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系数与信息化发展阶段研究报告

杨京英等[1]

本研究借鉴统计学中运用“恩格尔系数”衡量生活水平高低的方法,利用信息消费系数指标,从信息消费角度来研究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为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行量化分析。主要研究内容是:

1)科学界定信息消费系数的概念、内涵和计算方法;

2)建立起一套以信息消费系数为核心的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指标体系及划分方法;

3)通过实证研究,对世界主要国家、中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所处阶段进行划分、比较和评价;

4)针对我国信息消费水平和信息化发展阶段的现状,提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进程、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信息消费水平、消除数字鸿沟的政策建议。

【信息消费系数及其相关概念】

(一)信息消费

信息消费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的信息消费就是对信息资源的利用。从消费经济学来看,信息消费是人们通过对信息的利用来满足工作、生活等需要的行为。狭义的信息消费就是消费者在信息市场上购买信息的活动和对信息使用价值的享用。由此可见,信息消费是指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

(二)信息消费的特征

1. 重复性

由于信息具有非磨损性和不可逆性,信息产品可以被多次消费,其使用价值不会因此而减少。

2. 再生性

一般的物质消费资源在消费过程中不断减少,而信息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可以再生知识资源,供人们持续消费。

3. 共享性

信息本身具有共享性,建立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信息消费,较少受时空的限制,同一信息产品在同一时间可以供两个及以上的消费者同时消费,而不减少消费效用或增加消费成本。

(三)信息消费系数的概念及理论依据

1. 信息消费系数的概念

本课题信息消费系数定义为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用于信息类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信息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与信息密切相关的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支出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所讲的信息消费系数所涉及的信息消费是指狭义的信息消费。

2. 构建信息消费系数的理论依据

在人们的消费支出中,用于衣、食、住的支出满足人的生理需要,而属于信息消费的通信、教育和文化娱乐等支出则用于满足更高级层次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

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认为:随着家庭和个人收入增加,收入中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将逐渐减小,这一定律被称为恩格尔定律,反映这一定律的系数被称为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主要表述的是食品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随收入变化而变化的状况,揭示了居民收入和食品支出之间的相关关系。随着收入的增加,在食物需求基本满足的情况下,消费的重心才会开始向穿、用等其他方面转移。因此,一个国家或家庭生活越贫困,恩格尔系数就越大;反之,生活越富裕,恩格尔系数就越小。国际上常用恩格尔系数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状况。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

我们在研究信息消费系数时,参考了这一研究成果,即在家庭消费支出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重心向食品以外,乃至物质消费以外的方向发展。随着恩格尔系数的下降,与信息类有关的消费比重上升。所以,只有工业文明相当发达和人的自然需要得到初步满足之后,信息等高层次需求才会产生,并不断扩大,从而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并使得信息类消费得到逐步快速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息消费系数的增长可以反映信息消费水平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进而反映整体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从理论上来说,信息消费系数相对是越高越好。但信息消费系数的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当前由于价格、市场竞争、福利政策等因素的可比性和长期数据获取困难等问题,我们很难对每个国家信息消费系数进行因素分析和对造成不同国家信息消费系数高低的每个因素进行解释判断,有些问题将在今后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步解决。不过可以肯定地说,在价格、市场竞争、福利政策等因素相同的条件下,每个国家和地区信息消费系数的高低,从信息消费的角度反映了其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高低。

【信息消费系数的计算及调整办法】

(一)信息消费系数的计算公式

信息消费系数定义为居民消费支出中用于信息类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其计算公式是:

ICC *100%

其中ICC(Information Consumption Coefficient)表示信息消费系数, 分母E表示居民消费性支出总额, 分子表示居民消费性支出中与信息消费有关的部分。

(二)信息消费系数相关指标的确定

信息消费系数是根据居民家庭消费的统计构成项目计算的,目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统计共包括八大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居住以及杂项商品和服务等(见表6.17)。

6.17 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统计的大类构成项目

一、食品

五、交通和通信

二、衣着

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三、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七、居住

四、医疗保健

八、杂项商品和服务

除此之外,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统计项目中在大类下还可分出中类和小类(中类构成项目见表6.18)。

6.18 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大类和中类构成项目

一、食品

()衣着加工服务费

()交通

()粮油类

三、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通信

()肉禽蛋水产品类

()室内装饰品

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蔬菜类

() 床上用品

()文化娱乐用品

()调味品

()家庭日用杂品

()文化娱乐服务

()糖烟酒饮料类

()家具材料

()教育

()干鲜瓜果类

()家庭服务

七、居住

()糕点、奶及奶制品

四、医疗保健

()住房

()其他食品

()医疗器具

()水电燃料及其他

()饮食服务

()保健器具

()居住服务费

二、衣着

()药品费

八、杂项商品和服务

()服装

()滋补保健品

()杂项商品

(衣着材料

()医疗费

()服务

()鞋类

()其他

 

()其他衣着用品

五、交通和通信

 

在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属于信息消费的内容包括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等,即在消费支出构成项目中有第五大类中的第二中类,以及第六大类,即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具体内容见表6.19

6.19 城镇居民信息消费支出构成细项

五、交通和通信

    (1)购买整机

    2.健身活动

()通信

    (2)计算机外部设备

    3.团体旅游

    1.通信工具

    (3)各种零配件及耗材

    4.其他文娱活动费

    (1)电话机

    5.组合音响

    5.文娱用品修理服务费

    (2)移动电话

    6.录音机

()教育

    (3)寻呼机

    7.摄像机

    1.教材

    (4)传真机

    8.照相机

    (1)课本及参考书

    (5)其他通信工具

    9.钢琴

    (2) 教育软件

    2.通信服务

   10.其他中高档乐器

    (3)其它教材

    (1)电信费

   11.健身器材

    2.教育费用

    (2)邮费

   12.电子辞典

(1)非义务教育学杂费

    (3)其他

   13.音像制品及软件

(2)义务教育学杂费

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14.体育用品

    (3)托幼费

()文化娱乐用品

   15.书报杂志

    (4)成人教育费

    1.彩色电视机

   16.纸张文具

    (5)家教费

    2.影碟机

   17.其它文娱用品

    (6)培训班

    3.录放像机

()文化娱乐服务

    (7)学校住宿费

    4.家用电脑

   1.参观游览

    (8)其他费用

在信息消费中应当尽可能剔除那些与现代信息化消费关系不是很大的内容,比如文化娱乐支出中的体育费用,但基于国际可比(国外无法区分)和数据可得性的考虑(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构成分类不够详细,无法剔除),我们的信息消费的统计内容为信息消费的几个中类居民家庭消费支出。

(三)信息消费系数的调整办法

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福利政策和电信价格等不同,信息消费系数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并进而影响到对各国信息消费水平及信息化水平的比较。为了使各国数据可比,我们主要是对中国教育支出方面不可比的数据计算口径和范围进行了技术调整。

1. 中国的教育支出偏高使中国信息消费系数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

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的信息消费系数偏高,且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存在不可比的现象。对此,我们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分析表明,影响中国信息消费系数偏高的主要因素是教育指标。

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较低,导致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偏高。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资金结构,都以公共资金为主,私人资金为辅。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应主要由政府出资兴办,高等教育也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要求政府资助相应的份额。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1年,政府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4%,高收入国家为5.5%,中等收入国家为4.3%,而我国仅为2.1%1999年数据)。由于我国政府对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少,教育支出的负担势必落到居民和每个家庭中,造成居民教育经费支出过多,拉动我国信息消费系数偏高。

6.20 世界部分国家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国家和地区

1990

1995

2001

韩国

3.4

3.4

4.3

澳大利亚

4.9

5.2

4.9

英国

4.8

5.2

4.7

美国

5.1

-

5.7

法国

5.3

6.0

5.7

日本

-

-

3.6

加拿大

6.5

-

5.2

西班牙

4.2

4.7

4.4

德国

-

4.7

4.6

意大利

3.1

4.6

5.0

波兰

-

4.9

5.6

墨西哥

3.6

-

5.2

中国

2.3

2.5

2.1②③

泰国

3.6

4.1

5.2

委内瑞拉

3.0

-

-

斯里兰卡

2.7

3.0

-

印度

3.7

3.1

4.1

      注:2000年数字。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1999年数字。

6.21 世界部分国家居民教育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

国家和地区

199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韩国

-

4.41

4.56

4.74

4.82

5.00

4.80

4.75

澳大利亚

1.46

2.01

2.04

2.18

2.28

2.33

2.34

2.33

英国

0.77

1.30

1.40

1.35

1.48

1.46

1.59

1.61

芬兰

-

0.47

0.49

0.49

0.58

0.57

0.53

0.48

美国

2.14

2.27

2.29

2.32

2.35

2.39

2.43

2.45

丹麦

1.53

0.79

0.73

0.76

0.74

0.77

0.77

0.77

奥地利

0.27

0.61

0.64

0.63

0.62

0.62

0.65

0.65

法国

0.45

0.60

0.60

0.60

0.67

0.65

0.64

0.61

日本

-

2.28

2.27

2.26

2.24

2.23

2.25

2.24

加拿大

2.94

0.59

0.62

0.79

1.01

1.20

1.28

1.30

冰岛

0.35

1.97

1.91

1.82

1.80

1.72

1.70

1.77

西班牙

2.01

-

1.69

1.77

1.79

1.78

1.74

1.69

联邦德国

-

0.71

0.71

0.71

0.73

0.73

0.73

0.74

意大利

0.68

1.02

1.04

1.03

1.01

0.98

0.98

0.96

爱尔兰

2.64

0.95

1.24

1.37

1.01

0.81

0.75

0.90

葡萄牙

1.40

1.38

1.49

1.55

1.46

1.44

1.42

1.45

波兰

-

-

0.96

0.91

0.99

1.14

1.33

1.35

希腊

0.61

1.95

2.05

1.87

1.84

1.74

1.77

1.77

墨西哥

-

3.22

3.45

3.21

3.19

3.20

3.18

3.26

中国

-

4.26

4.72

5.07

5.74

6.33

6.69

7.19

泰国

0.66

0.67

0.76

0.85

0.99

1.07

1.09

0.98

委内瑞拉

-

0.66

0.74

0.75

1.02

1.28

1.52

1.62

斯里兰卡

1.17

0.60

0.86

1.26

1.58

1.43

1.96

-

印度

1.43

1.70

1.76

1.76

1.95

2.05

2.21

2.28

阿塞拜疆

-

0.11

3.35

3.30

3.30

3.30

3.30

3.30

2. 调整教育支出所占比重的具体方法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了初步解决办法,即从中国居民家庭支出中扣除应由政府公共教育支出的部分。调整办法是中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的居民家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乘以教育支出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是以2003年数据为基准进行推算的。

1)教育支出调整系数计算公式:

w为家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的调整系数;s为居民家庭多支出的教育费用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其中居民家庭多支出的教育费用,可视为政府教育当前的实际支出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政府所应担负的教育支出的差额;r为家庭实际的教育支出占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2)居民家庭多支出的教育费用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s)的计算:

按《“反哺”重点应放在农村中小学教育》[2]文章的资料,如果实行12年义务教育,每年每个小学、初中、高中生的平均义务教育费分别为500元、1000元、1500元,则我国义务教育费约需增加2260亿元,人均为175.19元。这部分是政府应担负的、但当前少支出的教育费用,也可看成是居民家庭多支出的教育费用。以2003年的数据来计算,居民家庭多支出的教育费用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s175.19/40894.28%

3)调整系数的计算:以2003年我国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的数据计算,则:

w1-s/r)=1-4.28%/7.0%)=38.9%

即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的调整后结果为:原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居民家庭总消费支出比重乘以38.9%

【信息化发展阶段划分的指标体系及划分方法】

信息消费系数从最终消费角度反映了各国(地区)信息化水平的高低,但作为各国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指标,仅用此一个指标还不够全面。对照工业化发展阶段划分的指标体系和划分办法,我们构建了以信息消费系数为核心指标的信息化发展阶段划分指标体系和划分办法。

(一)建立信息化发展阶段指标体系的理论依据

研究划分信息化发展阶段的指标体系,我们着重考虑了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概括国内外各种工业化发展阶段划分的方法,主要可以归纳为五类指标:一是人均收入水平(人均GNI);二是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三是工业就业人口与农业就业人口之比;四是消费结构,主要是反映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五是城市化水平。不同的学者可能有所侧重,但总体看,恩格尔系数、工农业增加值之比和人均收入水平为核心指标。

借鉴划分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主要方法,结合信息化的特点,我们构建划分信息化发展阶段的指标体系,主要有三方面的指标:一是信息消费系数,替换了恩格尔系数;二是人均收入水平(人均GNI);三是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该指标不仅可以反映产业结构的变化,同时基本也可反映就业结构的变化(但由于该数据不可得,这里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来代替)。

信息消费系数从居民家庭的信息消费角度反映了信息化水平。人均收入反映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既体现了信息化的经济成果,又体现了信息化的资源约束。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则从生产角度反映了信息化发展水平。

(二)划分信息化发展阶段的指标体系构成

我们在划分信息化发展阶段时,采用了一套指标体系,具体包括:

1.信息消费系数:从最终需求角度综合反映了信息化发展水平。

2.人均收入水平:各国(地区)信息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反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信息化发展。

3.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信息产业的发展为信息化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生产角度反映了信息化水平的高低。但是,目前尚没有各方普遍接受的、可进行跨国和跨地区比较的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统计数据,因此,我们暂时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来代替。

我们将信息消费系数、人均收入水平和信息产业增加值比重三个指标相结合,来划分各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矫正单纯用信息消费系数划分信息化发展水平时存在的偏差。

(三)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

1.确定三个要素指标来进行阶段划分的阈值

信息消费系数:信息消费系数阶段划分的阈值的确定,参照了国际电信联盟数字接入指数(DAI)的阶段划分资料:小于4%为信息化起步阶段;4%8%为初级阶段;8%-11%为中级阶段;11%以上为高级阶段(以上阶段划分中,均为下限封闭、上限不封闭的半封闭区间);

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的阶段则按照世界银行收入分组标准划分。低于745美元为起步阶段;7462975美元为初级阶段;29769205美元为中级阶段;9206美元以上为高级阶段;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的阶段则参照世界银行高收入、中等收入、低收入国家的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数据进行划分。低于45%为起步阶段;45-55%为初级阶段;55-65%为中级阶段;65%以上为高级阶段(以上阶段划分中,均为下限封闭、上限不封闭的半封闭区间)。

6.22 划分信息化发展阶段的指标体系中三个要素指标阶段划分的阈值

指标

起步阶段

初级阶段

中级阶段

高级阶段

信息消费系数(%

低于4

48

811

11以上

人均收入水平(美元)

低于745

7462975

29769205

9206以上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低于45

4555

5565

65以上

我们发现,西藏自治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52%,与其信息化发展水平很不相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其经济发展水平较差,工业未得到应有发展,以至于第一产业和传统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比重偏高。为了使其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与其信息化发展水平基本相称,我们对其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作了调整。

2.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原则

通过对我们所选择的有数据的200125个国家的分析,用三个指标的阈值分别来划分信息化发展阶段,其中有14个国家在三个指标阶段的划分上完全一致,另外11个国家划分阶段上不完全一致。

三个指标阶段划分不一致的国家可分为四种组合情况:

13个国家一项辅助指标划分阶段超越信息消费系数所划分的阶段,另一项指标一致;

24个国家一项辅助指标所划分的阶段落后于信息消费系数所划分的阶段,另一项指标一致;

33个国家的两项辅助指标所划分的发展阶段均领先于信息消费系数所划分的发展阶段;

4)有1个国家(即中国)的两项辅助指标所划分的信息化发展阶段均落后于信息消费系数所划分的阶段。

针对信息消费系数与两项辅助指标所划分的阶段不一致的问题,有必要制定划分阶段的原则:即一国最终所处发展阶段为三项指标所处阶段的平均水平。

3.信息化发展阶段划分的具体方法

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划分是根据各国(地区)上述三个要素指标所处发展阶段判断值的平均数来确定的。

1)每个要素指标发展阶段判断值是1表示该项指标为起步阶段,判断值是2表示为初级阶段,判断值是3表示为中级阶段,判断值是4表示为高级阶段。

2)用三个要素指标判断值的平均数来确定信息化发展阶段。平均数低于1.5为起步阶段;1.52.5为初级阶段;2.53.5为中级阶段;3.5以上为高级阶段(以上阶段划分中,均为下限封闭、上限不封闭的半封闭区间)。

6.23 信息化发展阶段与三个要素指标判断值平均数的对应关系

 

等级

平均数

起步阶段

1

低于1.5

初级阶段

2

1.52.5

中级阶段

3

2.53.5

高级阶段

4

3.5以上

遵照以上原则和方法而确定的各国(地区)信息化发展阶段,2001年,在25个国家(地区)中,有20个国家(地区)是最终划分的信息化发展阶段与依照信息消费系数而划分的发展阶段一致,占80%;另有5个国家(地区)主要取决于两项辅助指标所划分发展阶段,占20%。因此,用三个指标所处阶段的综合评分判定方法,较为科学和符合实际,这种方法既主要依靠了信息消费系数划分阶段,又充分考虑到辅助指标的作用,同时还反映了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变化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

(四)要素指标的相关关系

1.信息消费系数与人均GNI、信息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的相关关系

如同人均GNI、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口城市化水平以及恩格尔系数等反映工业化发展水平的经济指标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样,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的信息消费系数、人均GNI和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三者之间也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

通过计算,200125个国家信息消费系数与人均GNI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15,属于中等相关关系;信息消费系数与信息产业增加值比重的相关系数为0.539,属于中等相关关系;人均GNI与信息产业比重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672,属于中等相关关系。三个指标既有相关性,同时相关程度也不够密切,说明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信息化发展水平,相互之间既有联系,又不能相互替代。

2.信息消费系数与恩格尔系数的相互关系

信息消费系数和恩格尔系数同为反映消费结构的指标。前者反映了信息化发展水平;后者反映了人民的富裕程度,进而反映了工业化水平。食品消费是低层次消费需求,而信息消费是高层次消费,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统计分析表明两者存在高度的负相关关系。如,2001年,我们所选择的25个国家的信息消费系数与恩格尔系数的相关系数达-0.763

【世界部分国家信息消费系数及信息化发展阶段分析】

本课题选取了25个国家,分布于世界各大洲。选取国家依据如下三个原则:第一,对全球各个地区有代表性;第二,有经济发展程度的代表性,包括按人均GNI划分的高收入国家、中上收入国家、中下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第三,有信息化发展水平的代表性。但根据数据的可得状况,发达国家相对多一些。

6.24 200125个国家(地区)所处的信息化发展阶段

国家和地区

信息消费系数

人均GNI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信息化阶段判断值

信息化阶段

数值(%

阶段判断值

数值(美元/人)

阶段判断值

数值(%

阶段划分判断值

韩国

17.75

4

10580

4

61.35

3

3.67

4

澳大利亚

17.18

4

19890

4

70.32

4

4

4

英国

16.20

4

25310

4

71.54

4

4

4

芬兰

15.06

4

23970

4

63.42

3

3.67

4

美国

13.57

4

34760

4

75.34

4

4

4

丹麦

13.39

4

30480

4

70.74

4

4

4

法国

11.77

4

22880

4

71.71

4

4

4

奥地利

14.93

4

24280

4

65.36

4

4

4

日本

14.53

4

35780

4

67.69

4

4

4

加拿大

14.26

4

22140

4

63.83

3

3.67

4

冰岛

13.68

4

28430

4

62.67

3

3.67

4

西班牙

12.82

4

14490

4

66.51

4

4

4

德国

12.66

4

23670

4

68.48

4

4

4

意大利

11.52

4

19470

4

68.42

4

4

4

爱尔兰

10.98

3

22930

4

55.42

3

3.33

3

葡萄牙

10.79

3

10620

4

66.76

4

3.67

4

波兰

9.65

3

4530

3

64.89

3

3

3

希腊

9.07

3

11010

4

69.23

4

3.67

4

墨西哥

8.03

3

5560

3

68.57

4

3.33

3

中国

11.46

4

1100

2

34.10

1

2.33

2

泰国

9.21

3

1980

2

48.75

2

2.33

2

委内瑞拉

6.22

2

4730

3

59.94

3

2.67

3

斯里兰卡

5.32

2

840

2

53.09

2

2

2

印度

4.82

2

460

1

49.36

2

1.67

2

阿塞拜疆

3.80

1

660

1

36.71

1

1

1

    注:①1234分别表示信息化起步、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

根据信息化发展阶段区间的划分原则和收集的数据,我们对200125个国家信息化阶段划分有关数据进行了计算,其中可划分为信息化起步阶段的国家有1个、初级阶段的有4个、中级阶段的有4个、其他16个国家均处于高级发展阶段。

1990-2001年,阿塞拜疆、委内瑞拉、泰国、希腊、葡萄牙增长较快,20015国信息消费系数分别是1990年的2.921.901.661.311.29倍,这些国家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可见,在各类国家地区中,低信息化水平国家(地区)信息消费系数增长较快;而意大利、丹麦、法国、爱尔兰、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增长较慢,2001年的信息消费系数分别是1990年的1.101.071.071.020.95倍,这些国家(地区)收入和消费水平较高,信息化发展较快,信息消费系数一直领先于其他国家而维持在较高水平,所以继续增长的空间有限。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消费系数及信息化发展阶段分析】

(一)1995-2003年全国信息消费系数逐年提高

1995-2003年,全国信息消费系数分别是7.07%7.63%8.5%9.34%10.02%11.11%11.46%12.8%13.81%,呈现出逐年提高的趋势。同期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二)北京市信息消费系数连续7年居全国之首

2003年,北京市信息消费系数为18.39%,连续第7年居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首,上海、内蒙古、山西、陕西分别列2-5位。

(三)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化发展阶段划分

北京、上海、天津均处于中级阶段,它们的信息消费系数分别是18.39%16.42%14.7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处于初级阶段。

6.25 2003年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处信息化发展阶段

 

信息消费系数

人均GNI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信息化阶段划分判断值

总体信息化阶段

数值(%

阶段判断值

数值(美元/人)

阶段判断值

数值(%

阶段判断值

全国合计

13.81

4

1100

2

33.2

1

2.33

2

贵州

11.10

4

436

1

35.3

1

2.00

2

甘肃

14.60

4

607

1

35.3

1

2.00

2

云南

10.66

3

685

1

36.2

1

2.00

2

广西

11.06

4

722

1

39.3

1

2.00

2

四川

12.18

4

776

2

37.8

1

2.33

2

安徽

12.74

4

781

2

36.7

1

2.33

2

陕西

15.66

4

784

2

39.4

1

2.33

2

江西

13.78

4

807

2

36.8

1

2.33

2

宁夏

14.75

4

809

2

35.8

1

2.33

2

西藏

6.01

2

831

2

29.0

1

1.67

2

重庆

12.71

4

872

2

41.6

1

2.33

2

青海

12.94

4

880

2

41.0

1

2.33

2

山西

15.70

4

899

2

34.7

1

2.33

2

湖南

13.58

4

913

2

42.2

1

2.33

2

河南

13.55

4

915

2

32.0

1

2.33

2

海南

10.78

3

1006

2

40.5

1

2.00

2

内蒙古

16.20

4

1085

2

35.2

1

2.33

2

湖北

13.13

4

1090

2

37.4

1

2.33

2

吉林

14.02

4

1129

2

35.4

1

2.33

2

新疆

12.21

4

1173

2

35.6

1

2.33

2

河北

13.39

4

1271

2

33.5

1

2.33

2

黑龙江

13.89

4

1404

2

31.5

1

2.33

2

山东

14.69

4

1652

2

34.6

1

2.33

2

辽宁

13.58

4

1724

2

41.4

1

2.33

2

福建

14.63

4

1811

2

39.1

1

2.33

2

江苏

14.19

4

2033

2

36.6

1

2.33

2

广东

14.12

4

2081

2

38.4

1

2.33

2

浙江

14.34

4

2436

2

39.7

1

2.33

2

天津

14.73

4

3208

3

45.5

2

3.00

3

北京

18.39

4

3877

3

61.6

3

3.33

3

上海

16.42

4

5649

3

48.4

2

3.00

3

    注:①1234分别表示信息化起步、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②全国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汇率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为依据其相当于全国的比重来推算。
     ③信息产
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代替。

(四)1995-2003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消费系数增长情况

1995-2003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西藏、甘肃、山西、青海、陕西信息消费系数增长最快,2003年信息消费系数分别比1995年增长9.19倍、2.10倍、1.88倍、1.75倍、1.55倍,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部分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在基础薄弱,随着近年来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也有了长足的进展。

同期,广西、海南、广东、湖北、新疆等省(区),信息消费系数增长较慢,分别增长0.39倍、0.45倍、0.57倍、0.712倍。信息消费系数增长较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多起点较高,近年来,社会经济信息化向深层次发展,信息消费系数逐步稳定在高位。

【提高信息消费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

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公共财政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不够,致使本应由政府负担的教育支出落到老百姓身上,存在越穷的地区,教育在消费总支出占比重反而越高的不正常现象,特别是国家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所以要继续抓好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降低择校支出,政府切实负担起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远郊区普及的重任,使居民大部分的教育支出真正用于购买高级的教育服务,用于高级人力资本投资(大学以上教育投资更直接地体现出投资的效益),形成居民“人力资本投资―高等教育产业发展―全民文化素质提高―经济竞争力提高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在信息消费支出方面,存在城乡差距。因此,要逐步采取措施取消户籍管理、人口流动、劳动用工等方面对农民的限制;要加大财政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特别注意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义务教育投入,逐步建立起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消除农民后顾之忧,使农民愿意在信息方面消费,并消费得起。

(三)加快经济发展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信息化与经济有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信息化发展服务于经济,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信息化发展潜力,信息化必须以服务于经济为立足点。这样,我们在规划信息化发展战略或引进国外信息化发展新成果时,就要把握一个判断标准,即对那些能有效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信息化发展策略,可以大胆开发和引进、运用;对那些促进社会资源游离于实质经济的投机性、泡沫性信息化项目予以舍弃。这样我们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的积极作用,而减少和抑制其负面作用。使信息化为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提高信息消费水平和质量

要进一步改进基础设施,提高信息应用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廉价优质的通信服务,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工作和信息技术知识普及工作,引导企业为社会提供丰富的适应社会需要的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不同需求层次的消费群体提供不同层次的精神产品。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消费落后主要体现在文化娱乐(既包括购买电视机,也包括购买计算机设备和书刊音像制品等)方面,因此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不同需求层次的群体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精神产品。

(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数字鸿沟

信息消费系数能较好地反映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信息消费水平的差距,可揭示数字鸿沟问题。

政府要加大对远郊区县和农村地区信息化投入的支持力度。要提高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可获得性,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改善偏远地区和农村的信息消费环境,培育和引导信息消费。要特别注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娱乐消费,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要研究和推广由政府出资或补贴的方式兴建接入互联网的“信息屋”,鼓励学校或其他机构将计算机室在周末或晚间转变为临时的“信息屋”,向享受低保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免费或象征性地收费开放;在“信息屋”的布局上,要注意向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倾斜。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科研所)
来源《中国信息年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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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执笔人:杨京英、闾海琪、杨红军、王强、高析、郭义民。

[2]《中国信息报》第2920期,2005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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