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与跨越式发展

 
乌家培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指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有没有可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对跨越式发展将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在跨越式发展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这需要我们去研讨和回答。

一、跨越式发展是一条重要的发展规律

世界上国家同企业一样,在一定时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和主观原因起作用,总会有先进与落后之分,甚至差距还很大。

先进国家有“先行取胜”的领先优势,落后国家也存在一种可能性,即“后来居上”的后发优势。这不等于说,越落后,后发优势就越大,而是说,在一定条件下落后国家经过一番努力变后进为先进是完全有可能的。

落后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可能赶上、超过先进国家,这是由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其本身就是发展规律的体现。

首先,发展是不平衡的,具有非线性特点,这种特点在变化频繁、激烈的21世纪尤为突出。在发展的长河中,未来决不会是现在的线性延伸,往往会有突变而呈现非线性的跳跃。先进与落后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先进和绝对的落后,更不会有永远的先进和永远的落后。落后与先进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其次,落后国家可向先进国家学习,分享先进国家已取得的成果,利用“搭便车”的效应,从模仿中提高自己,在发展过程中跳过先进国家曾经出现过但已不必再重复的一些发展阶段,且因没有先进国家的历史包袱,可在新的起点上画出更新更美的图画来。

再次,落后国家可从先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所犯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借前车之鉴,不走或少走弯路,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小的代价实现与先进国家原来走过的发展历程相同的目标,从分析比较不同先进国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差别化优势,使自己的发展更有特色。

最后,落后国家可利用世界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转折、新的挑战和机遇,动员内部积极因素,创造性地作出快速反应和正确应对,以改变全球游戏规则,获得竞争优势,提升自己的国际实力地位。

以上是从国家发展的一般道理来说的。这些道理已为世界历史发展所证实。例如,世界科学和工业中心的转移,正是由17世纪的英国,到18世纪的法国、19世纪的德国,以至20世纪的美国,这样轮廻过来的。至于具体到中国这么一个发展中大国,原本是有着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有过辉煌的农业时代,只因错过了工业化机遇,导致工业时代的来临推迟了近200年的时间,全国解放后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仅在短短的最近十多年内,加快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积极建设现代化,就已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按照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现在已走完了头两步,开始走第三步,即要到21世纪中叶,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从我国人民生活的变化看,也已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又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步历史性跨越,现正从总体上达到的小康水平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进。尽管我国的经济总量到2001年已居世界第六位,外贸进出口总额到2002年升居世界第五位,但是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与技术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在这种形势下,创造条件实现跨越式发展,乃是我国必然的历史选择,舍此别无他路。

二、信息化有利于跨越式发展

信息化的本义是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演进的动态过程。中国目前还是个工业农业国,经济具有二元结构的特点,在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工业化历史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迎来了信息化,并已开始了信息化,这既是严峻的挑战,又是极大的机遇,如能正确应对,把信息化与工业化结合起来,就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我们讲抓住机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抓住信息化这个机遇。由于清朝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中国丧失了工业化的机遇,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再不能轻易放过信息化的机遇了。

在我国,推进信息化,有利于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第一,信息化可与工业化相结合,两步并作一步走,既缩短工业化的时间,又提高工业化的质量。我国大规模实施工业化,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大规模推进信息化,则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相隔仅40年左右。这个间隔期远比发达国家先工业化后信息化这“两化”相距200多年,要短得多。按照党的十六大规定,我国将于2020年前基本实现工业化。这样工业化从开始到完成只花了70年的时间,也比发达国家工业化搞了200多年短得多。信息化能从观念、技术、管理、资源等各个方面带动工业化,使工业化的内含更丰富、存在的问题得以缓解和克服、其发展还能增加很多新机遇。与信息化相融合的由信息化所带动的工业化,还能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来,它既不同于发达国家以生态和环境恶化为代价的传统工业化道路,又不同于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提出的以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三者之间关系为内容的中国工业化道路。

第二,信息化可通过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的互动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使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原有的传统产业双双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产业化的推进,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变大、从弱转强,由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一跃而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重要支柱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随着产业信息化的推进,全部产业的竞争力提高了,特别是广大的传统产业经过信息化改造后,旧貌换新颜,使“夕阳产业朝阳化”、“躯干产业智能化”,由产业的第一次现代化(即传统的工业化)跃进到第二次现代化(即工业的信息化)。

第三,信息化可通过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渗透扩散,使农业技术、制造技术、冶炼技术、采掘技术、运输技术、设计技术、管理技术、营销技术、消费技术等等各种技术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从而在技术的性能和功效上得到跨越式提高而技术的成本和费用却出现跳跃式下降。由于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周期短,发展快,一代胜过一代,当它与其他技术相结合时,在技术上的跨越式发展就有了更广阔的空间。

第四,信息化可激活信息与知识,使其成为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和构成生产力最重要的软要素,通过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个人学习与组织学习的效应,扩大企业与国家创新体系的作用,强化隐性的意会型知识在创新中的主导地位,优化创新机制,以促进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三、通过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处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关系。推进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相互结合、彼此促进为条件。要用技术创新开路,引发和推动制度创新,又要用制度创新作保障,为技术创新扩展空间和创造环境。技术创新好比生产力的变革,制度创新好比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这两者是同样重要的,需互动发展。但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两者间确有个孰重孰轻的问题。在既定的体制和机制下,技术创新重于体制创新,它对跨越式发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而当体制和机制已阻碍和束缚技术创新时,则制度创新重于技术创新,改革体制和转换机制就对跨越式发展有了决定性作用。

其次,要正确认识基础环节以及技术、制度、管理等因素在发展过程中跨越阶段时的特性。历史经验表明,在推进信息化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凡基础性的关键环节是跨越不了的。例如,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巩固的农业基础地位长期以来一直解决得不够好,发达的制造业基础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这就需要特别关注,给予弥补或加以充实。否则,在将来仍会拖累整个发展而被迫回过头来进行补救。此外,在不同领域进行跨越的难易程度往往并不一样。例如,制度上和管理上的跨越发展,就比技术上跨越发展难得多。这是因为现成的技术拿过来一学就可用,在用中虽然也会因利害关系产生阻力,但是由于使用技术的效应显著而会迅速造福于相关各方,使阻力消除比较快。至于制度和管理则不然,想跨越就会因利益刚性强、习惯势力和惰性作用大等因素而遇到难以克服的抵制,有时还不得不同强烈的反抗力量进行妥协,以免造成社会动荡。因此,不凭主观愿望,努力创造条件,为跨越式发展扫清道路,就成了客观的必然。这些条件诸如正确制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合理调整利益关系和确立新的利益格局,积极营造求实创新、奋发图强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等等。

最后,要正确把握自创特色的关键。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决不能局限于先进的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发展轨迹,只以缩短现存的差距为目的。实际上,由于我国发展基数小,尽管发展速度很高,但在一定时间内,发展差距不是缩小却会扩大,只有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后,发展差距随着发展速度持续提高才会趋向缩小,以至消失。差距缩小过程一般呈倒U型。我国必须开创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既要学会和利用他国的强项,更要建立和发展别人没有的自我的强项,使别的国家哪怕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发达国家也有求于我。这样才不致于尾随他国之后亦步亦趋,只缩小差距却不能消灭差距,相反能从各方面尽快产生反向的差距,把跑在我国前面的国家甩到后边去。

(作者单位:中国信息协会)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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