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鸿沟报告2007

 “中国数字鸿沟研究”课题组[1]

所谓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的差距。数字鸿沟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信息化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将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日益成为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难题。

准确测量、客观描述数字鸿沟的发展现状与变化趋势,是客观评价政策效果、提出正确应对策略的前提和基础。国家信息中心从2005年起组织“中国数字鸿沟研究”课题组,对中国数字鸿沟现状进行测算和分析研究,本报告是第三份关于中国数字鸿沟问题的年度报告。

本报告继承了此前报告主体框架、内容和方法,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最新进展进行了调整和充实。

1.在主体框架方面,除继续全面反映中国内部数字鸿沟总体与结构状况外,增加了“中外数字鸿沟”一章,使报告更加完整。

2.在考察内容方面,重点考察城乡数字鸿沟、地区数字鸿沟和性别数字鸿沟,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数字鸿沟总水平测评。鉴于区域数字鸿沟是地区数字鸿沟的表现,而教育数字鸿沟很大程度上是原因而非结果,所以本报告对这两类数字鸿沟不再进行单独反映。

3.在考察变量方面,主要以互联网、计算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普及应用为依据,去除了彩电变量。取消彩电变量,不是因为其不重要,主要是考虑到与国际进行比较分析的需要(国际上主要评价指标体系中有许多不用这一变量,基础数据不易得到)。

4.在测算方法方面,在继续使用绝对差距、相对差距、时间差距等方法的基础上,以“相对差距综合指数法”为内核对“数字鸿沟指数(DDI)”进行了测评。

数字鸿沟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在信息化环境下的客观反映,其形成原因、作用机理相当复杂。鉴于人们对其内在规律的认识还刚刚开始,国际上对于数字鸿沟的测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尚没有形成有公信力的方法或报告。本报告本着数据完整、理论通用、内涵直观的原则,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不足之处希望能得到各方反馈和斧正。

【测算方法说明】

在进行数字鸿沟测算时,本报告力求把握三点:一是理论通用:既可进行横向比较,又能进行历史比较;二是内涵直观:计算结果含义清晰,便于直观理解;三是数据完整:全部采用有公信力的统计数据,避免使用主观判断数据带来的不确定性。

相对差距综合指数法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数字鸿沟大小的一种测算方法,其核心指标是数字鸿沟指数(DDI)。其计算方法和含义如下:

(一)数字鸿沟指数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DDI代表一国或地区数字鸿沟总指数。DDI介于0-1之间,DDI越大,说明数字鸿沟越大;DDI越小,说明数字鸿沟越小。一般来讲,DDI小于0.3,表示数字鸿沟不明显;DDI介于0.3-0.5之间,表示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DDI介于0.5-0.7之间,表示存在显著的数字鸿沟;DDI0.7以上,表示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这一判断标准也适用于对下述值和的评估。

代表要重点考察的数字鸿沟种类及其指数。在计算中国数字鸿沟时,本报告选取城乡数字鸿沟、地区数字鸿沟、性别数字鸿沟作为考察对象,主要是因为这几类数字鸿沟相对比较重要,且具有可比性,基础数据也相对完整。

代表权重。一般来讲权重的设定应以其重要性来确定。考虑到难以判断到底哪一类数字更为重要,为不影响历史分析,在实际测算中赋予各类数字鸿沟相同的权重。由于反映的是相对差距及其变化,只要对历年计算采用相同的标准就不会影响结果分析。

(二)分类数字鸿沟的测算

计算公式:

代表某一类数字鸿沟指数的大小,如城乡数字鸿沟指数、性别数字鸿沟指数等。值介于0-1之间。越大,说明数字鸿沟越大;越小,说明数字鸿沟越小。=0,表明在某一方面发展水平完全平均,不存在数字鸿沟。

代表主要考察指标的种类及其相对差距指数。结合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主要指标,本文重点以互联网普及率、计算机家庭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和固定电话普及率作为重点考察指标,并分别计算其相对差距。

代表权重。本报告中互联网、计算机各占1/3权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各占1/6权重。

(三)最终指标相对差距的计算

计算公式:

代表观察对象与比较对象间在主要考察指标方面相对差距的大小。值介于0-1之间。值越大,说明相对差距越大;值越小,说明相对差距越小。 =0,表明观察对象与比较对象间在某一方面不存在差别。 =1,说明观察对象在某一方面没有取得任何成就。

代表观察对象某一考察指标在特定时期的实际数值。一般情况下,为使相对差距指数值介于0-1之间,观察对象一般设为“弱势”群体一方,如城乡比较时的乡村一方、性别数字鸿沟间的女性一方等。在进行国际间数字鸿沟比较时,由于设定中国为观察对象,最终指标相对差距指数及数字鸿沟指数可能为负值(表明中国在某些方面超过比较对象)。

代表比较对象某一考察指标特定时期的实际数值。

以互联网普及率相对差距的计算为例,2005年中国城市居民互联网普及率为16.9%,农村居民互联网普及率为2.6%,则城乡互联网相对差距为1-2.6/16.9=0.846。这意味着在互联网普及应用方面农村比城市落后了84.6%

【总体概况】

2006年以来,以《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中国信息化发展进入了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配合战略的落实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十一五”信息化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取得了新的进展。到2006年底,全国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1.37亿人,比上年增长23%;城市家庭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达到47.2台,比上年增长14%;全国固定电话总用户达到36781万户,比上年增长5%;移动电话总用户达到46108万户,比上年增长17%。与此同时,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关注数字鸿沟问题已基本形成共识,电话、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渐成热潮,都对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总体来看,城乡、地区间数字鸿沟仍很突出,依然是困扰中国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难题。

2006年中国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51,表明仍然存在显著的数字鸿沟。从变化趋势看,中国数字鸿沟总指数继续呈下降趋势。2002-2006年,中国数字鸿沟缩小了近15%

6.1   2002-2006年中国数字鸿沟总指数变化

2006年中国城乡数字鸿沟指数为0.75,表明城乡之间仍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总体上看,城乡数字鸿沟呈稳步缩小态势,2002-2006年缩小了10%左右。从分类指标看,城乡数字鸿沟的缩小主要得益于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差距的减小,而城乡之间在互联网、计算机普及应用方面的差距基本没有变化。尤其是固定电话方面,由于城市固定电话几近饱和,并开始出现“移动替代”现象[2],城市固定电话普及率出现整体下降,而农村固定电话仍保持强劲增势,导致城乡之间固定电话差距迅速缩小。

2006年中国地区数字鸿沟指数为0.53,表明地区之间存在显著的数字鸿沟。2002-2006年,地区间数字鸿沟缩小了9%。地区之间的差距在所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都表现的很突出,但总的来看,互联网普及应用差距最大,移动电话次之,固定电话方面的差距最小。

6.2   主要信息技术应用地区基尼系数与人均GDP地区基尼系数变化对照

值得一提的是,到2006年底,几乎所有信息技术普及应用的地区基尼系数都已经低于人均GDP地区差异系数,表明落后地区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取得了超越发展的好成绩。

2006年,中国性别数字鸿沟指数为0.24,比上年继续缩小。总体上看,性别数字鸿沟已不是十分明显,与发达国家情况基本相似。

中国与发达国家间的数字鸿沟继续缩小。中国与发达国家间仍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2006年中芬之间的DDI0.67)。但与处在相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中低收入国家相比,中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高出平均水平98%,说明中国在信息化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的好成绩。2000-2006年中国与芬兰之间的数字鸿沟指数下降了24%。从分类指标看,中国与发达国家间的互联网差距最大并且总体变化很小,而固定电话差距缩小速度最快。

【城乡数字鸿沟】

城乡数字鸿沟是指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在拥有和使用信息技术方面的差距。

城乡数字鸿沟总指数是反映城乡数字鸿沟水平的主要指标,代表地区数字鸿沟的大小,由城乡互联网、计算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四个相对差距指数构成。

(一)城乡互联网差距

2006年底,中国城市网民普及率为20.2%,比上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增长了19.5%。农村网民普及率为3.1%,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增长了19.2%

城市网民普及率是农村网民普及率的6.5倍,与上年持平;城市网民普及率高出农村17.1个百分点,差距比上年拉大了2.8个百分点。农村网民普及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0%

从时间差距上看,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落后于城市10年左右。

城乡之间互联网相对差距指数为0.85,表明中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在互联网应用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

从变化趋势上看,城乡互联网方面的差距多年来没出现大的变化。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6.3   2005-2006年城乡网民普及率(%

(二)城乡计算机差距

2006年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计算机47.2台,比上年增加5.7台,增长14%。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计算机2.7台,比上年增加0.6台,增长30%。城市居民家庭计算机拥有量是农村的17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6.4   2002-2006年城乡家庭计算机拥有量变化(台/百户)

从绝对差距看,2006年城市家庭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高出农村44.5台,比上年高出5.1台,比2002年高出25台。

6.5   2002-2006年城乡计算机绝对差距变化(%

从相对差距看,2006年城乡计算机相对差距指数为0.94(农村比城市落后94%),表明农村与城市之间在计算机应用上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从变化趋势上看,2000年以来城乡计算机相对差距总体变化不大。

从时间差距看,农村计算机应用水平落后于城市10年以上,近十年来这一差距没有出现明显缩小迹象。

(三)城乡固定电话差距

2006年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93.3部,比上年减少1.1部。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64.1部,比上年增加5.6部。城市家庭固定电话拥有量是农村的1.5倍。

6.6   2002-2006年城乡居民家庭每百户固定电话拥有量变化(部)

城市家庭固定电话拥有量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两年出现下降,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城市固话普及已达到饱和,出现拐点;二是近年来移动电话发展迅速,“移动替代”现象开始出现。

从绝对差距看,2006年城乡固定电话绝对差距为29.2个百分点,比上年减少6.8个百分点,缩小幅度为18.9%;比2002年减少27.3个百分点,缩小幅度为48%。城乡固定电话绝对差距连年缩小,主要原因是城市固定电话接近饱和并开始出现下降,而农村固话近几年继续取得长足进步。

6.7   2002-2006年城乡固定电话绝对差距变化(%

从相对差距看,2006年城乡固定电话相对差距指数为0.31(即农村落后于城市31%),比上年下降18%,比2002年下降47%

6.8   2002-2006年城乡固定电话相对差距指数

从时间上看,农村固定电话普及水平仍落后于城市7年左右。

(四)城乡移动电话差距

2006年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152.9部,比上年增加15.9部,增长11.6%。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62.1部,比上年增加11.9部,增长23.5%。城市家庭移动电话普及率是农村的2.5倍。

6.9   2002-2006年城乡居民家庭移动电话拥有量变化(部/百户)

从绝对差距看,2006年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量高出农村91台,比上年扩大4台,比2002年扩大41台。绝对差距连年扩大,表明城市移动电话普及仍处于急速上升期,其扩张幅度比农村要大。

6.10   2002-2006年城乡移动电话绝对差距

从相对差距看,2006年城乡移动电话相对差距指数为0.59(即农村落后于城市59%),比上年下降6%,比2002年下降24%。相对差距逐年缩小,表明农村移动电话增长速度快于城市。

6.11   2002-2006年城乡移动电话相对差距指数变化

从时间差距看,2006年底农村移动电话普及水平落后于城市4年左右,比上年拉大0.4年,比2002年拉大1.5年。时间差距不断拉大,表明农村移动电话每跨越一个台阶所用的时间比城市要长,即增长后劲相对较弱。

6.12   2002-2006年城乡移动电话时差距变化(年)

(五)城乡数字鸿沟综合指数

2006年城乡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75,即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总体水平落后于城市75%左右,表明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

6.13   城乡数字鸿沟指数变化

从分类指标看,城乡数字鸿沟主要体现在计算机和互联网方面,而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方面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变化趋势看,城乡数字鸿沟呈逐年缩小趋势,2002-2006年城乡数字鸿沟指数下降了10%左右。城乡数字鸿沟的不断缩小主要得益于城乡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方面差距的缩小,而同期城乡之间在互联网、计算机方面的差距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地区数字鸿沟】

地区数字鸿沟是指各地区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的差距。

地区数字鸿沟总指数是反映地区数字鸿沟水平的主要指标,代表地区数字鸿沟的大小,由地区互联网、计算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四个相对差距指数构成。在计算地区间考察指标的相对差距指数时,本报告统一使用以各年最低地区普及率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比较计算。为更好地反映地区间差异及其变化趋势,本报告还对地区间基尼系数进行了测算。

(一)地区互联网差距

2006年,全国互联网普及率为10.5%.31个省份中,北京互联网普及率最高,达到30.4%;贵州最低,为3.8%。最低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6%

6.14   2006年各地区互联网普及率分布

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绝对差距有扩大趋势。2006年最低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比全国平均水平落后6.7个百分点,差距比上年拉大0.9个百分点,2002年拉大3.3个百分点。

6.15   地区互联网绝对差距

地区互联网时间差距继续拉大。以最低地区与最高地区相比,2006年贵州互联网普及率落后北京约8.25年,比2003年拉大了2.26年。

6.1   北京市与贵州省互联网普及应用时间差距

贵州互联网普及率(%)

2.2

2.5

2.8

3.8

贵州到达时间

2004.00

2005.00

2006.00

2007.00

北京到达时间[3]

1998.01

1998.15

1998.29

1998.75

时间差距(年)

5.99

6.85

7.71

8.25

地区互联网相对差距呈下降趋势。2006年地区互联网相对差距指数为0.64(即最低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64%),比上年下降了4%(即差距缩小了11%)。

6.16   地区互联网相对差距指数变化

地区互联网基尼系数继续下降,并首次低于人均GDP地区基尼系数[4]2006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地区基尼系数为0.3001,比上年出现明显下降。

6.17   2001-2006年互联网普及率地区基尼系数变化

(二)地区计算机差距

2006年底,中国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达到47.2台,比上年增加5.7台,增长14%。在最近的五年中,每一百户城市家庭中约有7家成为新的电脑拥有者。

6.18   2006年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地区分布(台)

受家庭收入、教育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地区间计算机普及率存在很大的差距。2006年北京城市家庭计算机拥有率最高,每百户居民拥有计算机95.7台;西藏城市家庭电脑拥有率全国最低,每百户居民拥有计算机19.5台。最低地区约占全国平均水平的41%。与互联网普及率相比,计算机普及率的地区间差距要小一些。

从绝对差距看,2006年每百户拥有计算机量最低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7.7台,差距比上年扩大5.2台,比2002年扩大15台。绝对差距连年扩大,表明发达地区家庭计算机普及应用正处于扩张期,其扩张幅度比落后地区要大得多。

6.19   2002-2006年地区计算机绝对差距(台)

从时间差距看,拥有量最高地区领先最低地区10年以上。

从相对差距看,2006年地区计算机拥有量相对差距指数为0.59(即最低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59%)。总体上看,相对差距缩小幅度不明显,表明计算机扩散仍处于扩张期,地区差距仍处于高位阶段。

6.20   2002-2006年地区计算机相对差距指数变化

2006年城市家庭计算机普及率的地区基尼系数为0.22,比上年下降6%,比2000年下降近40%。因此,从总体上看,计算机普及应用的地区间差异呈缩小趋势,但缩小速度电话相比要慢得多。

6.21   2001-2006年城市家庭计算机普及率地区基尼系数变化

(三)地区固定电话差距

2006年,全国固定电话普及率为28.1%。普及率最高的地区为上海,达到63.2%;普及率最低的地区是贵州,为13.2%。最低地区普及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7%

                     资料来源:信息产业部。

6.22   2006年各地区固定电话普及率分布

地区固定电话绝对差距明显减小。2006年最低地区固定电话普及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9个百分点,差距比上年扩大1.4个百分点。

6.23   2002-2006年地区固定电话绝对差距变化

地区固定电话相对差距继续减小。2006年地区固定电话相对差距指数为0.51(即最低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51%),比上年有所扩大。

6.24   2002-2006年地区固定电话相对差距变化

2006年中国固定电话的地区基尼系数为0.2054,继续呈下降趋势。

6.25   2002-2006年地区固定电话基尼系数变化

(四)地区移动电话差距

2006年,全国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5.3%,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北京移动电话普及率仍稳居第一位,并成为中国第一个达到每百人拥有百部以上移动电话的地区,普及率为102.1%,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移动电话普及率最低的地区仍为贵州,达17.5%,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最低地区移动电话普及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

       资料来源:信息产业部。

6.26   2006年各地区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布(%

地区移动电话绝对差距继续扩大,但幅度缩小。2006年最低地区移动电话普及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17.8个百分点,差距比上年扩大0.1个百分点,比2002年扩大7.6个百分点。

6.27   2002-2006年地区移动电话绝对差距变化

2006年地区移动电话相对差距指数为0.20(即普及率最低地区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比差距最大的2003年下降了50%(即差距缩小了50%)。

6.28   2002-2006年地区移动电话相对差距指数变化

2001-2006年,移动电话普及率地区基尼系数从0.36逐年下降到0.25,表明地区间移动电话普及率的差距在逐年缩小。

6.29   2001-2006年移动电话普及率地区基尼系数

(五)地区数字鸿沟综合指数

2006年地区数字鸿沟总指数为0.53,即最低地区信息技术应用总体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53%,表明地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数字鸿沟。

6.30   地区数字鸿沟指数变化

从分类指标看,地区数字鸿沟在各主要技术应用方面都很大,而互联网方面最为突出,其次是计算机。从总体变化趋势看,地区数字鸿沟有缩小趋势,但除移动电话外,其他方面变化不是十分明显。

【性别数字鸿沟】

性别数字鸿沟是指不同性别的人群在拥有和使用信息技术方面的差距。

性别数字鸿沟总指数是反映性别数字鸿沟水平的主要指标,代表性别数字鸿沟的大小。本报告主要用互联网普及率指标来反映性别数字鸿沟状况。

2006年底,中国男性网民总数7987万人,比上年增加1471万人,增长22.6%。男性网民占全国网民比重为58.3%,比上年降低0.4个百分点。男性网民普及率为11.9%,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增长22.7%

2006年底,中国女性网民总数5713万人,比上年增加1129万人,增长24.6%。女性网民占全国网民比重为41.7%,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女性网民普及率为9.0%,比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增长23.3%

6.2   2000-2005年分性别互联网普及率及其对比变化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男性网民数(万人)

2022

3505

4802

5696

6516

7987

女性网民数(万人)

1348

2405

3148

3704

4584

5713

男性网民普及率(%

3.08

5.3

7.21

8.5

9.7

11.9

女性网民普及率(%

2.18

3.28

5.02

5.88

7.3

9.0

绝对差距(百分点)

0.9

2.02

2.19

2.62

2.4

2.9

相对差距指数

0.29

0.38

0.30

0.31

0.25

0.24

6.31   2001-2006年分性别网民普及率对比变化

从绝对差距看,2006年男性网民普及率超出女性2.9个百分点,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总体上看,绝对差距有扩大趋向,但幅度不大。

6.32   2001-2006年性别数字鸿沟绝对差距变化(百分点)

从时间差距看,2006年底女性互联网普及水平落后于男性1.8年,比上年减少了0.1年。这也是自互联网应用以来,性别数字鸿沟时间差距指数首次出现下降。时间差距的缩小,表示女性互联网应用每上升一个台阶所用的时间缩小。

6.33   2001-2006年性别数字鸿沟时间差距变化(年)

从相对差距看,2006年男性网民普及率约为女性的1.3倍,性别数字鸿沟指数为0.24(即女性落后于男性24%)。表明女性在互联网应用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总体上看性别数字鸿沟不是很大。

6.34   2001-2006年性别数字鸿沟指数变化

从变化趋势上看,在互联网兴起初期,性别数字鸿沟比较明显,1998年男性互联网普及率是女性的5.6倍,数字鸿沟指数一度达到0.82。随着时间的推移,性别间的差距整体上出现缩小趋势。从近几年情况看,2002-2006年共下降了37%

【中外数字鸿沟】

自数字鸿沟问题引起世人关注以来,国内各界对于中国与发达国家间的数字鸿沟就一直比较关心,但得出的结论却迥然不同。有人认为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缩小,也有人认为越来越大。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除视角不同外,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测算方法。这里通过中国与不同收入国家以及与芬兰国家间的数字鸿沟测算,对这一问题做一分析。

(一)中国与不同收入国家间的数字鸿沟测算(2004年)

20063月世界银行发布了一份题为《信息通讯与发展——全球趋势与政策》的报告,其中关于2004年不同收入国家的信息技术普及水平的数据为我们进行中外数字鸿沟测算提供了依据。

测算结果显示,2004年中国与高收入国家间的数字鸿沟综合指数为0.73(即落后73%),表明中国与发达国家间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

从分类技术应用水平看,中国与高收入国家在互联网普及方面的差距最大(综合差距指数为0.85),其次是计算机(0.72),再次是移动电话(0.66),在固定电话普及率方面的差距最小(0.57)。

中外数字鸿沟远低于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的差距,表明中国在信息化领域取得了跨越发展的好成绩。2004年中国人均GDP1290美元,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2040美元,收入差距指数为0.96(即落后96%),同期二者之间的数字鸿沟指数为0.73。中国与中高收入国家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指数为0.73,而数字鸿沟指数仅为0.01。与处在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中低收入国家相比,中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高出平均水平96%

6.3   中国与不同收入国家间的数字鸿沟测算表(2004年)

 

人均国民

每百人电

手机普及

互联网普

PC普及率

DDI

收入(美元)

话主线

(%)

及率(%)

(/百人)

成指数

低收入国家

510

3.3

4.8

2

0.8

 

中低收入国家

1580

19.2

25.5

7

3.8

 

中高收入国家

4770

22

49

13.3

9.9

 

高收入国家

32040

55.8

76.6

48

50.4

 

中国

1290

24.1

25.9

7.23

14.1

 

DDI-中国/低收入国家

-1.53

-6.30

-4.40

-2.62

-16.63

-8.20[5]

DDI-中国/中低收入国家

0.18

-0.26

-0.02

-0.03

-2.71

-0.96

DDI-中国/中高收入国家

0.73

-0.10

0.47

0.46

-0.42

0.07

DDI-中国/高收入国家

0.96

0.57

0.66

0.85

0.72

0.73

基础数据源自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for Development 2006: Global Trends and Policies, The World Bank。

(二)中国与芬兰之间的数字鸿沟

芬兰做为较早进入信息社会的发达国家在国际上较有代表性,通过与芬兰之间的对比,可以较好地反映中国与世界一流国家间的差距。

6.4   中芬数字鸿沟测算表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中芬互联网差距指数

0.94

0.92

0.89

0.86

0.84

0.85

0.83

中芬计算机差距指数

0.89

0.86

0.81

0.75

0.7

0.68

0.64

中芬移动电话差距指数

0.92

0.87

0.82

0.77

0.72

0.68

0.64

中芬固定电话差距指数

0.85

0.8

0.75

0.67

0.62

0.53

0.43

中芬数字鸿沟总指数

0.91

0.87

0.83

0.78

0.74

0.71

0.67

数据来源: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测算。其中:1.芬兰数据来源于芬兰统计局《信息社会统计2006》(Information Society Statistics 2006)。2.中国数据中,互联网普及率来源于CNNIC历年互联网统计调查报告;百户家庭PC拥有量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其中2006年数据为预测数;固话、手机普及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其中2006年数据来源于信息产业部。

1. 总体概况

中芬数字鸿沟明显,但总体上呈不断缩小趋势。2000年中芬数字鸿沟指数为0.91,以后逐年减小,到2006年缩小到0.676年间缩小了26%。这一成绩的取得,与中国对信息化的高度重视和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分不开。

与经济发展水平间的差距相比,中芬之间在数字鸿沟方面的差距要小一些,而缩小的速度也快得多。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6]2000-2004年芬兰人均国民收入从24940美元增加到32790美元,三年增长了31.5%;同期中国人均国民收入从840元增加到1290美元,增长53.6%2000年中芬收入差距指数(GDI-GNI Divide Index)为0.97,到2004年缩小到0.96,缩小幅度仅为1.03%;同期数字鸿沟指数从0.91缩小到0.74,缩小幅度为18.7%2000-2004年,中芬之间数字鸿沟的缩小速度约为收入差距缩小速度的18倍。

从不同信息技术的普及情况看,中国与芬兰之间在互联网普及率方面的差距最大(2006年互联网普及率DDI指数为0.83),在固定电话普及率方面的差距最小(0.43),中间分别是计算机和移动电话(均为0.64)。

2.中芬互联网普及率差距状况

2000年中芬互联网普及率差距指数为0.94,到2006年缩小为0.836年中缩小了11.7%

与其他指标相比,中国与芬兰之间的互联网普及率差距最为明显,缩减趋势缓慢。在最近的三年中,这一差距变化不大。出现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互联网普及速度缓慢。2000-2006年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从1.78%提高到10.5%(平均每年增加1.45个百分点),而同期芬兰互联网普及率从46%提高到62%(平均每年增加5.5个百分点)。

3.中芬家庭计算机普及率差距状况

2006年中国与芬兰之间在家庭计算机拥有量方面的差距指数为0.64,比2000年的0.89缩小了28%。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应用的深入、对孩子教育的重视是中国家庭计算机拥有量较快提升的三大主要原因。

尽管中国家庭计算机普及率提升较快,从2000年的3.83%提高到2006年的21.13%6年中增加了4.5倍,但与芬兰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2006年芬兰拥有计算机的家庭比例已达到70%,是中国的3.3倍。更为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城乡居民家庭在计算机普及率方面的差距非常大——2006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约为47.2%,而农村居民家庭仅为2.5%,前者是后者的19倍。这也表明中国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远远大于中国与发达国家间的数字鸿沟。

4.中芬固定电话普及率差距状况

2006年中国与芬兰之间在固定电话普及率方面的差距指数为0.43,比2000年的0.85下降了49.4%,是所有考察指标中差距缩小最快的一个。

中芬固定电话普及率差距的迅速缩小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中国固定电话普及率的快速提高,二是芬兰进入“移动替代”阶段后固话普及率呈下降趋势。2000-2006年,中国固定电话普及率从每百人11.7部提高到28.1部,增长了1.4倍;而同期芬兰固定电话普及率从每百人77部下降到49部,下降了36.4%。芬兰的固定电话普及率在1997年一度达到82%(平均每百人82部),但从那以后就逐年下降,芬兰也是最早出现移动替代的主要国家之一。近年来,中国已有少数城市(如北京)开始出现移动替代现象。

5.中芬移动电话普及率差距状况

2006年中国与芬兰之间在移动电话普及率方面的差距指数为0.64,比2000年的0.92下降了30.4%

中芬移动电话普及率差距的迅速缩小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几年中国移动电话普及速度加快,二是芬兰移动电话普及率已接近饱和,上升的空间逐步缩小。2000-2006年,中国移动电话普及率从6.7%提高到35.3倍,提高了4.3倍,平均每年提高4.8个百分点。同期芬兰移动电话普及率从2000年的85%提高到2006年的97%,提高了14.1%,平均每年只提高2个百分点。目前国际上已有少数国家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了100%(有人同时拥有不只一部手机),但国际上公认手机普及率达到100%基本上就达到了饱和点。芬兰移动电话普及率已接近饱和点,所以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已经很小。从技术扩散的规律看,中国移动电话普及率正处于快速扩张期,可以预计未来几年中芬在移动电话普及率方面的差距还会进一步缩小。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07》


[1] 本报告执笔人为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张新红。

[2] 由于移动电话的迅速普及,许多家庭用移动电话取代固定电话,固话普及率开始下降,这种现象就是“移动替代”。一些发达国家前些年已经开始出现这种情况。

[3] 因第一次互联网统计调查时间为199710月,在计算时间差距时涉及到该次调查数据时使用的时间点为1997.83

[4]地区基尼系数计算公式:;(

。其中: 为第K变量的地区基尼系数; 为各省变量值占全国总量的份额(按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为各省变量值;n为省区数量。

[5]因以中国实际水平作为观察对象,在计算数字鸿沟指数时出现负数,意味着中国处于领先地位。

[6] 参见世界银行2006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for Development: Global Trends and Policies.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