡面、沟道、小流域、支流和全流域土壤侵蚀及水土流失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模型,尤其是物理模型和统计模型,对特定时段内不同尺度范围的水土流失数量和来源进行分析计算,揭示水土流失成因和规律,并在参数给定的条件下,预测水土流失发展趋势;结合仿真模拟技术,再现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过程。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水土保持治理监测与项目管理系统 |
通过监测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满足不同层次管理机构对工程进展、质量和投资进行有效监控的需要,并利用工作流技术,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人为水土流失监测监督系统 |
包括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生态环境变化情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措施效果、水土保持设计资质单位和方案实施的管理。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九 |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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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
工程信息采集 |
工程监控与信息采集、工程基础信息采集、安全监测信息采集。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网络建设 |
接入网 |
重点水利工程接入网建设。 |
新建 |
信息网络 |
专业数据库 |
水利工程数据库群 |
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数据库、运行管理数据库、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库、建设与管理资质与资格管理数据库、建设与管理专家库等。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
功能包括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工程建设稽查管理等。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 |
功能包括工程运行管理、工程管理单位及人员管理、工程管理目标考核管理、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工程遗留问题管理等。 |
新建 |
应用系统 |
资质资格管理系统 |
功能包括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管理、水利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水利工程造价资格管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等。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建设与管理专家系统 |
建立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各相关专业技术的专家人才库。 |
新建 |
应用系统 |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检索系统 |
有关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数据库的建立、管理与检索。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安全体系 |
在水利信息化安全体系框架中,主要建设系统内部信息安全。 |
新建 |
安全 |
保障环境 |
标准建设 |
参照国际、国家、行业的标准,制定既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特色的建设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规范信息系统建设。 |
新建 |
标准 |
十 |
灌区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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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信息化 |
在全国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建设石津灌区、河套灌区等30个大型灌区信息系统,加强信息采集的数字化手段,增加现代化管理所需的信息要素,在时间、空间、采集频度和精度等方面满足灌区管理决策工作的整体需求;提高信息传输手段,扩展网络覆盖面,建设覆盖灌区管理中心直到信息点的满足业务需求的高效网络;加强灌区基础数据库、灌区电子地图平台软件修改完善;继续完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数据的整编、入库,开发用水管理应用系统及灌区水费计收系统。 |
续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十一 |
水利规划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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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规划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
建设水利项目前期管理需要的综合数据库;建设水利水电各专业规划、流域规划、单项工程设计和规程规范的分类数据库;实现各类与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相关信息的共享;开展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十二 |
水利工程移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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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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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移民信息系统 |
包括移民的基本资料、移民遗留问题、在建工程移民、移民生活评价、移民社会发展评估等内容。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移民工作管理系统 |
包括移民统计报表、移民来信来访、移民工作经验交流等内容。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办公自动化及决策支持系统 |
包括各地移民情况及时传真、移民工程项目管理、移民资金管理等内容。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十三 |
水文业务应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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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信息采集 |
自动测报系统 |
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扩建水文站自动监测设施。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水文基础业务网 |
依托水利信息网,完善中央、流域、省(区、市)及相关地市级水文业务网。 |
续建 |
信息网络 |
国家水文数据中心 |
国家水文数据库 |
在已建国家水文数据库的基础上,纳入水质、地下水监测信息与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并补充流域、河流、水系、测站属性、历史沿革、气象概况、洪水调查、水库及工情概况等要素,扩充矢量图、文本、图像、音频等信息。完善专用基础数据库。 |
新建 |
数据中心 |
数据仓库试点 |
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面向防灾减灾决策支持的水文数据仓库试点建设。 |
新建 |
数据中心 |
水文业务 |
采用先进实用的水情预测预报技术完成主要水系的水文预测、预警系统、各节点实时水情监控系统、汛情分析与发布系统建设,在全国各级节点形成先进、实用,能为水文预报、会商、防汛决策提供水文信息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十四 |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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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及电气化信息采集 |
收集农村电力工业基础信息、水电电源信息、电网信息、电气化基础信息等信息资源。 |
新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水电及电气化网络 |
接入网建设。 |
新建 |
信息网络 |
专业数据库 |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数据库群 |
包括电力工业基础信息、农村水电电源情况、农村电气化基础信息、农村电网基础信息、政策法规数据库、地理信息库、行业标准数据库、农村水电项目热点信息、咨询专家数据库、国际合作数据库、技术研发数据库、水电及电气化图形数据库、代码库与数据字典库等。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系统业务应用 |
包括政策法规管理信息系统、农村水电管理信息系统、农村电气化管理信息系统、农村电网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决策支持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十五 |
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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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数据采集 |
在现有文献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基础上,再扩建信息采集系统。 |
续建 |
信息采集 |
基础设施 |
专业数据库 |
文献资源数据库 |
包括基础信息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及各种专业文献信息资源库。 |
新建 |
水利数据中心 |
水利文献信息服务系统 |
以急需的水利专业数字信息资源为基础,以国家骨干信息网络和水利专用网络为依托,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支持国家整体创新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用七年左右的时间(从2006年至2012年),基本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能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式水利信息文献保障系统,使之成为国家重要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之一。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图书管理系统 |
在文献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成能够进行网上浏览、网上下载的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并作为国家数字图书馆的组成部分。 |
新建 |
应用系统 |
文献资料光盘检索系统 |
提供在网上高速的存取服务。提供对文献资料光盘制作、光盘共享系统的实现、光盘共享系统的检索等功能。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多媒体点播系统 |
提供多种方式的下载和欣赏图书馆提供的各种音频、视频多媒体资料。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十六 |
水利通信设施专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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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大中型水利工程通信 |
水库通信的建设范围为全国大、中、小型水库,建设重点大型水库和全国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全国422座重点水库增加网络带宽,实现一主一备两种通信手段。其中40座重点大型水库实现一主两备通信手段;733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实现一主一备两种通信手段;重点小型水库至少具备一种通信手段。 |
新建 |
通信设施 |
基础设施 |
重点蓄滞洪区通信 |
蓄滞洪区通信建设范围为国家划定的97个国家蓄滞洪区、部分流域和省防洪规划中列入的重点蓄滞洪区以及滩区。今后,国家蓄滞洪区如有调整,新纳入的蓄滞洪区也将作为建设内容。 |
新建 |
通信设施 |
防汛抢险应急通信 |
建立应急机动通信系统、应急抢险通信设备库和山洪预警通信系统。 |
新建 |
通信设施 |
流域干线网改造与扩建 |
微波干线改造与完善 |
新建 |
通信设施 |
卫星通信网 |
建设数据、话音地面站,云图广播,主站及网管中心 |
新建 |
通信设施 |
十七 |
流域级特色业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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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实时监控与管理 |
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雷达监控、数字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分阶段、分步骤建成覆盖长江重点采砂河道的现代化采砂管理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对长江河道采砂活动的智能化管理,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提供集监控、调度、管理以及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解决方案。 |
新建 |
应用系统 |
业务应用 |
长江中下游河道三维交互式可视化系统 |
充分利用GIS、RS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发长江中下游河道大比例尺(1:1万以上)三维交互式可视化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黄河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建设 |
开展遥感中心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初步建成遥感中心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基本建成遥感图像处理及分析系统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满足遥感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理分析;初步建立遥感数据库,结合应用系统需求,开展流域和重点区域不同比例尺地理数据的采集与更新 |
新建 |
应用系统 |
珠江山洪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 |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各种现有资源,初步建成一个以流域管理为中心的“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流域山洪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珠江河口综合治理管理信息系统 |
以珠江河口管理办法为基础,以珠江水利信息网络为依托,以“3S”(GIS、GPS、RS)技术为手段,在充分利用其它信息系统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规划、管理等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水文水资源、地质、工程和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的信息管理系统。 |
新建 |
应用系统 |
十八 |
水利信息化改革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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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与试点 |
在充分研究水利信息化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包括行政行业管理、项目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基础上,选择一到两个合适的流域与省级单位,进行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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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环境 |
水利信息化质量保障体系和技术认证与准入制度建设 |
研究制定水利信息系统质量评估与管理规定和技术认证与准入规定,建立一至两个国家级水利信息系统与技术验收认证与评估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以模块和系统测评为基础的水利信息化验收评估与行业信息技术准入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规避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确定性引发水利业务关键应用产生失效或错误的风险。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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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政策与规范建设 |
研究各类水利业务应用运行维护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积极研究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为效益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用资金来源、支付政策与管理体系,促进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落实,并研究制定在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前,已进入正常运行期的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的应急投入与管理措施。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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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信息化技术发展保障体系建设 |
制定水利信息化核心技术发展策略,建设一至两个水利信息系统产品化研究开发基地和核心与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对核心产品和前沿技术进行研究与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核心技术与产品系列,逐步建成信息化技术保障体系,支撑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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