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杜占元

    科学技术的加速进步,使世界经济与科技竞争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已成为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必然选择,是新世纪竞争的制高点,是我国现阶段促进经济与科技融合发展的体制创新,也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一、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是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

    “创新”的概念于本世纪初作为一般经济发展的理论提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七十年代,创新政策的重点集中在如何促进研究开发活动;八十年代,随着对科技与经济相互作用和依赖关系的认识深化,创新政策的重点从研究开发逐步拓展到进入市场的全过程;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创新过程本身已从过去简单的线性模式(研究-开发-设计与生产-市场)逐步演变成一种复杂的系统或网络,由此创新政策的重点也转向促进创新系统内各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和维系各子系统之间的有效联系,也即把政策的着眼点转向在整个国家层次上解决“系统失效”问题,有效发挥创新系统的整体功能和提高整体效率;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不仅取决于各创新主体的创新实力,更有赖于国家层次上的体系建设,为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这就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因此,可以说,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是创新活动自身规律发展的必然结果。

    当今世界,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成为世纪竞争的焦点。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促使科技革命形成新的高潮,科技产业化在规模和速度上超过以往任何时候,大大加快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也推动着经济和社会形态的深刻变革。国际竞争的加剧,不仅表现在竞争程度的加剧,更表现在竞争的方式和内容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其实质就是创新能力和创新战略的竞争。因此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在当前国际新形势下,迎接知识经济挑战,面向21世纪加快发展的根本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获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由此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时期。供需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型,产品的竞争力决定市场份额;产业结构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转型,高新技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劳动就业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型,创新人才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资源配置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型,企业科学管理直接影响经营效益;经济增长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型,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不断提高;经济总量由高速增长向持续发展转型,经济发展后劲取决于技术创新的实力;市场空间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拓展和转型,一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产品的技术含量。归纳为一点,我国经济发展正在由资源消耗和资本投入为主要推动力的发展向以创新为主要推动力的发展转型,并将通过转型进入一个持续稳定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建设中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有赖于科技进步,有赖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仅是科技工作者的首要任务,也是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的紧迫需要。

二、构筑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创新体系

  构筑国家创新体系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最早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弗雷曼,他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影响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

  OECD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是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OECD把国家创新体系作为一个动态系统来对待,其四大要素包括:创新动力是决定企业层次创新的要素体系,包括企业内部以及影响企业创新的非常直接的动力因素;转移因素是指影响企业了解和传递创新信息的人文、社会、文化因素;科学和工程基础是指已积累的知识和科技机构;环境条件是指为创新提供规则和机会的国家体制和结构因素。

  美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在结构上一般认为主要由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和国际互动五大部分组成。创新执行机构指企业、大学、国立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的主力;大学应当作为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播的主体;国立科研机构被认为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补充力量;同时强调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创新基础设施包括国家技术标准、数据库、信息网络、大型科研设施和图书馆等基本条件;创新资源指人才、知识、专利、信息资源和资金;创新环境是国家政策与法规、管理体制、市场和服务的统称;国际互动是指国家创新体系应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一个国家的创新体系是其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个国家的创新体系的建设首要的原则必须是符合本国国情。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必须是在我国现有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近年来,国家在创新体系建设方面,突出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大力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开发的主体。科技工作加大了国有企业技术进步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获得显著提高,企业的科技投入得到了大幅度增强,提高了企业技术开发能力。第二,加强了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我国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由1991年的95亿元快速增长到1999年的523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了100多家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科技企业4100多个,转化科技成果4000多项,全国已建立为企业提供社会化技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270多个,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加强了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国家依托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先后建成了10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中试基地340个,生产线366条,建成技术推广网站235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技术转让、工程承包、技术入股、技术服务等方式累计推广科研成果4000余项,在科技产业化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第四,进一步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创造条件在高等学校周围,发展大学科技园区,并发挥科技开发“孵化器”的作用,科研院所进一步深化改革,面向市场,增强了科技产业化的能力和实力,提高科技创新的活力,使其成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基地。第五,“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两年多来,中科院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凝炼和提升科技创新目标为导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为突破口,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院创新试点单位原有学科方向329个,经遴选调整为202个,所际调整涉及的37个法人单位重组为17个研究机构,在此基础上,组建了10个创新基地,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了预定目标。

    关于我国未来国家创新体系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构架,国内许多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提出了各自的见解,但目前尚未形成公认的构架。以下讨论的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构架,是在学习和借鉴国外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而初步提出的,有待不断深化。总的来看,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应是以提高创新能力、建立有效创新机制和服务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导向,由多元化的创新主体、网络化的创新过程和集效化的创新目标所共同组成的高度开放的组织和制度系统。从体系结构上来说,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包括创新资源、创新机构、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创新资源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素。创新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资源,同时要高度重视信息、知识及知识产权等战略性资源在创新活动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

    创新机构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教育机构、中介机构和政府等,是国家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必须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各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与联合。企业应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知识应用和创新投入的主力,这是实现创新促进经济发展这个根本目标的关键;创新的关键要素是人,教育机构要为创新人才的培养、知识的创新和传播发挥基础作用;科研机构应为创新活动提供知识和技术的支撑;创新要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必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技术与知识转移中的桥梁作用;创新需要政府对创新目标进行引导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制定有利于创新的政策。

    创新机制是保证创新体系有效运转的关键因素,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分配激励机制、有利于创新资源和要素流动与互动的公平竞争机制、保证创新活动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价监督机制和促进创新体系建立的有效机制。

    创新环境是维系和促进创新的保障因素,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创新的法律与法规、政府激励政策、信息网络、大型科研设施与创新基地等国内软硬环境,逐步形成能有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国际互动外部环境。

    推进国家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国家创新体系在合理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创新体系结构、促进创新机构的互动与合作、完善创新活动的运行机制、保持创新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相协调和有效实现创新体系的整体目标等六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促使创新活动真正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若干关键问题

    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是促进我国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长期任务。现阶段,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仍然是一个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本身也需要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必须从理论上和行动上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

    (一)把发展经济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根本宗旨。创新的实质就是发展经济。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就是要从我国自己的国情出发,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好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其核心和关键是提高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把科技发展目标和经济建设的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共同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根本目标。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必须把技术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围绕技术创新,充分调动国家创新体系各方面的力量,做好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为经济服务这篇大文章。

    (二)把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摆在突出位置。企业是发展经济的主体,同样也应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能否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创新工作成败的关键。在我国经济发展面向21世纪的新时期,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部,是经济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体现。要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必须切实加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地位,促使企业把加快技术进步放在企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并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特别要注重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使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成为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首先,必须成为创新技术的主体,必须解决好创新的活力与动力问题,主要是在机制和政策上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逐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三)大力扶植为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发展。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根本需要。中介机构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市场机制的重要载体,是联系科技与经济的纽带,也是我国现阶段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技产业化中的一个极其薄弱亟待加强的环节。科技体制改革,应把发展中介服务机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引导并支持一批科技人员和有关专门人才创办科技中介机构,为中介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把科技产业化作为现阶段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无穷源泉,伟大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蕴藏着巨大的潜在生产力,只有通过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最终发挥出对现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产业化是关键。产业化也是当前我国技术创新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产业化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这也是创新的根本目的所在。加强产业化,首先是要解决好机制问题,其次是要为产业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实现了由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正是对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迫切需求的基础。创新要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科技与经济结合、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新机制。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不仅应体现在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上,还要体现在对创新成果的评价和知识参与分配上。创新不仅是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上需要采用市场机制,在人才使用和流动上也需要采用市场机制,不仅企业需要采用市场机制,政府也要更多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杠杆发挥作用。

    (六)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政府促进创新的首要职责。政府在创新中要充分行使目标引导和创造环境两个主要职能。创新不仅需要短期的扶植政策,更需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政府政策的出发点应放在如何更好地启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上,只有通过政府的政策,使市场机制得到有效发挥,政府的政策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

    (七)高度重视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创新人才的作用。归根结底,创新的成败优劣,取决于创新人才。创新自身的多样性决定了技术创新对创新人才的需要也是多种多样的,在我国现阶段,尤其要注意培养和造就科技产业化人才、创业人才和企业家人才。在人才流动的大背景下,如何创造人尽其才的环境甚至比培养人才更加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只有持续不断地涌现出年轻的创新人才,创新队伍才会不断壮大、不断发展,我国的创新事业才能有蓬勃发展的局面。

四、全面推进“十五”期间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国家制定的“十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已明确提出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作为“十五”期间科技工作的四大任务之一。“十五”期间,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进一步解放科技生产力,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为科技生产力的更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十五”期间,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继续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促进以技术开发中心为主要方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产学研联合的机制,推动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支持系统,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二)继续推进知识创新工程,发挥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源作用。发挥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方面的作用,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形成一支精干、高水平的骨干科技人员队伍。加强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促进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联合,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科学研究机构。采用多种形式的共建共管,在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一批行业性或区域性的科学研究基地。

    (三)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科技评估、技术咨询、成果推广、技术产权交易、技术经纪等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协会、大学科技园及多种类型孵化器建设,提高孵化科技型小企业和培育科技企业家的能力。

    (四)加强科研基地和基础条件建设。加强科研基地和科研设施的联合共建,在充分发挥现有科研基地作用的基础上,新建若干重大科学工程,重组和新建一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现代农业、生物、信息和环境资源等领域优选新建一批工程中心;加强协作、资源共享,建设一批国家重点野外试验台站,建设和维护国家基本科学数据中心、国家数字化科技文献服务网站。

    (五)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优先支持由我国科学家提出的、我国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国际科学研究计划;制定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统筹安排国家级的战略性国际合作项目;有选择地向海外开放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支持国内研究机构与海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研究开发机构。

(作者单位: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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