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比较研究

《中外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比较研究》课题组[1]

世界各国都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纵观国外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历程,政府的引导与推动,在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中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在信息化环境不完善的条件下,研究和借鉴国外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政策,对于帮助中国加大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力度,研究制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进而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具有特殊的参考价值和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比较】

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不但取决于企业内部的驱动力,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环境对企业的推动力,特别与促进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息息相关。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中小企业行政管理和服务机构、政策法律环境、融资和信用担保、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信息和管理咨询等社会化促进体系。

根据美国、日本、德国在中小企业八大服务体系的比较研究,可归纳为不同的政府、中介各司其职、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服务模式。如表6.7所示。

6.7  中小企业服务模式的国际比较

国别

服务体系支持类型

美国

联邦政府主导型

日本

地方公益机构主导型

德国

公私伙伴关系模式

美国小企业促进体系的运作特点有三: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创建服务体系,信誉度高、创建速度快;二是以资金支持为主要手段,解决了小企业的最主要困难;三是有效引导社会机构和商业机构的参与,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见图6.40)。

 

6.40  美国小企业服务体系框架

日本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分为分为国家、都道府县、地方三个级别,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国家级的服务体系起先导作用,它从事的是从全国角度看应该进行的支援事业和其他机构实施起来较为困难的事业;都道府县级别的服务体系起着核心作用;地方级别的服务体系起的是基础作用,充分把握地方中小企业的优势并普及中小企业政策(见图6.41)。日本中小企业社会化促进体系的优点是:法律体系健全;覆盖全面;各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比较到位,效果较好。缺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其他商业性服务机构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显。

 

6.41 日本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总体框架

德国政府积极与经济界组织合作,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见表6.8)。这种合作具有如下优势:成本低廉、参与性强、便于更加快捷和准确决策。

6.8  德国政府和商会在为中小企业服务中的分工与协作

服务领域

商 会

政 府

咨询服务

提供企业咨询顾问和专家

给予企业咨询顾问薪水补贴以及补贴对他们的培训

教育和培训

负责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实践培训(企业内的培训以及在跨企业培训场所的培训)、提供继续教育措施

负责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理论培训(职业学校)、给予商会经营的跨企业培训场所给予补贴

博览会及

对外经贸

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博览会、开展对外贸易

给予中小企业参加博览会以补贴,以及提供出口融资、出口保险或产品市场化促进项目

金融服务

1)提供和申请贷款有关的评估意见与信息

2)对创业者的经营计划提出建议

3)有代表进入担保银行的监事会

1)给予担保银行补贴(包括无息或贴息长期贷款)

2)为创业者提供启动创业用的贴息贷款

3)为环境保护项目等特殊项目提供贴息贷款

我国的中小企业体系尚在形成过程中,借鉴美、德、日、韩、欧盟等政策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经验,将有利于我国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外中小企业信息化实现要素比较】

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化实现要素,包括信息化推进体系、促进政策、信息化人才以及培养政策、信息化投入、信息化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信息安全以及信息化应用满意度等。

(一)信息化推进体系比较

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机构方面,美国并没有成立新的机构来推进。美国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切入点是电子商务。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美国政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德国也没有成立新的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机构,经济部中小企业局和工商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共同承担了实施的任务。德国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切入点也是电子商务。

日本非常重视政府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为积极促进中小企业管理现代化,早在1983年建立的“中小企业办公室自动体系中心”,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使用计算机、提高管理水平等进行业务指导。1988年日本成立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机构——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NIC)。该中心在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韩国也非常重视政府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韩国拥有一支高效运作的IT产业管理机构,创新信息化推进体系。韩国有总统主持的信息化战略会议,有总理主持的信息化推进委员会,有促进信息化执行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有关国家部门执行信息化的情况。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曾多次提到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机构方面,目前国家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和与其相应的地方机构都各自承担了部分职能,但由于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行事,支持分散,形不成重点,结果很难实现预期效果。

(二)信息化促进政策比较

美国政府在企业信息化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明确企业信息化进程中政府的总体思路;从战略的高度推动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为推动企业信息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政府为信息技术的应用提供宽松的政策及法律环境。

德国在信息化政策制定方面,强调要通过政府创造环境、实行政府与产业界及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向信息社会转移的体制和机制。自1999年制定的“21世纪信息社会的创新与工作机遇”纲要以来,德国又制定了“2006年德国信息社会行动纲领”,这是德国走向信息社会的主体计划,对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日本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政策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方面是针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支援,另一方面是信息化的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支援包括通过开展研讨会和培训以提高利用信息技术意识以及人才培养,实施信息技术指导和咨询,以及对引进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援等;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基础建设包括共同基础软件的建设、推进信息技术的信息提供等方面。

韩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小企业信息化的相关计划。韩国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目标是:到2008年,帮助100万中小企业实现信息化。韩国已经开始走向全范围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

中国的信息化促进政策已取得了一定成就,截至200410月,我国信息化政策法规总数达2710[2],但存在缺乏总体性的政策法规、有关推进企业信息化尤其是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较少、有时滞性等问题。

(三)信息化人才及培养政策比较

从总体上来讲,当前世界各国IT行业普遍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而在信息化人才培养政策上,各国也存在一些区别。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一方面开展以万维网为依托的IT教育项目(CCLI-EMD Project)来培养本国人才,另一方面以H-1B签证计划吸引大量国外高技术人才到美国工作。

日本经济通产省在其出台“中小企业IT化推进计划”中,对信息培训业制定了相应的目标。该计划规定,到2003年日本全国的250万个中小企业要能开展电子商务,安排150万名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参加IT知识讲座学习或有关IT知识培训。

韩国政府在基础人才培养方面,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以改善IT教育条件、扩充教育设施及设备,建立信息化人才的供应基础;另一方面在大学培育IT研究中心,建立并运营IT专业研究所,韩国政府为大学的每个IT研究中心给予8年援助,每年提供8亿韩元。

而中国信息化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经费投入不足、实效性差、无统一标准等问题。

(四)信息化投入比较

信息化投入包括国家的财政投入以及企业的信息化投入。

美国、德国注重从政府营造环境入手,并没有设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性资金。韩国、日本则比较重视政府的引导。中国中小企业的信息化资金主要靠自筹,现有的我国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信息化相关的政策性基金覆盖面较窄,主要集中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电子产业、大型企业。

在企业信息化投入上,国外研究表明,国外中小企业信息化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通常在2%3%之间;200474.3%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超过1%25.7%的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见图6.42)。

                                            数据来源:中小企业网&每周电脑报联合调查,200603

6.42   中国SME信息化投入/销售收入比重分布状况 

(五)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

信息化基础设施从两个方面进行比较:PC拥有量和联网率。

数据表明:中国中小企业PC普及程度远低于项目组所研究的美、日、韩、德四国,甚至还落后于泰国、菲律宾(见图6.43)。

在联网率方面,2005年我国互联网人口普及率仅为9.5%,远低于美国、韩国、日本、德国。

    

                         数据来源:电脑商情报2006/7/17 《分众时代PC何去何从?》

6.43   中小企业PC普及程度的国际比较

(六)电子商务应用比较

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电子商务水平与西班牙、意大利比较接近,而与美国、丹麦、德国、韩国等落后甚远(见表6.9)。截至2005年底,我国经常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只占2%左右。

在促进措施方面,美国商务部通过虚拟展览或电子博览会等措施来促进电子商务在中小企业的应用,而中小企业局也通过在线电子商务课程等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日本已将电子商务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并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日本政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韩国在电子商务建设上面,也具有一套运作高效的促进体系。韩国电子商务促进体系依据“电子商务基本法”建立,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民间推进”。德国政府在“2006年德国信息社会行动纲领” 中,提出了“未来五年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和手工业/贸易行业中的电子商务应用,到200840%的公司要拥有完整的价值链和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目标。

6.9    2004OECD成员国网络营销状况的国际比较(十人以上规模企业)

国家

网络销售

网络购买

备注

德国

17.6

47.0

 

日本

18.0

25.6

百名员工以上企业

韩国

9.6

15.3

所有企业

意大利

2.8

4.1

 

西班牙

2.4

3.2

 

资料来源 : OEC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 2005 [www.oecd.org/sti/scoreboard] and Eurostat [www.eu.int/comm/eurostat] Community Survey on ICT usage in enterprises, May 2005.

此外,在信息安全方面,中小企业信息安全的隐患主要来自于:信息设施的误用、滥用和信息管理的不当等。企业外部信息安全隐患则主要来自: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对服务商缺乏认证和监管等。

另外,从总体来看,对信息化应用效果满意的中小企业比重不及三分之一,这说明中小企业信息化效益还没有达到中小企业的理想预期,急需进行引导。

【对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

针对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比照研究对象国的做法,可从政府职能定位、服务体系建立、资金税收扶持机制、人才培训机制、信息化评估方法和实施意见等方面提出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应明确统一的中央中小企业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相关服务体系的建立、协调相关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

(二)应建立较为完备的包括政策扶持、资金融通、信用保证、创新促进、市场拓展、信息咨询等在内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应为中小企业设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加强资金、税收支持;

(四)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全方位的针对中小企业的人才培训机制;

(五)在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上,应采取以下措施:以行业或产业集群区为重点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加强对信息化供应商服务商的引导;制定相关标准整合信息服务资源;积极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形成以及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价指标、以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等。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 中国电子学会企业信息化专委会

                                                                        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协调中心 每周电脑报社)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07》


[1] 本文作者: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郑昕、刘怡,中国电子学会企业信息化专委会贾莉,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协调中心齐力然,每周电脑报社王荣。

[2] 我国信息化政策环境研究、 “十一五”信息化专项规划重大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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